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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世界人权进步贡献中国力量
柳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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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康复国际成立一百周年。日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北京举办康复国际百年庆典纪念研讨活动,旨在探讨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历史进路、时代特点和未来趋势。习近平主席向康复国际百年庆典致贺信指出,中国积极支持康复国际工作,用实际行动推动发展中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增进国际社会对残疾人的关心,为国际残疾人事业贡献中国力量。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推进国际残疾人事业交流与合作,不断增进人类健康福祉。

康复国际是最早倡导残疾人康复和服务、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不仅率先发起国际无障碍通用标志,还在推动发起“联合国残疾人年”、制定和实施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等重大国际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残疾人尊严、保障残疾人权利、增进残疾人福祉作出了不懈努力。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残疾人权利获国际法确认和保障相对较晚。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甚至没有直接提及残疾人权利的相关指标。后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发展目标才被写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残疾人权利公约》也是联合国最晚通过的核心人权公约之一。令人欣慰的是,康复国际在为残疾人权利奔走呼吁的百年中,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越来越多志同道合者的支持。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

 

20003月,康复国际、世界盲人联盟、世界聋人联合会等非政府组织以及各大洲十多个国家的残疾人事务负责人和代表齐聚北京,通过了《新世纪残疾人权利北京宣言》,号召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关注残疾人状况,呼吁联合国制定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国际公约。这对联合国启动公约制定进程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残疾人权利公约》获得通过对于国际残疾人事业而言是重要的里程碑,而切实落实好该公约更具现实意义。中国作为国际残疾人事业重要参与方,不仅积极参与公约起草工作,还率先批准公约。为全面落实《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一方面在相关国内法和政策的制定中主动吸收、转化公约精神和规则;另一方面积极支持康复国际工作,用实际行动推动发展中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增进国际社会对残疾人的关心,为国际残疾人事业贡献中国力量。

 

重视完善残疾人权利保障体系

 

在以人为本、可持续、注重公平正义、强调包容性的发展理念指引下,中国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权利,广泛倾听残疾人意见,充分尊重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和需求,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实现残疾人各项基本权利。

目前,中国残疾人权利保障体系正逐步形成。一方面,中国重视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加入国际公约。20222月,中国又批准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另一方面,中国加快完善国内法律,不仅在宪法中有涉及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具体条款,还有专门的《残疾人保障法》,不同部门法中亦有涉及残疾人权利保障的特别规定。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也都纳入了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权利等相关内容。例如,国务院2017年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专章形式强调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2021年通过的《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及2022年发布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也都是中国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生动、具体实践。

 

尊重残疾人的人权文化和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建设完善的残疾人权利保障体系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还需要自发尊重残疾人人格尊严、支持加强其权利保障的人权文化和社会氛围。中国坚持将残疾人权利作为人权理论研究的重要部分,鼓励人权研究机构和人权专家开展专项研究。中国政府发布的人权白皮书用有关章节专门介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新进展和成就。近日发布的2023年度残疾人事业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对2022年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政策进展和面临挑战进行了翔实记录与呈现,提出未来五年残疾人事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和重点问题。

在重视理论研究的同时,中国以发展融合教育为突破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努力向社会普及残疾人是独立和自主的权利所有者的理念,积极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的方式,发挥其特殊示范和引导作用。得益于多方努力,中国社会对残疾人权利和尊严的尊重已显著增强,对残疾人能力和贡献的认知已明显提高。

 

大力为残疾人提供切实保障和关爱服务

 

近年来,中国通过出台针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府工作规划、设置专门机构并投入专项资源,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可以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获益。2016年开始,中国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覆盖。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补贴政策;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719.3万建立档案的贫困残疾人已于2020年底实现脱贫。

2018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持续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努力为残疾儿童提供全纳教育,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建立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制度。

同时,中国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网络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中国还致力于推动政务和公共服务的无障碍建设,已有越来越多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提供无障碍服务。为进一步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发展需求,中国鼓励开发多媒体有声读物和数字内容产品,以现代化手段帮助残疾人更容易获取信息,并在各地公共文化场所增配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文化娱乐器材。目前,我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

今年521日是第33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的各类活动以及引发的社会关注热度,对促进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不断助力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

 

中国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实践是国际人权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一方面通过不断加强本国残疾人权利保障,推动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另一方面在国际上为残疾人事业积极奔走,持续推动将残疾人议题纳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及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中国-东盟博览会、中非合作论坛等有关国际合作机制框架。20209月,中国残联与联合国妇女署、亚太经社会和康复国际共同发布《行动呼吁:赋能残疾妇女和女童,共创我们想要的未来》,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采取务实行动保障残疾妇女平等权利、促进残疾妇女融合发展。此外,中国政府还支持康复国际设立全球残疾人事务发展基金和非洲基金,开展康复、教育、赋权和扶贫领域项目。

在世界动荡风险加剧、矛盾分歧增多背景下,中国坚持全面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积极推动本国及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不仅利好国际人权事业,还有助于推动各方坚持多边主义、加强世界团结。

 

作者:柳华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20235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