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17”重要讲话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知识体系的理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的“5·17”重要讲话是我党有关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思想集大成、理论总提升和方略新规划,对于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的理论建构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体系既是对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体系,也是对法治实践具有指导性和支撑性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我们初步研究认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知识体系,可以将法学概念体系划分为三个层次:标识性概念、革新性概念和结构性概念。标识性概念是中国法治实践中创造的从词语到内涵都是全新的重要概念。革新性概念是指概念词语是原有的,但其内涵与外延完全是重新界定的。结构性概念是指法学作为一种普遍知识,在其体系中作为结构存在的技术性术语。整体上看,长期的法治实践经验与法学理论探索,已经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了充分的素材。
二、“5·17”重要讲话是法学知识体系创新工程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5·17”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法学的学科体系是法学知识体系的类型化表达,法学的学术体系是法学知识体系的形成机制,而法学的话语体系则是法学知识体系的传播应用过程。根据这样的理解,我们在学科规划和科研管理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术引导、项目设计和任务安排。
学科体系建设一直是法学研究所建设的重头戏,我院去年大规模开展的学科建设调研规划又把法学所学科建设带上一个新层次。首先,着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学科建设。其次,积极发现学科建设的发展契机,大力支持法学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如成立网络与信息法室、生态法室等。再次,巩固发展优势学科,如在参加民法典编纂立法工作中,作为传统优势学科的民法学科又获得长足发展。
在学术体系建设方面,我们既注重学术体系的一般规律,也注重法学领域的专业特点。在学术资源配置机制、科研组织形式、科研项目设置、科研实施方式、科研成果形式和学术评价机制等方面,努力做到体系化和制度化,强调科研质量与数量之间的合理平衡,强调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研究的协同发展,以不断优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出成果、出人才。
在话语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坚持法学界与法律界的双向互动,实现学术话语与政策话语、理论话语与实践话语的内在一致及表达协调,强调法学领域话语体系对外来话语的主导性融合。
三、以“5·17”重要讲话为指导,开创新时代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法治建设及法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课题和新要求。
(一)在法学研究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新时代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在法学研究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穿研究全过程。坚持法学研究以人民为中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服务,将法学研究落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来,落到提出解决中国法治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有效办法上来。
(二)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们将根据中央部署和院党组要求,努力做好科研规划与项目设计,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学研究工作重点。
(三)立足中国法治实践,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我们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提出具有自主性、独创性的理论观点,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作出我们不负时代要求、不负人民所托、不负学界期待的应有贡献。
作者: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