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改革被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在服务当事人参与诉讼、服务干警办案、服务法院管理、服务党政决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依托智慧法院系统,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立案、在线缴费、在线参与调解、在线参与庭审,公众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查阅裁判文书、旁听庭审。广大法院干警能够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依托在线检索比对类案、一键生成裁判文书、不受时空限制远程办理案件等信息化系统,使得办案效率大大提升。此外,在办理执行案件时,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信用画像,在线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执行能力和水平。
依托全国一体化的办案平台,各级法院可以实时掌握办案形势和办案质效,案件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也实现了对案件办理的全方位监督。通过挖掘分析办案数据,各级法院协助党政机关分析社会形势,找准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发挥司法大数据服务社会治理和党政决策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智慧法院建设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对办案的制约,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加强规划引领和顶层设计、系统整合优化,逐步改变信息化系统林立的弊端,不少办案系统实现了全国统一,为提升数据质量、提高智慧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也为推进以知识为中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保障。
作者:吕艳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