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西蒙(Symeon Karagiannis)教授和尼古拉斯(Nicolas Nord)教授访问法学所并发表演讲,李顺德研究员担任主持人。
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西蒙教授以“欧盟国际条约的缔结”为题发表演讲。在演讲中,西蒙教授首先简要回顾了欧盟成立的历史过程,并主要介绍了欧盟内部机构(主要是欧盟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在订立国际条约中的作用及发展过程。他指出,在欧盟与第三国订立条约的过程中,欧盟议会的作用是逐步得到加强的。在欧盟成立之初,欧盟议会订立条约的作用受到欧洲部长理事会的很多制约,而且二者之间也存在一些矛盾,随着内部的不断磨合,欧盟议会才逐渐获得了政治、法律和经济上的权力。同时,西蒙教授也详细介绍了欧盟与第三国缔结国际条约的具体过程。
尼古拉斯教授以“国际合同中双方意思自治在确定法律适用时的作用和限制”为题发表演讲。在演讲中,尼古拉斯教授指出,意思自治对确立国际合同准据法的重要性很早就被承认。在法律的适用中,尊重双方意思自治是建立公正、自由、安全市场环境的要求。欧共体旨在确立合同准据法的《罗马条例I》充分确认了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自由。但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条款也并非毫无限制,而是要受到强制性法律及公共秩序的限制。同时,《罗马条例I》也对某些类型的合同,即:运输合同、消费者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做出了特别规定。最后,他指出,在个人利益、商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中,《罗马条例I》的作用是得到广泛承认的。
演讲结束后,西蒙教授和尼古拉斯教授分别就欧盟与第三方订立条约的效力和法律意义、欧盟的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等问题回答了听众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