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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平淡的日子过得心安理得
谢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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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附言:相信多数人的多数日子,同我的一样,是平淡的。平淡着且焦虑着,算是我的生活常态。此旧岁又去新年已来之际,以“把平淡的日子过得心安理得”这句话来安慰新年的自己,不知是否也能慰藉到与我一样普通平凡的那个你呢。无论如何,祝普通平凡的亲,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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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210月,我的工作从研究室调整到了编辑部。虽然只是单位内部不同部门间的调整,但算是开始了一个新职业。年底回家的时候,并不识字的爸妈问我,“编辑是干什么的”。爸妈想听到的,显然不是我所做的具体工作,而是让街坊邻居们一听就能明白的一个职业名号。那时候的我,回答不上来。直到今天,我依旧没有准备好能让自己觉得满意的答案。

我所在的《法学研究》,是一本法律类学术期刊,在法学圈内很有名气。虽然杂志有名,但是由于对编辑工作完全不了解,领导刚提出让我去编辑部的时候,我内心是拒绝的。当时心想,科研工作刚刚起步,却唤我去做编辑,是认为我科研能力不行么?那会儿,包括我在内,不少人都认为编辑是门槛很低的活计,从科研岗调整到编辑岗,多意味着科研能力欠缺、潜力不大。记得张志铭老师第一天带我去编辑部的时候,看到大家都各自在做自己的事情,没有任何人抬头看一眼。新兵进门,没被任何人注意到,于是心虚地想到,或许是自己被窥见了“科研不行”,内心的困窘便更添了一层。

后来知道,专心忙自己的,其实是编辑工作的常态。做科研和当编辑都需要付出大量的个人时间。不过,科研人员的时间安排通常比较自主,而编辑的时间安排比较固定。我们是双月刊,比起月刊、周刊、日报之类,出刊周期已经算得上挺长,但即使如此,审读稿件、派发外审、作者沟通、编辑校对等围绕稿件采选加工的日常工作,也基本上把每日的时间填得满满当当。尤其在编辑加工环节,《法学研究》要求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深度加工,逐字逐句核查修改。且不说中外文引注的核查校对会耗费掉大把时光,仅努力把各种翻译式表达、口语化表达和个性化色彩过强的表达修改得尽可能简洁流畅,就是特别绞尽脑汁的事情。而在这些日常工作之外,还有参加编辑培训、政治学习、策划选题、举办会议论坛等职业范围内的事情。跟科研相比,每期杂志在固定时间出版发行,各个环节的稿件审读及编辑校对,都对应着基本固定的日期,编辑的各项具体工作绕不开,更逃不掉,差不多就是“终于忙完这一期,只待接着再忙下一期”的状态。

对于这样的工作节奏,在做编辑的前两年,我感觉相当不适应。那两年,也是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后两年。除了做编辑,还要写博士论文,而无论时间还是精力,编辑与科研并举共进,对我当时来说都几乎是不可能的。2004年元旦后,我决定申请博士延期毕业。在提交申请前,导师和师兄弟们都劝我坚持。确实,在当时能看得见的未来时间段里,不可能有更充裕的时间和更好的解决办法,除了拼命,就只能放弃博士学位。编完2004年第1期稿件后,我短期内减少了用在编辑方面的时间,每天晚上天黑开始,接着之前的进度,撰写博士论文到天亮,然后出门跑步、吃早饭、洗漱、睡上三四个小时。如此坚持了四十多天,终于完成博士论文初稿。

 

(二)

 

编辑工作的节奏,时间久了就可以适应,并渐渐变成习惯。相对更具有挑战性的,是与各种各样的作者打交道。给我们投稿的作者,绝大多数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业研究人员,然后是一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少数从事立法、司法、行政的公职人员。不管所投稿件在选题、论证、篇幅、规范等方面有多么大的悬殊,他们差不多有一个共同点:觉得自己的稿子质量最高,至少也是写得非常好。

认为自己的论文写得好,对绝大多数作者来说,包括我自己,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阅读者领会到的只是文字所表达的一部分,而文字所表达出来的也只是作者思考的一部分。阅读者对论文的印象,是其领会了的那部分;而作者对自己论文的印象,则是其相关思考的所有部分之和。加上阅读者和作者在相关知识的储备上总是存在差异,对特定论文的认知判断存在不同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不过,一旦有了自己写得好这个先念,有些作者便再难听进去不同意见。

做编辑工作这些年,与绝大多数作者都能够彼此很好地沟通交流,他们表现出了研究工作的严谨,对学术的虔敬,对编辑工作的尊重。也有极少数作者,他们的做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确实容易给编辑带来程度不同的困扰。

曾有一位知名学者给我们投了一篇稿件。综合考虑论文选题、论证逻辑性、引注规范性等多方面因素,我认为稿件非常确定地不适合本刊发表,因而未将稿件外派匿名专家审读,直接作了退稿处理。退稿通知发出后,作者给我打了一晚上电话。第二天继续,不接电话一直打、接了电话挂不掉。

