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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法学届举办了江老师生日庆典的盛大活动。我很早之前就收到了参加庆典并发言的邀请,但是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还在召开,我作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不得请假,遗憾没有叨陪末座。
尽管如此,对江老师的敬仰应该表达。
我认识江老师三十五年多,本科时就读过了他的著作,博士论文也得到他的指导,而且他也在1990年6月参加了我的博士论文答辩。从此我对江老师即以老师相称。
老师从事中国法治事业约七十年,其贡献之大,国人皆知。以我经历,老师之所以为天下敬仰,我以为有以下原因:
(1)言行及社会活动以天下黎民百姓权利为重,有深深的民众情怀。所思所议,充满人文情怀。
(2)法学教育研究活动以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为重,时时刻刻倾注全部心血。他培养的英才,岂止数十万人。
(3)参与立法所提建议以法治国家原则为重,从国情出发,不拘俗套。故常能切中时弊,指出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4)国际国内各种活动以国家利益为重,在任何时候尤其是国际场所对国家只有褒扬,绝不贬损。
(5)培养青年以法学事业为重,从来没有门户之见,从来没有学派之意,从来不分是谁的学生。只要愿意学习者,老师皆倾心扶助之。
(6)老师之为人,至诚至纯。和我的硕士导师陈汉章教授在莫斯科大学时即以兄弟相称,随后几十年,一直亲如一家。
老师和我的博士导师王家福教授也是亲如兄弟,王老师生病期间四五次去医院探望。彼时王老师已经不能说话,而江老师仍然关怀备至。王老师获国家改革开放杰出人物称号,江老师不惧高龄参加庆祝活动并做发言。
江老的发言,既抒发个人之情感,又畅叙国家法治之大业。老师一席话,举座皆敬仰。王老师去世,江老师参加也来告别,老泪纵横,让我一时心痛不已。
(7)江老师时时谦逊,处处随和,数次遇年轻学者顶撞,也是悉心听取,从未和人发生言语甚至感情冲撞。
其修养高风亮节,谁不佩服。
我和江老师认识数十年,学习其著述,服膺其思想,追随其人品,敬仰其道德,所得多矣!
庆幸我辈得遇江老师!
值老师九十华诞,衷心祝愿老师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