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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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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首个纲要。《纲要》的发布对于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突出了法治社会建设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全面和顺利推进提供了行动纲领和行为指引。

 


 

核心提示: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首个纲要。《纲要》围绕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六大特征”,即“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重要论述在政策层面的具体落实。

 

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首个纲要意义重大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指出,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本纲要。

《纲要》共由七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法治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主要从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举措;第七部分是加强组织保障,主要就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纲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首个纲要。《纲要》的发布对于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突出了法治社会建设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全面和顺利推进提供了行动纲领和行为指引,必将有力地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贯彻落实以及具体措施的落地生根和开花结果。

《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这就非常清晰地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六大特征”,即“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重要论述在政策层面的具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应当实现的六种理想状态,不仅可以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明确有效的“任务书”,而且能够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真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重要论述,通过具体和生动的法治社会建设实践得到有效落实,为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提供正确的指引。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六大特征意蕴丰富

 

信仰法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赖以形成的意识形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领导干部如果不信仰法治,必然会“崇拜权力、崇拜金钱、崇拜关系”,其结果就是“大搞权权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些地方和单位被搞得乌烟瘴气,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领导干部如果不信仰法治,“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会明确信仰法治的问题必须从“关键少数”抓起,才能带动全社会认真地尊崇宪法和法律、自觉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形成有利于法治昌明的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才能真正深入人心,获得社会公众的心理认同和广泛支持。因此,信仰法治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识形态基础,法治不彰,必然就会人治盛行;法治彰显,人治和各种非法治的意识形态就无立锥之地。

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价值标杆”。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以及各种非法治社会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法治社会中,社会公平正义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基本价值追求。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之所以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就在于按照法治原则办事,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到公平正义。在法治社会中,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就可以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成本降到最低。因为只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就具有明确的“可预期性”,人们就会在趋利避害的心理引导下,追求法治所设计的制度公平正义。尤其是在解决法律矛盾、纠纷和各种利益冲突中,更需要将公平正义作为解决法律争议的首选价值目标。按照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来处理纠纷、化解矛盾,人们就会心服口服,对司法机关的判决就会从内心深处真正接受。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一针见血地指明公平正义对于政法工作取信于民的重要性,指出:“如果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政法机关,从而也不会相信党和政府。”因此,公平正义关系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制度根基,是关系党执政安全的头等大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必须把依法办事与追求公平正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而赢得信任、赢得民心。

保障权利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性社会功能。法治社会区别于人治社会或各种非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法治社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关心人民的利益,注重保护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人民群众为什么要拥护法治?关键是法治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定及可预期的生活,只要遵纪守法,每一个人的合法利益都会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保障权利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性社会功能,一个社会如果不把组成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那么,就无法安抚人心、争取群众,就无法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在应当受到法治社会尊崇和保障的各项权利中,生命和健康权利是最重要的、摆在各项权利首位的、应当得到优先保护的公民权利。面对突发疫情,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曾语重心长地指出,坚持依法防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下的人民民主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治国理政鲜明底色与基本特色,是社会主义制度自身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守法诚信是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秩序的基本道德准则。一个社会是否和谐有序,除了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之外,组成社会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的道德水准也会对社会秩序的构建和存在状态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社会关系是否能够有效形成,是否符合一定的价值秩序,人们之间的交往能否正常和可持续地进行,直接参与社会交往活动的每一个人的道德水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社会成员都做到守法诚信,那么,社会关系的秩序就很容易建立;如果人人尔虞我诈、以自我为中心,那么,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就会下降,社会交往的成本就会大幅度上升。因此,要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必须提倡守法诚信。自觉践行守法诚信,就会形成以法治价值为核心的人们日常行为的道德价值体系,而以个人主义为中心必然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猜忌以及人们对政府的不信任、对公共利益的漠不关心。此外,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也反映了市场体系发育的成熟程度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企业家要始终将诚信守法作为经营活动中一项基本的准则、必备的素质、必须承担的责任。在认真经营、努力发展壮大硬实力的同时,遵纪守法、率先垂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的软实力,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守法诚信的作用,对企业家是这样,对全社会也是这样。因此,守法诚信是法治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性道德准则,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除了要让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成为法治社会的思想基础、制度基石和实践要求之外,还需要让法治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充满活力意味着法治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依法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一系列保障个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律法规,施展自己的才华、谋取个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和谐有序就是要让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树立起“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和谐地与他人相处,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和谐的社会秩序中充分享受法治建设带来的各种红利,自觉地做构建法治社会、维护和谐秩序的合格公民。

 

作者: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辽宁日报》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