其实,这位作者是一个非常可爱也可敬的法学家,除了上面说的小插曲外,我们之间总体上也一直保持了相互尊重的关系。与之相比,有作者的做法,更容易直接影响到具体的编辑工作。曾有一位实务部门的领导在遭遇退稿之后,先后通过院里、所里以及其他途径,来疏通关系。这种做法既耽误了很多人的时间,也让我因这篇文章“得罪”了很多本无必要“得罪”的人,心里很不安。

“得罪”人多了,可能会招致一些人在背后的议论。有次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无意中听到桌上有人提起我的名字,并夹带了不少脏话。仔细一听,大概是这位年轻人曾经投稿《法学研究》,并花不少精力托了不少关系,但连我的面都未能见到,觉得我实在太傲慢了。

学术期刊的作者也是期刊的主要读者,既是论文生产者也是主要消费者,本是编辑不愿得罪也得罪不起的群体。理想状态是,作者和编辑之间相互信任、密切合作。相互信任才能密切合作,才能降低沟通交流的成本,共同繁荣学术。然而,目前的学术大环境中,学术期刊是非常稀缺的资源,期刊资源在学科、地域、作者群体等方面的分布并不均衡,期刊选稿标准很难做到清晰明确具体,即使我们常说的学术标准,也有极强的主观性。如此,作者对期刊及期刊编辑存在不信任的现象,也就很好理解。而在相互竞争期刊资源的过程中,少数编辑未能坚持期刊定下的选稿标准,少数作者设法找门路、拉关系,这也使得作者和编辑间的关系复杂化,彼此间的普遍性信任很难建立。

建立作者和编辑间的相互信任,我以为,主观方面的基础是,大家应该共同“为了学术”,把学术作为内心的信仰;客观方面的基础是,要建立尽可能透明公开的稿件采选制度,让稀缺的期刊资源在阳光下分配。不过,这两方面,都不是编辑个人或者作者个人的问题,牵涉整体学术环境的改善,短期内并不容易解决。

 

(三)

 

编辑工作做久了之后,经常会遇到熟人、朋友的,或者经过熟人、朋友转托过来的“求助”:帮忙给论文提建议。经常听到的话是:知道你们刊要求高,我并不是要给你们刊投稿,只是想让你帮忙提一些修改完善的建议。或者,被邀请去做关于“如何写好学术论文”的讲座或者座谈。话都很客气,透着对自己的尊重和信任。可是,做久了编辑之后,在工作之外对别人论文说三道四,以及就怎么写出好论文“指点迷津”,都真的属于心里最不愿做的事情。

虽然由于职业原因对学术写作规范、学术鉴赏方法相对熟悉,但这并不意味着编辑都有很高的学术能力。编辑有其相对熟悉的学术领域,超出这个领域之外,就是外行。即使在其熟悉的领域内,编辑通常也不会比精研具体问题的作者有着更深的领悟、更准确的把握。而关于什么是好论文,本就没有非常具体确定的标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文章,“好”的标准也不一样。最重要的是,编辑不能把自己个人的判断标准,作为普遍性标准兜销给作者。在各学术期刊都采用双向匿名外审的制度后,对特定论文“说三道四”,有可能不但没帮上作者,反而会给作者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不过,在自己工作范围内,编辑却应该坚持学术规范性、学术创新性、学术严谨性等方面的判断。工作之外的拒绝,是基于对自己局限的认知;工作之内的坚持,则是基于编辑职责的要求。坚持自己的判断,可能会因为自身存在的知识局限而漏掉了好稿子、选择了不够好的稿子,但这是期刊必须要付出的代价,而且通过外审制度、编辑自身不断的努力,还可以将这个代价限制在较小范围内。而如果编辑经常放弃自己的判断,则很容易使得学术标准之外的其他因素,对稿件的采选发挥决定性作用。

当然,有些邀请和求助或许并不真的出于对编辑能力的信任,而可能主要因为编辑被认为掌握了期刊采选稿件的权力。其实,像我所在的《法学研究》,编辑个体,包括主编,都没有直接决定稿件采用的权力。我们实行的三审制度,是一审、二审和终审,都只有否决权,而没有决定权。虽然分散的权力仍然是权力,但它并不具有决定性,属于关在审稿制度笼子里的权力。

 

(四)

 

很多人以为,编辑工作无非就是看稿子、编校稿子而已,虽然需要规范、细致和耐心,但熟悉之后应该是比较轻松的。从实际感受来说,这话差不多说对了一半:要应付基础的稿件编辑工作,做到规范、细致和耐心就差不多了,而要真正做好编辑职业,这些还只是一个开始。尽管审读和编校稿件是编辑的核心工作,但是在期刊运营的整个流程中,同样重要的,前有选题策划,后有学术传播。

