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俄罗斯生态法学者来法学所进行访学交流
字号:

2016年12月5日上午,俄罗斯西伯利达大学法律系妲丽娅老师来法学所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经济法室副主任刘洪岩研究员,科研处聂秀时老师、助理研究员张忠利、林潇潇、岳小花参与了会见以及座谈交流。

首先,刘洪岩研究员对妲丽娅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就妲丽娅的研究领域和此次来法学所访问交流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目前,妲丽娅老师是西伯利亚大学法律系从事生态法研究的教师,也是俄罗斯联邦政府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此次来访,主要就中俄两国公民生态权的保护问题,与法学所学者交流以了解中国在公民环境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与实践经验。

助理研究员林潇潇老师向妲丽娅就中国通过私法保护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的做法进行了介绍,并重点就中国环境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以及我国环境司法尤其是环境法庭的现状做了详细介绍。助理研究员张忠利、岳小花就我国环境立法中的公民环境权及环境司法状况进行补充发言,并就俄罗斯公民生态权及司法实践的现状与妲丽娅进行了探讨。

妲丽娅对俄罗斯公民生态权的内容和司法实践进行了介绍。她指出,俄罗斯联邦宪法对生态权作为实体性权利有明确规定,该权利是与俄罗斯联邦宪法上的其他权利如生命权并列的权利并且具有可诉性,但是该权利在其他俄罗斯环境单行立法中没有规定。另外,目前俄罗斯没有建立专门的生态法庭,环境诉讼由检察机关提起,由专门的社会性法庭而非民事法庭或行政法庭受理。

经过交流探讨,妲丽娅表示对中国有关公民生态权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刘洪岩研究员和妲丽娅均表示,希望寻求更多机会推动两国学者就中俄两国环境法理论和实践开展比较研究,以期增加了解、交流和学习,推动两国生态文明进步。(供稿人:经济法室 岳小花 张忠利 林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