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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华副所长率团赴美国进行学术访问:华盛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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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研究员率团赴美国华盛顿进行学术访问,周汉华副所长一行先后走访了美国行政会议,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商处座谈,参加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举办的研讨会,还走访了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周汉华副所长率团赴美国进行学术访问:华盛顿站

 

2019年11月11日至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周汉华副所长率领廖凡研究员、李霞副研究员、毛晓飞助理研究员和周辉助理研究员一行五人赴美学术访问。11月14和15号,代表团来到华盛顿访问美国行政会议(ACUS),受邀前往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商处座谈,参加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WCL)举办的研讨会并拜访了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

 

 

11月14日上午,代表团首先前往美国行政会议(ACUS),并与来自政府部门、法院于学术机构的近十余位专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美方专家介绍了美国行政法官制度改革等内容。周汉华副所长着重谈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在中国政府决策与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的重要智库作用。廖凡研究员阐述了中国政府在WTO改革中的基本立场。毛晓飞助理研究员解答了美方提出的有关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以及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问题。

 

下午,受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商处邀请,周汉华副所长率领代表团成员与经商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朱洪公使对代表团能在中美经贸关系紧张情况下赴美进行学术访问表示赞赏,认为此举增进了两国学术与智库层面的交流与沟通。于宁参赞和徐宏源参赞介绍了当前中美经贸事务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难点与障碍。周汉华副所长和代表团成员分别从专业角度对中美两国关注的中国企业的国家安全义务、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平台经济的规制、PPP项目的管理、外商投资法及实施细则的制定情况以及美国长臂管辖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晚间,代表团出席了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WCL)举办的“美中贸易战中的监管问题”研讨会。法学院国际法律与比较研究项目阿莱主任(Padideh Ala´i)主持研讨会。周汉华副所长指出,中国国家安全法并未强制要求企业从事任何间谍活动,对此外界存在一些错误解读。中国的宪法要求公民在国家安全出现危险的时候承担国家安全义务,但这种义务主要是消极义务,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规定是一致的。国家安全法根据宪法而制定,该法并未对企业作出任何刑事处罚的规定,只存在行政责任,且只在严格的法律条件下企业才需承担。

 

 

廖凡研究员指出,中国宪法规定了国有经济的地位。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不可或缺,WTO规则对成员国选择经济体制保持中立,因而,WTO规则应公平与平等地适用于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竞争中立与所有制中立应当成为并行不悖的两个基本原则。

 

 

11月15日,代表团一行到访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受到ICSID法律顾问科洛夫斯基女士(Mercedes Cordido-F. de Kurowski)的热情接待。她向代表团介绍了ICSID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前投资仲裁改革的重点,此时正值ICSID成员国齐聚华盛顿讨论ICSID仲裁规则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