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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0日下午1:30-5:00,法学系2016-2017学年度新任教师试讲评审活动在两所新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试讲活动由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主持。评审委员会由法学系教学委员会委员及试讲人所在导师组老师共同组成。其中,陈甦教授、莫纪宏教授、孙宪忠教授、朱晓青教授、赵建文教授、沈涓教授、邹海林教授、田禾教授、张广兴教授、刘仁文教授、薛宁兰教授、陈洁教授、谢鸿飞教授、蒋小红教授、李洪雷教授、刘洪岩教授等三十余位老师作为评委参加了评审。
申请参加此次评审活动的试讲人共有八位,分别是国际公法室的张卫华、法治国情调研室的徐斌、宪法行政法室的周辉、国际经济法室的孙南翔、经济法室的林潇潇、民法室的刘明、商法室的钟维以及刑法室的杨学文。每位试讲人的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题目由其本人根据所申请授课课程确定。
其中,根据国际公法导师组的推荐,张卫华博士拟参与法律硕士《国际公法》课程的授课,试讲主题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根据法治国情调研室的推荐,徐斌博士试讲主题为“法律解释的方法”。根据宪法行政法导师组的推荐,周辉博士拟参与法律硕士《行政法》课程的讲授,试讲题目为“信息公开的理念和制度”。根据国际经济法导师组的推荐,孙南翔博士拟在法律硕士《国际经济法》课程中分担部分内容,试讲主题为“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根据经济法导师组的推荐,林潇潇博士拟参与法律硕士《环境法》课程的讲授,试讲题目为“环境损害司法救济问题研究”。根据民法导师组的推荐,刘明博士拟在法律硕士《民法》课程中分担部分内容,试讲题目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根据商法导师组的推荐,钟维博士拟参加《商法》课程的讲授,其试讲题目是“股份公司的设立”。根据刑法导师组的推荐,杨学文博士拟参加《刑法》课程教授,她试讲的题目是“电商领域恶意注册行为的刑法规制”。
试讲结束后,参加评审的老师分别从八位试讲人的主题选择、授课内容及其重点、课程设计、课件制作、专业表达、课堂互动、语速语调以及肢体语言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仔细点评,并对试讲内容的选取、授课对象和授课时间的把握、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以及教学课件制作要求等,指出了试讲人在试讲中所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他们今后的教学工作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并寄予了殷切厚望。
本次试讲评审活动共持续了近四个小时,评审委员会委员依据法学系《试讲评分规则》为八位试讲人进行了匿名打分。八位试讲人均表示在这次试讲活动中获益匪浅,虚心接受所有评委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评委老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