选题策划是发挥期刊学术引领功能的重要途径之一。选题策划,需要立足期刊定位和宗旨,关注国际国内发展大局,研究学科和行业发展趋势,梳理相关领域的理论发展脉络和实践待解难题,结合特定时段内理论和实务热点。除了对自身期刊定位有明确的意识,对所在学科的知识脉络有比较清晰的整体感,日常广泛关注国内、国际尤其是行业内的大事之外,每个选题策划还需要集中地做功课,既包括选题本身可能存在的理论突破的难题和角度,也包括哪些人可能对此选题感兴趣、哪些人可能做出突破性的成果。20118月,我和同事尝试设立“《法学研究》青年公法论坛”。论坛定位于国内青年学者的公法学术交流平台,主旨在于引导青年学者在公法研究的选题、方法、材料、思路等方面不断反思、创新,推动中国公法研究沿着严谨、务实、深入、学术的方向发展。自2011年起,青年公法论坛陆续组织了“公法发展与公法研究创新”“反思法治:制度、实践和话语”“作为方法的权利和权利的方法”“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法治视野下的城市治理”“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与解释”等选题的征文和研讨。2014年起,编辑部正式设立“《法学研究》论坛”,迄今组织了“城市化与法治化:城市化的法律治理”“依法治国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民法典编纂的前瞻性、本土性与体系性”“刑事法治体系与刑法修正”“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的法律机制”“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与法治保障”“政府、市场与法律: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创新驱动与国际博弈下的知识产权法”等十多个选题的征文和研讨。

学术传播是学术发表功能的自然延伸,一定程度上也是学术发表的目的所在。对于大型出版机构而言,编辑部往往只负责内容出版,其后的传播则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而对于一般的期刊编辑部来说,内容出版和传播是一体化的,期刊编校印刷完毕,其实只完成了一半工作。受非市场化运营体制的影响,国内学术期刊过去一直只重视内容出版,在传播方面最多也就是关注一下纸刊的发行。近些年,随着电子化、数字化传播技术的发展,微信公众号、期刊论文数据库、期刊开放获取网站、电子期刊等学术传播方式,逐渐得到运用。《法学研究》也于2014年开始建设自己的独立网站,实现了本刊论文的开放获取,并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与本刊有关的动态信息。实际上,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目前这些传播方式都只体现了“学术发表的自然延伸”。真正主动的、具有独立价值的学术传播,需要对学术作品内容、学术作品价值、学术作品受众进行类型化,建立不同的传播机制、传播渠道,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传播方式。例如,具有决策性参考价值的学术论文,可以将论文中最核心的决策性思考改写成简洁明晰的要报,递交相关决策部门;具有知识普及或观念更新价值的学术论文,可以被改写成通俗易懂的大众报道、知识通讯,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具有理论突破性的学术论文,可以组织作者和同领域专家持续研讨。学术传播不只是学术发表的延伸,它具有独立的价值,但目前的期刊编辑部体制很难应对学术传播的要求,只能是编辑个人尽力而已。

 

(五)

 

与专职科研人员以作品呈现自己成果不同的是,编辑工作的成果很难被看见。除了每期出版的期刊,编辑工作的努力似乎都处于“白忙”状态。在量化考核的评价体制中,很多编辑工作都“不是工作”,比如学术传播。而且,将编辑论文数量、编校字数作为指标,并不能真正衡量编辑工作量,不同期刊、不同编辑、不同论文在审读、修改和编校方面的工作量差异极大。将编校成果的引用频次、转载获奖与否作为评价指标,亦未必能够反映编校的实际效果——它们要能作为编校效果衡量指标的前提是,学术引用整体上是规范的,转载和获奖是以学术质量为第一位的,但后者在实践中都存在较大争议。由于编辑成果不易被看见,编辑工作就成了真正的良心活。如果你比较看重那些评价,看重可见成果的多少,你对编辑工作的投入就会缺乏持续的动力。

最基础的编辑工作安排,就像钟表的指针“一圈一圈”走过,就像春夏秋冬循环往复。编辑工作的基调是平淡的,虽然编完一期稿件时,也有瞬间些许的轻松愉快,但远不如经过了艰辛研究、熬夜敲完最后一个标点时,那般兴奋和精彩。近几年编辑部招聘时,我都会跟应聘者说,编辑需要某种程度的“不求上进”“不思进取”,需要一种沉静的心理态度,有太多学术野心的话,不容易做好编辑工作。不断追求上进无疑可使我们进步,但泛滥的不甘心也正是我们痛苦或走错路的根源。甘心做好份内事情,甘心做一个平凡的普通的人,把平淡的日子过得心安理得,这或许是编辑要具备的基础素养之一。

一直有人说,编辑类似于裁缝。其实,编辑也类似于年复一年默默耕种的农民,日复一日守在生产线上的工人。下次回家告诉爸妈,儿子的工作跟他们种地差不多,希望他们不会太失望。

 

作者:谢海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法学研究》副主编。

来源:本文收入崔建民主编《作嫁衣者说——中国社科院学术期刊编辑心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