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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实施第二期战略合作

华侨大学校长丘进和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前排左)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丘进校长向新受聘的法学院院长张绍彦教授(左)颁发院长聘书

丘进校长向法学院前任院长王敏远(左)颁发兼职教授聘书

在三年良好战略合作的基础上,华侨大学今起将与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实施第二期所、校战略合作,依托法学所资源优势,进一步推进华侨大学法学建设。

第二期战略合作协议今日上午在陈嘉庚纪念堂二层会议室签署,华侨大学校长丘进和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华侨大学党委书记李冀闽,副校长关一凡、张禹东,校长助理彭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莫纪宏,研究员王敏远、张绍彦见证签字仪式。老领导、法学院终身教授庄善裕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指派法学所张绍彦教授担任华大法学院院长,全职在华大法学院工作;运用法学所的科研力量和学术资源,帮助华大法学院培养法学专业教师,促进华大法学学科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社科院法学所指导和帮助华大法学院设计、论证、申报课题,并根据需要积极引荐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学专业人员等到法学院工作;组织知名法学专家到法学院为师生作专题报告,双方共同召开法学学术研讨会等。华侨大学法学院则为社科院法学所的国情调研活动提供基地。

据悉,华侨大学法学院与社科院法学所的第二期合作期限为 3 年,从 2010 年 7 月 21 日至 2013 年 7 月 20 日止。

签约仪式由华侨大学副校长关一凡主持。华侨大学校长丘进和社科院法学所李林所长分别致辞。

丘进在致辞中对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长期以来对华侨大学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称战略合作三年来,华大法学院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绩,既与全体师生员工的辛勤努力分不开,更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他希望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把握双方第二期战略合作的机遇,虚心向法学所的专家学者们学习,在新院长张绍彦同志的带领下,团结一心,扎扎实实开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院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

李林所长在发言中称,所、校战略合作三年来,华大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研工作等方面均取得初步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他希望张绍彦教授在华大法学院工作期间能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不辱使命;希望法学所与华大法学院这种所、校战略合作机制能为社科院其它单位提供新的借鉴,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签约仪式上,丘进校长还向新受聘的法学院院长张绍彦教授颁发院长聘书,向法学院前任院长王敏远颁发兼职教授聘书。

法学院前任院长王敏远在签约仪式上动情地说:“三年前,因为深深的缘份,我来到华侨大学,并与华大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三年后的今天,我要离开华大,为了延续与华大的缘份,我请求当华大的兼职教授,并很荣幸地得到批准……回顾这三年,我最想表达的是感激之情:感谢学校领导和法学所领导对我的帮助和支持;感谢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更要感谢三年来一直相处的法学院同事们。”

校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研究生处负责人和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签约仪式。

据了解,自 2007 年 6 月签订第一期战略合作协议以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充分利用其科研力量和学术资源,积极指导、帮助华大法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并推荐王敏远教授出任法学院院长。在王敏远院长的带领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革故扬新,奋力进取,进一步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成效明显;研究生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研究生培养工作渐入佳境;教学、科研、师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创造了喜人的局面。近两年来,法学院教师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刊登或收到用稿通知单的论文已超过 10 篇,出版专著 10 多本,获得国家社科规划青年课题立项 1 项,中国法学会课题立项 1 项,省(部)级课题 11 项; 2009 年大三本科生( 2006 级本科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有 82 人,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 46% ,创下历史之最。(作者:张罗应)

来源:华侨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