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下午2:00-4:00,法学系2014-2015学年度新任教师试讲评审活动在法学所办公楼三层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试讲活动由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主持。评审委员会由法学系教学委员会委员及试讲人所在导师组老师共同组成。两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教授、崔勤之教授、徐立志教授、刘作翔教授、沈涓教授、赵建文教授、熊秋红教授、徐卉教授、陈洁教授等十余位老师作为评委参加了评审。
申请参加此次评审活动的试讲人共有三位,分别是法学所商法研究室的在站博士后林凯、《法学研究》编辑部的夏小雄博士以及在法学系工作的刘晨琦博士。每位试讲人的试讲时间约为30分钟,试讲主题由其本人根据所申请授课课程确定。其中,根据商法导师组的推荐,林凯博士拟为法律硕士讲授《公司法》课程,试讲主题为"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对外担保效力";夏小雄博士拟为法律硕士讲授《证券法》课程的部分内容,试讲主题为"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根据诉讼法导师组的推荐,刘晨琦博士拟为法律硕士讲授《刑事诉讼法》课程的部分内容,试讲主题为"技术侦查的程序控制概论"。试讲结束后,参加评审的老师从三位试讲人的主题选择、授课内容及其重点、课程设计、课件制作、课堂互动、语速语调以及着装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点评,并对试讲内容的选取、时间的把握、教学方法的运用以及教学幻灯片的制作要求等指出了试讲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同时对他们今后的教学工作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并寄予了殷切厚望。
本次试讲评审活动共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评审委员会委员依据法学系《试讲评分规则》为三位试讲人进行了匿名打分。三位试讲人均表示在这次试讲活动中获益匪浅,对于评委们给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席月民主任最后作了总结发言,他认为本次试讲活动对促使新任教师系统地学习和掌握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能力、丰富其教学经验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