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信息透明增强抗疫信心
疫情防控是极其专业的医疗行动,一线医护人员亟需专业的防疫物资。但遗憾的是,在抗疫重镇湖北地区,湖北省和武汉市两级红十字会在对社会捐赠防疫物资的分发上,不能满足当地抗疫的实际需要,引发广泛疑虑,也让全国人民为抗疫英雄们揪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一种前所未见的病毒,威胁了无数同胞的生命健康;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搅乱了春节的安静祥和。国家领导人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医护人员不怕牺牲、坚守岗位,更有无数“最美逆行者”,为了千百万同胞的生命安危,甘为死士,以大无畏的精神自赴险境。疫情面前,勇敢坚韧、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再次彰显;民胞物与、守望相助的民族美德迎寒绽放。
疫情汹汹,防控并不单纯是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行动,更是综合、复杂的全方位社会动员。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市场监管、宣传舆论、教育科研、物资生产和后勤供应……,方方面面都需要大力统筹,上上下下都需要有力协调。尤其需要重视的是,在一个资讯发达、交通便利而又人口众多、观念多元的现代社会,无论是对于社会的组织动员,还是对于资源的统筹协调,抑或是消除恐慌、稳定社会和人心,都需要信息的充分流动和透明。如果没有权威信息的及时发布和详细披露,就可能会导致流言四起、人心惶惶,大规模的恐慌还可能会导致社会不稳、国际猜疑。
正因为如此,大年初一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会议强调,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回应境内外关切。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要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及港澳台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加强合作、全力应对,共同维护地区和全球卫生安全。
在制度层面,我国也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突发事件应对中信息公开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以《宪法》为最高统领,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框架,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具体规制,通过《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和《国家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形成了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框架。信息公开与舆情疏导,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由于对一种全新病毒的认识需要时间,初期的确存在信息通报延迟的问题。但正是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各级各地政府依法行政,很快建立起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发布疫情变化、防疫措施、医疗物资供应等信息,迅速以权威信息回应了国内国外的质疑情绪,安抚了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澄清了形形色色的流言杂音。信息的公开透明,对于消除人民群众不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赢得国际社会支持,对于更好地形成全国上下一盘棋,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政府采取的非同寻常的疫情遏制措施,中国发现疫情、分离病毒、测序基因组并与世卫组织和世界分享的速度之快,中国在保护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对透明度和支持其他国家的承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认可和赞赏。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认为,在疫情防控的许多方面,中国实际上正在为疫情应对设定一个新的标准。
疫情是一面镜子,从不同的角度,它会折射出不同的光线。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由于恐慌、由于无知或者种种原因,社会上总会充斥种种不同的声音,有些可能还是妨碍疫情防控的杂音。这是大众传媒时代,尤其是信息社会所不可避免的。只有坚持疫情防控中的自信、开放与透明,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实现正能量信息的充分供应,让信息跑过病毒,才能增信释疑,才能真正凝魂聚气,形成抗击疫情的钢铁长城。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法制日报》2020年2月5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