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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7日晚6:0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2016年研究生代表大会在良乡校区教学楼222教室隆重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法学系副主任崔燕云老师,法硕办副主任刘晨琦老师,研究生院教务处张初霞老师以及法学系和法硕办的王帅一、张忠利、郝倩倩、张硕、柳羽倩等老师出席了本次大会。2016年研究生代表大会各班代表、法学系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等近100人参加和列席了本次大会。会议由法学系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会副主席、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王戴超同学主持。
本次大会主席团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会主席高云君同学,副主席吴刚、李靖元、李醒东、王戴超同学,以及候补成员徐蕾、刘晓航同学组成。经大会主席团审查后确认,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3人,实到代表71人,因故缺席2人,到会代表达到了章程规定的人数要求。
大会在主持人宣读完毕会场纪律后正式开始。
在全体起立、奏国歌后,主持人王戴超同学依次介绍了与会领导和嘉宾。然后,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由法学系研究生会主席、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高云君同学所作的工作报告。高云君同学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一年来研究生会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总结了研究生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说,研究生会的工作以服务法学系全体师生为宗旨,他希望新一届研究生会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改进研会自身不足,踏实勤勉、努力进取、甘于奉献、甘于付出,将热爱母校、热爱母系牢记心中,把做好工作、服务同学落到实处;他希望每一位研究生会的干部都能在未来工作中身先士卒,起模范带头作用,把研究生会的勤勉踏实的工作精神传承下去。最后,他用一首组合诗表达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体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并祝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大家庭越来越好!
随后,副主席、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李醒东同学宣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及其说明》,并指出此次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其中主席团成员中的博士生代表实行等额选举,硕士生代表实行差额选举,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和法学系集体考察,共产生7位候选人,其中1位为博士生代表。
主席团候补成员、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徐蕾同学宣读本次法学系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并请大会代表表决通过,宣读了本次法学系研究生代表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请大会代表表决通过。
副主席、2015级法学博士研究生吴刚同学介绍了7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他们分别是科学学位2016级法学博士研究生邢坤(女)同学,专业学位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蔡瑞高、黄贤达、林泓成和徐旭同学,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李佳欣(女)同学,以及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马超同学。
紧接着,各位候选人在邢坤同学带头后,按照姓氏拼音顺序依次上台发表了激情洋溢的精彩演讲,充分展示了自己竞选主席团的信心、决心以及个人优势,并对法学系研究生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大会经过当场投票、公开唱票和计票,邢坤、林泓成、徐旭、蔡瑞高、黄贤达五位同学成功当选为法学系研究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李佳欣、马超两位同学成为主席团候补成员。李醒东同学宣布选举结果后,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候补成员在全场代表的热烈掌声中与代表们见了面。
随后,崔燕云老师和席月民老师分别上台发表了讲话。崔老师首先向新一届主席团表示祝贺,并希望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团结同学,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尽自己所能为法学系全体师生服好务。席老师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法学系研究生会的工作成绩,并强调7位候选人的竞选演讲给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希望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能够团结合作,积极带领研究生会全体同学给两所师生提供更多交流机会,让法学系全体研究生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民主高效,成果丰硕,充分体现了在“笃学、慎思、明辨、尚行”的校训下我系研究生会朝气蓬勃、践行法治、崇尚民主、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为法学系研究生会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本次大会在全体代表的热烈掌声中顺利闭幕。
(法学系研究生会宣传部:黄琦、张艳艳供稿;黄琦、赵梦可、任卓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