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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薛允升遗稿看晚清律学
孙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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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因缘际会,促成了本书的诞生。2015年10月,笔者应邀赴法国里昂高等学术研究院(Collegium de Lyon)进行为期一年的访问研究,其间在好友巩涛(Jérôme Bourgon)教授鼓励乃至“蛊惑”下,着手重新整理晚清律学大家薛允升(1840-1901)的不朽名著《读例存疑》。迄今五年多时间里,在一遍又一遍的阅读过程中,不仅个人对于清代律例继承演变的认识不断加深,薛允升作为一代律学宗师的人物形象也日渐凸显起来。

 

 

薛允升(1820-1901)

 

2019年3月在美国图尔萨大学步德茂(Thomas M. Buoye)教授牵头组织下,笔者耑赴美国丹佛参加美国亚洲研究会(AAS)年会,并接受其建议根据此前对《读例存疑》一书的整理研究,特别撰写了关于清代律例条文继承演变的一篇6万余字长文,提交大会讨论,并最终成为本书第四章。在美国当地3月21日晚间举行的小组会议上,著名汉学家、法兰西荣休院士魏丕信(Pierre-Etienne Will)教授担任主席(Chair),步德茂教授、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朴兰诗(Nancy Park)教授和我先后作了主题发言,法国远东学院陆康(Luca Gabbiani)教授负责主持和评议。从现场反馈情况来看,该文提出的一些观点和数据分析引起同仁们的兴趣。自机场匆忙赶到会场、尚未晚饭的姜永琳教授则向笔者提出一个新的议题:清代律例条文之于明代的继承演变关系如何?由此催生了另外一部资料合集——《明清律合编》(又名《万历顺治二律集解合刊》)的编纂,即以文本对勘形式详细分析清初对于明末成文法律的因袭与变革。一如前面那篇长文,其中有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现。

利用会议间隙,笔者曾向魏丕信教授等人简单介绍了新近发现的若干册《读例存疑》遗稿,但当时并没有明确的写作计划,只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想把最新的发现分享给大家。回国后,先是利用数月时间忙于回答姜永琳教授提出的问题——将目前所见几乎最晚且最完整的一部、明万历四十年(1612)高举刊刻的《大明律集解附例》,和清顺治三年(1646)完成的入关后第一部《大清律集解附例》进行逐字校勘,并仿照薛允升遗著《唐明律合编》,将两书汇成一体,以便读者可以清楚发现两部成文法律的微观差异,算是前述研究之延伸。迨全书编竣,已然八月末尾,随后着手将最近两年在北京、东京、上海三地发现的《读例存疑》稿本内容和保存情况向学界作一详细汇报。

自去年10月中旬正式动笔,迄旧历年底完成最后一篇文稿写作,前后共花费两个半月时间。在某些朋友看来,或许写作太速,有点不可思议,但其实相关问题思考与知识储备,至迟自2015年冬天重新整理《读例存疑》便埋下了遥远的前因。这两个多月时间,不过是将数年以来阅读思考所得集中倾泻出来而已。

然在正式下笔后,随着史料之反复咀嚼、日夜磋磨,从史料到史实,再到相关问题讨论,逐渐走到了连笔者都觉得有些意外的地步。例如原初计划只是写一篇二三万字长文,便可交代全部问题,但因大量图片和统计表格的交叉运用,文章篇幅一增再增,早已超出绝大多数学术刊物的容纳能力。既如此,索性就写一本小册子吧!再如,本书对于薛允升一生律学著作体系及各部著作成书、流散过程的全面梳理,对于沈家本、郭昭、武玉润、段书云、许世英等人在薛允升著述成书和后续刊刻过程中各自贡献的全新揭示,对于晚清刑部陕豫两大律学流派的形成过程,及彼此之间学术竞争和互动关系的辩证讨论,皆是信笔为之,起初并没有充分预见。尤其对薛允升散佚稿本《定例汇编》的重新发现和沈家本《薛大司寇遗稿序》一文的再度审视,更有一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别样喜悦。经由上述考索,对于以薛允升、赵舒翘、沈家本等为代表的晚清律学家的研习创作活动,自认有了一番全新认知。兼以笔者若干年前对薛允升遗稿《秋审略例》的散佚与重现过程进行过详细探佚和考订,于是藉由薛允升著述遗稿来看晚清律学的主题在头脑中逐渐成型。

读者或许可以清楚感受到,在本书写作过程中,笔者将清代律学置于与现代法学同等重要——乃至更为崇高的专业位阶,薛允升则俨然成为清代律学乃至中国古代律学的一位集大成者,或曰律学宗师。不仅如此,书中不厌其烦地数次谈到,晚清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不仅曾经亲身参与薛允升的律学创作过程,更在薛逝世后主导了《读例存疑》一书的整理出版,并且在其受命修订法律过程中对于薛氏关于旧律的改革意见广收博取,多所借鉴。换句话说,薛允升不仅在研究清末法律改革前史过程中是绝对不容越过的律学大家,他更以精湛宏富的律学研究成果为晚清法律改革进行了相当扎实的知识储备。即此一点,薛允升足堪“晚清法律改革先行者”之称谓。

