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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杨一凡研究员校勘的《皇明制书》(4册,131万字),已于2013年7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皇明制书》是明代代表性法制文献的汇纂,收入《大明令》、《大明律》、《大诰》四编、《皇明祖训》、《诸司职掌》、《大明官制》、《宪纲》、《吏部条例》、《军政条例》、《洪武礼制》、《礼仪定式》、《教民榜文》、《孝慈录》、《学校格式》、《问刑条例》、《节行事例》等21种。因时代久远,明代法律不少已经失传,存世者又版本稀见。《皇明制书》是现存的汇辑明代法律全文种类最多的典籍,这些文献不仅是研究明代法制史的珍贵资料,对于研究明代政治制度史、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也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现见的《皇明制书》的版本,主要有嘉靖年间(1522—1566年)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官刊《皇明制书》14卷本(简称14卷本),及该书万历 四十一年(1613年)镇江府知府康应乾补刻本(简称14卷补刻本);明万历七年(1579年)钦差巡抚保定等府地方兼提督紫荆等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卤校勘、大明府刊刻《皇明制书》20卷本(简称20卷本),以及《皇明制书》不分卷明刻本(简称不分卷本)。在上述《皇明制书》明刻本中,以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刊该书14卷本成书最早。《皇明制书》校勘本,以国图本为底本,以日本东洋文库藏该书20卷本、内阁文库藏该书不分卷本为主校本。底本收入文献12种,阙失的9种文献,从《皇明制书》20卷本、不分卷本中辑补。整理者把3种《皇明制书》版本互校,并使用从国内外复制的多种明代法律版本,对《皇明制书》所收各文献分别校勘,形成此整理成果,向读者展现了《皇明制书》的全貌。
《皇明制书》与《大明会典》是明代最有代表性的两部重要法律文献,前者具有后者无法取代的史料价值。长期以来,许多学者通常是通过研读《大明会典》等史籍了解明代法制。《大明会典》以六部官制为纲,以事则为目,分述明朝开国至万历十三年(1585年)二百余年间各行政机构的建置沿革及所掌职事。该书记述的明代行政类法律和典章制度较为完备,人们重视《大明会典》是有其道理的。然而,《会典》依据的资料,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校修的《诸司职掌》为主,参以《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事类》等12种法律、法规和百司之法律籍册编成,附以历年有关事例。其中《大明律》被全文收录,其他文献则是摘选,分类归于相关的职掌之下。《皇明制书》的内容虽不及《会典》宽泛,但却都是明代最基本的法律的全文辑录,且《会典》对《学校格式》、《问刑条例》、《大明官制》、《吏部条例》、《军政条例》等8种重要法律较少涉及。要了解明代基本法律的原貌,《皇明制书》是必读之书。要弄懂《大明会典》的内容和依据的基本资料,也需研读《皇明制书》。
《皇明制书》校勘本不仅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也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校勘本是整理者在多年研究基础上精心整理而成,在整理中厘正了原文献的大量脱、衍和错讹文字,并写了920余条校勘记。《皇明制书》校勘本书首,校勘者撰写的《<皇明制书>及所载法制文献的版本》,介绍了《皇明制书》及所收文献的作者、内容、版本和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