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三十周年
小
中
大
"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的前身,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先后成立的"新法学研究会"、"新政治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她的诞生、名称变化与恢复重建,既是新中国民主法制曲折发展的历史记录,又是革命建设改革义无反顾的时代要求,更是从人治走向法治国家的文明标志。正是因为历史的推演与时代的承继,今天的中国法学会,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背景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和中坚力量。
作为国家级的专业法学研究机构,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法学研究所)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帮助和引领下,全力支持和参与中国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与中国法学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并肩携手推进中国法学繁荣发展的进程中,建立了亲密的联系,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法学研究所与中国法学会的亲缘关系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1956年,根据时任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会长董必武先生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建议,法学研究所于1956年筹建,1958年正式成立,由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张友渔先生担任第一任所长。
1982年,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后至今,法学研究所的张友渔、王仲方先生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叔文、王家福、夏勇、李林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法学研究所与中国法学会在组织建设上的亲缘关系,不仅体现在上述方面,而且体现在中国法学会领导下的各研究会建设上。
从1985年成立的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到现在的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二十七年间,法学研究所的刘瀚曾担任会长,吴大英、李步云、夏勇、李林、刘作翔先后担任副会长,陈春龙、李林、刘作翔先后担任秘书长。
从1985年成立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到现在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二十七年间,法学研究所的王叔文、张庆福先后担任会长,张庆福、莫纪宏先后担任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从1985年成立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到现在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二十七年间,法学研究所的王家福曾担任会长,王保树曾担任秘书长,孙宪忠至今担任常务副会长,。
从2001年成立的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到现在的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十一年间,法学所的郑成思曾担任会长,李明德、李顺德曾先后担任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李明德担任秘书长。
法学研究所的学者至今还担任着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律史研究会的会长,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等研究会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三十年的历史表明,法学研究所不仅全程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的恢复重建与发展,而且深度参与了中国法学会领导下的各研究会建设。
关于法治与人治的讨论。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法学战线和全国思想理论战线一样,为肃清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拨乱反正,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可喜局面。法学界为了更好地贯彻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围绕总结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以法治国这个总题目,开展了关于法治和人治的大讨论。这是在1979年初全国法学规划会议推动之下,开展的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
法学研究所1978年底复刊的《法学研究》,专门开设了"关于法治与人治的讨论专栏",为这场讨论提供了阵地。1980年初,法学研究所举办了全国第一个"人治与法治"专题讨论会,会议吸引了400多名专家参加,气氛极其热烈。这次讨论会的论文,由群众出版社于1980年公开出版,取名《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
这场讨论是一次有着重要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学术活动,它是中国法学界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拨乱反正的体现,是中国法学界学术智慧的一次展示。它启动了此后方兴未艾的中国法治理论和实践的舆论准备,为20多年后中国提出和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吹响了前奏曲。
关于"八二宪法"的制定与修改。1982年以来,法学研究所全程参与了"八二宪法"的制定与历次修改。尤其是在"八二宪法"制定过程中,更是倾注了法学研究所许多学者的智慧和心血。1980年,宪法修改程序启动,宪法修改委员会成立。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张友渔等七人为副秘书长。9月17日,秘书处举行成立会,亦即秘书处第一次会议,吸收法学研究所王叔文等四人为秘书处成员。张友渔、王叔文协助宪法修改委员会胡乔木秘书长和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和前期理论研究工作,为现行宪法的全面修改提供了重要的学理支持和资料保障。此外,法学研究所的吴大英、王家福、李步云、张庆福、王德祥、陈云生、吴新平等研究员,都参与了现行宪法修改的资料整理、理论研究和建议稿撰写论证工作。
关于人权理论与对策研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按照中央的部署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领导的指示,法学研究所率先踏入以往是禁区的人权研究领域。在广泛搜集国内外资料和不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党和国家的人权政策调整、人权法制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国际人权斗争、交流与合作贡献了力量,整个研究对我国人权学科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尤其是,1991年6月,法学研究所主持召开了全国性的人权理论学术研讨会。这个会议最后形成了三篇交给中央的报告,即刘海年的《关于人权的概念》、韩延龙和李林的《我国应高举人权旗帜》、刘楠来和朱晓青的《划清人权的国际保护和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的界限》。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1995年1月20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家福先生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为题主讲中共中央第一次法制讲座。在该次讲座上,王家福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严格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运作的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必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密切相关的。建立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一场深刻的法制改革。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王家福副会长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应当解决的理论问题(包括真正树立法治观念、大胆借鉴和吸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从中国实际出发、区分公法与私法、区分作为公权者的国家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摒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国有企业财产权理论等问题)、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的实施制度(包括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的观念;转换职能,严格执法制度;改革司法制度,保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进一步加强人大的执法检查监督,保障法律统一切实的实施;促进中介组织的发展,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保护合法权利,坚决制裁违法犯罪等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理论的研究。1996年2月8日,王家福副会长以《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题第二次为中共中央做法制讲座。在该次讲座上,王家福副会长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大计出发,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更好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而努力奋斗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其后,王家福副会长参与起草党的十五大报告,向中央领导解释用"法治国家"比"法制国家"好,其建议得到了采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十五大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1999年修改宪法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研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理论研究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一直站在该研究的最前沿,在多个场合反复阐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李林副会长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化的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相对而言的,有着具体历史方位和时代语境。李林副会长还就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了许多重要建议。
"双百"活动。2006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决定从当年开始,用三年时间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传活动。法学研究所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李林、陈甦、冯军、孙宪忠、莫纪宏、刘作翔、周汉华等研究员作为报告会主讲专家多次参加了"双百"活动。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2007年中国法学会启动"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以来,现已评选两届。在第一届的评选中,法学研究所课题组以其《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成果获得特别贡献奖,郑成思研究员以其《版权法》获得专著类一等奖;在第二届的评选中,冀祥德研究员以其《控辩平等论》获得专著类一等奖。
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2006年中国法学会正式设立部级课题以来,法学研究所共承担部级课题23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0项、自选课题6项,较好地完成了研究任务。
总结过去,我们看到,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的三十年,是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学科建设繁荣发展的三十年,是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教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三十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的三十年,中国法学会对此居功甚伟。
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在下一个三十年里,我们只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才能实现在治国理政方面的制度创新,才能早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会将以更加成熟、稳健的步伐迈向未来。中国法学会将保持三十年来的优良品格,勇于肩负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凝聚全国法学界的心愿、意志与智慧,继续带领全国法学界广大同仁进一步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持,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实践证明,法学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的三十年,是中国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三十年,是法学研究所极参与、倾力支持中国法学会各项事业的三十年。2013年,法学研究所即将迎来五十五周年华诞,其诸多成绩与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与帮助,我们对此深表感谢并将永远铭记。
我们深深懂得,以眼看世界,世界是很小的;以心看世界,世界是很大的。在未来的岁月中,法学研究所将一如既往地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与帮助下,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创造中国法治发展的美好明天。
(本文获"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特别奖",田夫、焦旭鹏、陈皓、徐同远四位博士参与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