遗憾的是,由于百余年间社会变迁动荡,薛允升平生所积累之各种著述稿本风流云散,并未得到很好的传承留续。如今在北京、东京、上海、台北、京都等地发现的薛允升著述遗稿,虽然数量尚属可观,甚至时常有惊艳之感,但毕竟仅为劫后残余,欲窥薛氏律学著述之全豹已然不可能。但换个角度看,薛氏著述遗稿之残损、散佚与部分重现的过程,不仅昭示着薛允升生前身后的命运浮沉,更意味着传统律学在近代中国所经历的不可挽回的千古劫运。透过这一面历史的镜子,我们可以深切体会到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百年蜕变,以及在于当下中国的现实境遇。

兹事体大,本书所进行的关于薛允升及晚清律学的研究不过是一个开始,起例发凡而已,自觉距离充分揭示薛允升一生律学成就、总结其主要律学观点,以及全面厘清晚清律学之生成流变还很遥远。正如唐诗所云,“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大家都想入宝山寻觅名师或者宝藏,但因为山上烟雾太过浓密,以致我们只能看清脚下的几块砖石,和不远处隐隐约约的登山小径,但登顶的路途究竟有多遥远、有多曲折,目前尚属未知。故在本书完成后,曾有朋友建议在书中增加一个特别段落,以归纳总结薛允升的主要律学成就和律学思想特征,笔者最终还是选择放弃,因为内心无比清楚:遑论本书所研究揭示的这些有限新知,即便将目前所有关于清代律学的史料和研究成果一网打尽,也不足以实现上述目的,所以没有必要刻意为之。

在讨论某些具体问题时,笔者很有选择地对此前部分学者的优秀研究成果进行参考,并在充满敬意的基础上坦率提出若干批评,因为笔者深知正常的学术批评是促进学术良性发展的必备基石。以往无数经验告诉我们,作为国人优秀品质的谦逊一面,如果走到虚伪矫情的极端,不仅不能促进真正学术活动之开展,反倒为学术之害。前辈学者所积累凝成的朴实厚重的学术风气、所创作的无数优秀学术成果,和无私无畏、博大宏阔的学人品格,值得我们抱持永久的敬意。但从不同时代学术发展的使命来看,在前人基础上继续推进和不断超越——包括在人格独立平等基础上,对于此前学者研究成果进行科学的批评、适当的修正和努力的拓展,或许才是最好的致敬。

在本书形成前后,曾得到无数师友帮助,需要感谢的人很多。首先特别感谢挚友梅凌寒(Frédéric Constant)和学弟王旭两位教授,正是他们先后在《宝坻档案》和东京仁井田文库中的偶然发现和无私分享,使我有机会接触到薛允升《读例存疑》遗稿,并由此展开一系列研究讨论。更要感谢2015年冬天巩涛教授在里昂高师对笔者的一番“蛊惑”,和2018年夏季步德茂教授在北京南锣鼓巷的盛情邀约,以及2019年3月共同参与丹佛AAS年会讨论的其他几位师友:魏丕信教授、陆康教授和朴兰诗教授、姜永琳教授,还有现场聆听的其他学界同仁。

《礼记》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曾陆续将部分篇章寄呈几位师友请教。本研究室的同事高旭晨教授和相知相交十余载的张群教授,是全部书稿的最早一批读者,从他们那里获得的永远是支持和鼓励,以及相当专业的修改建议。本研究室的前辈杨一凡教授,几乎详阅了尚处单篇论文状态的每一篇文字,在给予极大肯定同时指出不少行文上的瑕疵。“一篇有创见的论证扎实的学术论文,胜过十本平庸之作”,这是他在读完本书第四章后所作的一句评语。数年以来,杨老师对后学晚辈爱护有加,为学之精勤、成果之丰赡,更时常令笔者仰慕与汗颜。

同样需要特别感谢的是:法兰西学院荣休院士魏丕信教授,原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现福州大学法学院黄源盛教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志强教授。三位教授不仅全面审阅了拙稿,更于百忙之中慨允赐序。拙作虽然自问有一愚之得,但对于三位教授的不吝谬赞,战战兢兢,愧汗不已。

本书责任编辑刘骁军女史,在诸事纷纭之际,对拙稿特予青睐,尤其花费大量心力处理图片排版等繁琐问题,并于有限时间内高效完成,感佩之至。此外尚须感谢的师友还有很多,深铭五内,限于篇幅,恕不一一列举。

旧历年末,疫情突发,一月数惊。回想薛允升生于1820年,今年适逢其诞辰200周年纪念。而其年逾耄耋,遭遇庚子之乱,1900年8月中旬联军入城后,携子仓皇出奔,家人留京者全部自尽;次年秋季,扈驾回銮,终因年老体衰,行至河南开封,溘然去世。其晚年遭逢之兵燹离乱,国仇家恨,与当下疫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孟子所谓动心忍性,穷且益坚,养浩气,致良知,正当其时,吾辈又何敢自暴自弃,旷厥天职也。

是为记。

 

                                              孙家红

                                     庚子季秋于京西寄庐

 

 

 

作者:孙家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本文为《散佚与重现:从薛允升遗稿看晚清律学》(孙家红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一书的后记,感谢作者授权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