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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提出了目标任务,吹响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军号。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有力法治保障,应当把握以下着力点。
一、坚持“三进”要求:稳中求进、全面推进、深入推进
(一)稳中求进。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确定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我国法治发展的时代性、阶段性、复杂性、长期性等特征,决定了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急于求成,必须稳扎稳打、以稳求进、以进固稳。不怕慢,就怕站,更怕错。我们要警惕法治领域的“右”,但更要防止“左”。在成绩面前,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避免“法治大跃进”,防止“法治建设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等倾向。
(二)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系统推进、整体推进、全要素全链条的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说,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更加注重“全面”。法治中国建设应当面面俱到,而不能片面偏狭;应当环环相扣,而不能相互脱节;应当相辅相成,而不能顾此失彼。要更加注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进不能退,只能推而有进、推而稳进,不能倒退回撤。
(三)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要炒冷饭、重复劳动,而要更加关注新矛盾、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要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新征程法治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重大问题,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转型升级,努力打造法治中国建设的“2.0”版。
二、坚持“三化”取向:法治化、现代化、中国化
(一)法治化。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既是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一项总体要求,也是对党和国家事业提出的一项重大要求。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在这个前提下,推动我国法治理论、法治制度、法治实践等创新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更加重视法治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加注重法治建构的内在逻辑,更加关注法治实践的善治效能,让全面依法治国更好承担起应有的时代使命。
(二)现代化。现代化和法治化都是现代文明发展的重要内涵和显著标志,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实现法治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统筹推进现代化和法治化:一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基本方式,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不断提高党治国理政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二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三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方面、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四要强化法治的现代化,以现代化法治引领、促进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
(三)中国化。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治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我们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道路,推进法治发展的中国化、时代化、现代化,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包容天下的中国式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三、坚持“三个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
(一)问题导向。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把问题作为研究制定政策的起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面向未来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进一步增强问题意识,聚焦法治建设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新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法治问题,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我们既要讲成就,也要讲不足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法治改革。
(二)目标导向。党的二十大擘画了未来(到2027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三个阶段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党中央发布的“一规划两纲要”,明确了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施工图和路线图。用五年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式。然而,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法治建设领域提出的目标任务,除五年普法和到2010年形成我国法律体系外,其他目标是否实现,尚无明确交代。应当像达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那样,采取行之有效的政治、法治和行政措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如期实现。
(三)结果导向。全面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但是与人民群众对法治新期待,与党和国家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更加关注法治实践、法治实施、法治实效,广泛采用科学量化评估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和推进各项法治工作,力争法治中国建设在2023年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
作者: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理学研究会会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