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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1955年被接受为预备党员,次年按期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回顾加入党的组织以后的全部经历,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始终是一个忠诚党的宗旨和事业,严守党的纪律,积极上进,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的合格党员。
1949年4月,家乡迎来了解放。街坊间、校园里,“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歌声,迅速地荡涤着国民党对于共产党的攻击宣传;衣履褴褛,到处流浪滋事的国民党散兵游勇与着装整齐、纪律严明的解放军战士之间的鲜明对比,突出地反映出新旧两重天的区别,在我们年轻的中学生中很快就形成了共产党比国民党好的认识。一九五一年夏高中毕业,我奔向了远在东北长春市的东北人民大学,这是一所从老解放区东北行政学院改制过来的新型大学,共产党的领导很强,入校不久,我就在这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党史的教育,开始萌生了应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特别是方志敏、赵一曼等革命先烈,为实现共产主义信念、民族解放而英勇献身的事迹,震憾了我,想像着做人就要做他们这样的人。在学校的头几年里,我已经有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想法,但考虑到自己只是一个幼稚的学生,没有经受过考验,各方面的条件很差,所以一直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而只是在默默地为此创造条件。我想作为一个学生,首要任务是搞好学习,在思想和知识上很好地武装自己。我很重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理论课程的学习,今天我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认识,应当说是在那个时代打下的基础。对于其他文化课、专业课的学习,我也都很认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学习成绩在班上总是位列前茅。在党课学习中,我知道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为了向党员学习,培养自己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我很注意参加班上的清洁卫生、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同学们生活上有什么需要,我也乐于伸出手帮助;大家看我社会工作积极、同学关系好,先后选我当了生活小组长和生活副班长。我是南方人,来校时身体比较瘦弱,从长征故事中看到当年红军艰难跋涉二万五千里的事迹,深感健康体魄是一个革命者的重要条件,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劳卫制体育训练。经过奋斗,我终于通过了劳卫制各项标准的测验,我的健康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身体从入学时的1.66米长到了1.7米,班上座位也从第一排换到了最后一排。
大概是鉴于我各方面的表现还不错,认为有培养前途,大学四年级开始后,学校领导通知我准备参加留学苏联的选拔考试,与此同时党组织也开始考虑我的入党问题。不久,我们班的党支部组织委员、平时很要好的同学鲁真荣同志找到我谈心,问我有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想法。我坦诚地说,早就有这个想法,但总是觉得自己条件不够,正为此而努力呢!过了几天,她又找到我说,支部的同志都认为,你已经基本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了,是不是要考虑申请入党啊?她还表示,她自己愿意作我的入党介绍人。我当时喜不自禁是不言而喻的。回到宿舍,立即摊开纸笔,疾书入党申请书,倾诉我早已蕴藏心中的对党认识和渴望加入党组织的心愿。呈交入党申请书后,在我日盼夜盼的焦虑中,支部终于召开了讨论我的入党支部大会。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我在入党申请书中写的内容扼要重述了一遍,表示希望党员同志们多多给予批评帮助。我的发言受到了热烈欢迎,与会党员同志们对我的入党认识予以肯定,赞扬了我各方面的表现,同时也对我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了希望。最终,与会党员同志举手一致通过了我的入党申请。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鲁真荣同志把我叫到大操场的一角,庄严地对我说,校党委已经批准了你的入党申请,你现在已经是一名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了,预备期一年。
1955年7月,我从东北人民大学毕业;9月,来到了北京,在北京俄语学院留苏预备部学习俄语,做留苏学习的各方面准备。时间如白驹过隙,很快又到了北京的春暖花开时节,党支部召开了我的转正大会。到会的党员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彼此接触不多,很难说相知很深,但同样的初心把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即将出国学习的激动心情又进一步拉近了相互的距离,转正会以全票和热烈鼓掌的通过了我的转正申请。嗣后,留苏预备部党委一位负责同志,在党委办公室毛主席像下通知我说,你的转正申请经党委讨论已获得批准。从现在起,你就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了。
我入党已过了65个春秋。聊以自慰的是,我始终未忘初心,无论在学习和工作岗位上,都牢记自己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努力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入党后,我接受的第一个重要任务是完成苏联莫斯科大学攻读国家和法的专业研究生学业。四年时间内,我克服了语言、资料等各方面的困难和痔疮痛苦的干扰,比较顺利地通过了论文答辩,拿到了苏联法学副博士学位。1961年春回国后,我被分配到中科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法学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按照国家的需要和组织上的安排,先后开展了法制史和国际法研究,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和国际人权法的研究,在理论探索方面提出了一些见解,出谋划策解决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方面出了一份力,得到了学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承认。中国社会科学院授予我荣誉学部委员的学术称号,国务院、外交部、国家海洋局等国家机关聘请我担任专家、委员,参加咨询工作。国家还给予了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奖励,并在我年逾古稀之际,指定我担任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机构一常设仲裁法院的仲裁员,承担在国际上明断是非,宏扬公平正义的崇高职责。这对于从事国际法研究的学者来说,是种高度信任和褒赏的表示。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的今天和明天。我是在党的阳光雨露的滋养下成长起来的,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喜庆日子里,我深以自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位党员而自豪。我们的党正在领导全国人民,披荆斩棘,朝着强国富民的方向大跨步地前进。我将一如既往地紧跟党的步伐,做好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当做的事情,尽到一个党员应当尽到的责任。
附 作者简介
刘楠来,男,汉族,1933年5月出生,江苏丹阳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国家海洋局高级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
1955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1961年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副博士学位,1961年学成回国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1979年至1981年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作访问学者。
刘楠来早期从事国家和法的历史研究,20世纪70年代中期,转攻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和国际人权法,是国际法学科带头人。1982年,刘楠来担任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会理事暨海洋法组副组长,1986年主编的《国际海洋法》一书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专著,为中国海洋法学科的建立做出了贡献。
刘楠来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所国际法研究室主任、法学所图书馆馆长。199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6年当选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2009年5月,时年76岁的刘楠来被中国政府指派担任在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体现了一位矢志国际法研究的专家的辉煌成就与杰出贡献。
主要社会兼职:曾任全国海洋资源研究开发保护专家组成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选)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等。2008年,刘楠来被聘为武汉大学兼职教授、国家领土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刘楠来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主持“关于我国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关于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
主要著作:《国际法》、《发展中国家与人权》;主编了《国际海洋法》、Human Rights:Chinese and Dutch Perspectives(中文版本名为《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国际刑法问题研究》等。论文主要有:《略论卢梭的国家学说》(1962年)、《论菲律宾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非法性》(1992年)、《我国海洋开发与海洋立法》(1996年)、《联合国的改革问题与中国的立场》(2006年)、《关于南海问题的法理分析》(2010年)。
来源:作于2021年4月9日,首发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