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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2017-2018学年度新任教师试讲评审活动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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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日下午2:00至5:00,法学系2017-2018学年度新任教师试讲评审活动在两所新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试讲活动由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主持。评审委员会由法学系教学委员会委员、试讲人所在导师组组长和优秀教师代表共同组成。陈甦教授、沈涓教授、刘仁文教授、谢鸿飞教授、徐卉教授、刘敬东教授、吕艳滨教授、刘洪岩教授、刘小妹教授、王帅一老师等十余位老师作为评委参加了评审。

申请参加此次评审活动的试讲人共有五位,分别是刑法室的张志钢、法治国情调研室的胡昌明(法理学专业)和王祎茗(法制史专业)、生态法室的岳小花、国际经济法室的任宏达(商法经济法专业)。每位试讲人的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题目由其本人根据所申请授课课程确定。

其中,根据刑法导师组的推荐,张志钢博士拟参与法律硕士《刑法学专题》《刑法总论》课程的授课,试讲主题为“紧急避险中的危险”。根据法治国情调研室的推荐,胡昌明博士试讲主题为“实证方法:法学研究的另一种新路径”。根据法治国情调研室和法制史导师组的推荐,王祎茗博士的试讲题目为“中国古代婚姻六礼”。根据环境资源法导师组的推荐,岳小花博士的试讲题目为“江苏泰州天价污染赔偿案:进步与不足”。根据国际经济法导师组的推荐,任宏达博士的试讲题目为“企业的类型与选择”。

试讲结束后,参加评审的老师分别从五位试讲人的主题选择、授课内容及其重点、课程设计、课件制作、专业表达、课堂互动、语速语调以及肢体语言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点评;着重对青年教师在未来备课和授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注重考虑授课对象的不同情况、注重确立每一堂课的授课目标并围绕目标开展教学、注重课件内容逻辑结构的严密性与文字的严谨性、注重对输出的结论性内容加以斟酌等等,并寄予了殷切厚望。

本次试讲评审活动持续了近三个小时,评审委员会委员依据法学系《试讲评分规则》为五位试讲人进行了匿名打分。最后,五位试讲人均顺利通过了本次试讲评审,他们表示,虚心接受各位老师的意见和建议,此次试讲活动令他们获益匪浅,对评委老师的不吝指教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