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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扶老案”再次凸显社会信任焦虑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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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的老人跌倒时,紧紧攥着一个9岁小朋友的手。经过司法所调解与警方介入之后,僵持了半年的四川达州“扶老”案,依然是一方自觉委屈,不惜恶毒发誓自证清白;而另一方痛感冤枉,努力找来证人言之凿凿。真相只有一个,说词却是两端,当事人备受煎熬疲惫不堪,舆论界群情汹汹烂打死缠。

转型期的社会,此类事件频出。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7年之后依然没有一个各方都愿意接受的“真相”;短短几年里,天津许云鹤案、河南李凯强案、浙江吴俊东案、山东李莉菁案,其他如江苏南通、辽宁本溪、辽宁盘锦、海南某镇、广东汕头,都有类似扶倒地老人反被讹诈的事情发生。其中,除山东李莉菁胜诉外,其他都是扶老人者在事实上败诉;而南通殷红彬、本溪卢阿姨、盘锦王兰等能幸运地找回清白,皆仰赖摄像头之功。

正是这一系列事件在媒体上的酝酿,导致了武汉李大爷倒地无人扶起而窒息死亡、佛山小悦悦在车轮下血肉模糊,7分钟内18名路人视而不见冷血以对的惨剧。在彭宇案之后的一则网络调查中,超过6成的人以投票印证了“摔倒老人扶不起”的无奈与冷漠。

摄像头,甚至测谎仪,在争议中都是寻求真相的高科技手段。但问题的关键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有一方撒谎的此类事件中,难道都得要靠上技术手段才能确定事实真相吗?人与人之间的诚实与信任哪里去了?正如人们曾无奈而又戏谑的言论:女人不可靠、兄弟不可靠、“组织”不可靠。而在不断出现的扶老案中,人们又发觉老人不可靠、法官不可靠;老人更以赌咒发誓来试图证明9岁的孩子不可靠。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究竟谁可靠?

从法律上讲,这些事件中,大多都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事实真相。但公众却宁愿选择去相信“助人为乐”的阳光故事,根本原因,与其说是他们经过各种信息筛选和判断真正确定了事实是助人为乐,不如说是他们“希望”灰色的生活中能有一些助人为乐的亮色。这种社会心理有其社会结构背景,反映了在社会公德整体下滑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心底的无奈与期盼:面对每天都发生的冷漠和自私,他们从心灵深处发出了对助人为乐行为的呼唤!因此,在一系列纷纷扬扬“扶老案”中,与其说喧嚣的各方寻求的是真相与公道,不如说凸显的是社会信任的缺失与心灵的焦虑。

中国目前正处在转型社会时期,离开了熟人社会,但尚未完全转入“陌生人社会”,而处于“半熟人社会”或“半陌生人社会”。结果是,既失去了原来熟人社会所形成的稳定社会关系与信任;亦并未形成陌生人社会所必需的法治与契约精神。虽然“陌生人社会”是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的必然结果,但转型的过程中,“突然”变得原子化的个人之间,在失去原来熟人社会通过长期交易所形成的信任之后,就要以契约与法治来锻造的新的社会团结纽带。因此,现代法制制度尚未完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精神和互利互助的精神尚未形成风气,就成为中国社会当下社会信任度降低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而这个转型过程,显然非骤然可以完成,以后,我们可能还会面临类似的讹诈困境,必须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定力。

这里面,除了制度的不完善,不能不说还有公权力的不作为。不管是彭宇案一审中法官令人难以接受的推理,还是此后不少案件中“各打五十大板”的“调解”,在这些好像事件很小但实际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里面都只有稀泥而没有正义。几起摄像头证明了扶老人者清白的事件中,诬诈者也要么一个轻飘飘的道歉,要么连轻飘飘的道歉都没有而“扭头离去”。公权力完全放弃了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责任。而我们自己,也并非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生活在一个道德上人人自危却又充满道德饥渴的时代,我们自己却往往放任义愤填膺地指责与咒骂,在那些放肆的话语、充满仇恨的言辞背后,依稀可以看到同样缺乏道德滋养的心灵。那么,我们每个人是否也必须深刻思考,是放任义愤填膺地指责与咒骂,还是深刻理解这个转型社会的希望与困顿,能够清醒理智地去寻找解决之道?

怎么办?肯定不能放弃对真相的追寻,无论是人证、物证、摄像头还是测谎仪,政府应穷尽一切可能的手段去确定事实,以公开、透明、科学的手段划清是非,决不能轻拿轻放和稀泥。但更重要的是,社会有病还要社会治,每个人都不能只知指责而不担责。最起码,我们都会变老,但不能变坏;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坏人,但仍然要做好人,更不能将自己变成了坏人。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开始,才能滋养也许有点干枯的道德田地,逐渐恢复应有的社会信任。

原刊于《环球时报》2013年11月26日“国际论坛版”,有删改,发表时题为《在“半陌生人社会”寻回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