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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所长在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3年学术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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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代表、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

大家上午好!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我们期待已久的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3年学术年会、以及“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国际学术研讨会,在美丽的西子湖畔胜利开幕了!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学会的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代表学会的直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向本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年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本次大会的承办单位杭州师范大学、赞助单位廖开原基金会、协办单位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感谢!向为繁荣我国法律史科学辛勤操劳作出了贡献的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法律史学会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学界最早成立的全国性学术团体。三十多年来,中国法律史学会作为中国法律史学界同仁自愿结成的研究法律史和法律文化的学术团体,秉持学术为本、思想自由、理论创新、团结包容、大家办会之理念,在引领中国法律史学科建设、学术发展、理论创新和人才队伍培养方面,在组织和推动国内外的法律史学术交流和往来,开展对各国、各地区法律史和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方面,在巩固和扩大法律史学在大学法学课程设置中的地位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当代中国法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东方文化传统的国度开展法学尤其是法律史学研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继承与创新并举、传承与借鉴共存、东方与西方交织的现象。我们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推动中国法律史学的创新发展,完成中国传统法制的现代化转型,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光荣与梦想。这无疑是每一个中国法学家和法律人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共18大以后,中国的法治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拐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成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重要任务。尤其是,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根据十八大精神,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深化法制改革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个春天正在到来,中国法学家大有用武之地的又一个历史契机正在走近。面对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的大历史、大机遇、大挑战,中国法学界需要积极回应时代对于法治理论的急切呼唤,中国法学家需要努力满足国家对于法治现代化的巨大诉求,中国法律史学者需要深刻解答社会变革提出种种法律疑难问题……总之,时势造英雄。当今中国的社会改革和法治实践,正在呼唤和造就新一代学贯东西的法学巨擘,正在培养和催生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律史学泰斗和大师。我们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各位同仁需要看准机遇、抓住机遇,奋发有为地推动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学术创新、方法创新和实践创新。

作为中国法律史学的一个当事人和旁观者,我认为,当代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创新发展,需要从以下角度和层面展开:一是对于中华法律文明的历史传统,不仅要有革命主义的批判精神、否定思维和彻底砸烂的勇气,更要有建构主义的立场、历史自信的情怀和东方文明的优越感。二是对于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和法律现象,不仅要予以重视和关注,而且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关注。因为一个不了解当下社会生活和正在发生的历史的学者,是不可能真正了解过去和久远的历史,不可能用现实的参照系眼光发现历史的真谛。我们应当用历史来回答今天,用今天来阐释历史,在时空穿越中来发现和解释新的历史。三是对于国际法学和西方法学要在批判的基础上加以学习和借鉴。中国法学如果要能够走向世界,首先是中国法律史要能够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中国法律史要能够成功走向世界,必须学习借鉴国际法学、尤其是西方法学的研究方法和话语体系,学会用域外的方法来分析描述中国的法律现象,用域外的话语来讲述中国的法律故事。四是对于法学的其他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新发展,要高度关注、虚心学习、为我所用,这样中国法律史学研究才能够接地气、获滋养、有市场。五是对于国内外考古和历史研究的新史料、新发现、新观点要高度关注,以便证真、证伪或者修正完善我们以往看法和观点。

本次学术年会以“中华传统法智慧与百年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为主题,既需要我们梳理已经实现现代化国家的成功经验,也需要认真回顾和总结中国法律走过的从传统向近现代的转型之路。这种主题设计和内容研讨,正是法律史学研究回应现实、回应社会、回应世界的正确之举。相信通过各位大家和先进的精彩发言和深入研讨,必将进一步深化法律史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互动,不断提高法律史学在法学学科中不可撼动的基础地位。

各位代表,三十多年来,中国法律史学的教学科研队伍有了今非昔比的长足发展。根据今年六月在八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上通过的《会员登记汇总表》的统计,目前申请加入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教学研究人员遍及269个单位,共计865人。考虑到未报、漏报等特殊因素,在中国大陆从事中国法律史教学研究的人员形成了一支千人以上的庞大队伍。在中国法律史学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学会发挥了重要的领导、组织和纽带作用,与成立之初相比,今天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广度。中国法律史学会这一切成就的取得,要归功于我们全体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共同努力,归功于各个单位和各个院校的大力支持,归功于各位会长、执行会长、秘书长和学会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

多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学会的主管单位,法学研究所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委托代管学会的直管单位,在服务中国法律史学会建设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义不容辞的份内工作,但我们做得还不够,离大家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希望,各位理事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法学所对法律史学会的管理服务工作,我们法学所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学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学会办会、评奖、沟通联络、信息服务、秘书处工作等方面,给予更加积极的支持。

最后,我要再一次预祝学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预祝“中华传统法智慧与百年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国际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