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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太云主任做客第四十二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
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第一百一十期

 

 

 

 

 

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第四十二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第一百一十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122教室成功举办。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几项重点任务",特别邀请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担任主讲人。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系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律师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冀祥德老师担任评议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副主任,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席月民老师担任主持人。在校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以及部分其他院系研究生近200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正式开始前,主持人席月民老师为大家隆重介绍了主讲人黄太云主任和评议人冀祥德老师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研究成果及其担任的重要角色,进而引出了此次讲座的主题。

讲座开始后,黄太云主任首先简要介绍了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的十八项任务,并回顾了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及习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黄主任指出,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提高司法公信力,而就当前状况来看,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是否公正的评价存在极大分歧,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导致司法不公,其他因素对司法的干扰、司法官员的素质也影响着司法公正。随后,黄主任对我国当前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几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主要包括: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法院、检察院办案责任制度。针对这三方面的难点问题,黄主任分别进行了阐述。关于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问题,黄主任通过对一些地方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的试点状况的介绍,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解决思路。而对于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黄主任和大家分享了以下改革目标:对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这三类人员进行合理分类;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度;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等级制度;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延长退休年龄等。黄主任还就法院、检察院办案责任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阐述,就审判委员会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随后,冀祥德老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他首先表达了对黄主任的敬意和感谢,接着总结了这次讲座的几个特点,他认为此次讲座有热度、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并且非常接地气、信息量大、知识点很多,给我们留下了很多思考空间。冀老师表示,期待黄主任再次光临"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并祝愿黄主任为推动司法改革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学生提问环节,黄主任就同学提出的基层存在的职业律师以陪审员身份参与庭审以及借鉴香港"以薪养廉"等问题进行了一一细致的解答。

在沙龙活动的最后,席老师针对本次讲座涉及的相关问题,希望有志从事法官、检察官职业的同学在"理想和现实"中间找准自己的职业定位。席老师提出,新的法治"十六字"方针中的"公正司法"与我们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密切相关,而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以法治问题为主题,其作出的《决定》对我们法律人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席老师要求同学们紧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注其中的司法体制改革内容,并展开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

本次学术沙龙在同学们热烈而持久的掌声中拉下了帷幕。

 

(撰稿: 董洁 李通;摄影:翟璐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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