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至25日,根据院创新工程项目“联合国国家审议机制研究”的计划安排,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率团访问瑞士。国际法所所长助理柳华文研究员、国际人权法室主任赵建文研究员和李赞博士参加了此次访问。访问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协助安排,针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性定期审议机制(简称国别审议机制)和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的条约机构程序的新发展展开调研。
代表团对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普遍性定期审议处人权官员Jong-Gil WOO、人权条约处处长Ibrahim SALAMA和资深项目官员Wan-Hea Lee、亚太处项目官员Christine Chung等分别进行了访问和座谈。
座谈中,代表团深入了解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性定期审议机制在完成首轮国别审议后的新发展、新挑战和新问题,特别是了解今年开始的第二轮国别审议出现的规则和实践方面的新变化。
代表团现场旁听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四次普遍性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对韩国的审议。通过实地考察,切身感受第二轮国别审议的运作特点。
代表团现场旁听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条约机构——人权事务委员会第106次会议对葡萄牙国家报告的审议会议。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官员和专家向代表团介绍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和发展对人权条约机构的工作产生的积极影响。
陈泽宪所长等还与人权事务委员会荷兰籍委员Cornelis Flinterman教授进行会面和交流。
代表团还访问了德国艾伯特基金会日内瓦办事处,了解该机构在国际人权法特别是联合国人权机制方面的研究项目,并就有关研究成果的翻译事项达成了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