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建立之初,就明确了客观、透明、非选择性、具有建设性、非对抗性、非政治化的工作原则,其目标是为各国提供一个分享促进和保护人权良好做法和经验的平台。
2009年,中国积极参加了该机制第一轮审查,获得了众多国家的肯定和赞赏。今年,中国及时提交了《国家人权报告》,全面记录了近年来我国人权事业的新发展、新成就,并且重点介绍了中国在首轮审查时所接受建议的落实情况。报告言简意赅,勾画出我国人权建设的发展现状和美好蓝图。
中国依法推进人权工作,重视制度建设。截至2010年底,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法规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在此之后,中国继续加强人权立法工作,人权法律体系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中国政府于2009年4月制定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终期评估结果表明,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于2012年6月制定并公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国人权事业进入迅速发展的新时期。
中国全面推进人权工作,强调改善民生。所有人权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中国政府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并且特别强调改善民生,不断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更新和更高层次上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中国继续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修订刑事诉讼法,加强诉讼过程中的人权保障;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2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减贫、教育等多项指标提前完成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2年实现制度全覆盖,比原计划提前8年。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工作也得到有序推进,成就斐然。
中国务实推进人权工作,追求科学发展。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中国政府和人民比其他任何人更关注、更清楚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道路。中国走的是一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科学发展道路,既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出发,切实推进人权事业发展。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首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审查四年之后,现在世界看到的正是一个经济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中国。在即将到来的第二轮审查中,各国只有以建设性姿态参与对中国的审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国人权状况,才能使国别人权审查机制真正符合其原则,顺利实现其目标。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25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