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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保护法的几点思考
常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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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2012年12月在清华大学人文学院讲桌讲座上发言的摘录,《中国科学报》2013年1月4日发表)

 

 

 

常纪文

为什么中国的肉类产品难以出口到欧美国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动物福利不过关。

■常纪文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利用动物同时也善待动物的传统。清末和民国时期我国有禁止残酷对待动物的专门立法或者条款,民国还通过立法设立了专门的动物保护民间组织。

从2009年以来,动物保护立法就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前段时间在天津发生的迁徙动物大批死亡的事件,再次引发社会的谴责和立法讨论。

现在每年都发生一些重大的动物死亡事件,但却没有得到很好和及时的解决,动物保护的运动一浪高过一浪,而且社会上广大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包括学生站出来支持加强动物保护立法。

我最早开始从事这方面研究是在2003年。2009年开始起草条文,2010年提出了条文。可喜的是,我们目前看到国家立法机关做了一些事情,比如说国家林业局在去年出台了禁止动物园利用动物进行表演活动的文件。在2010年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国际会议上,国家林业局来了五个领导参加。现在开会时,一些部门的领导还询问动物保护法的进展,所以说各方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只是立法涉及了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和民族传统等各方关系,一旦轻率地确定法律很可能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

从经济方面来看,中国是农产品生产大国,农村很多家庭都养着鸡鸭猪牛等家禽家畜,但中国的动物出口却很少。在欧洲大多只能看到中国的海产品,而中国的鸡肉牛肉基本无法出口,即使有一些出口产品,也大多供给了国外的华人超市。为什么中国的肉类产品难以出口到欧美国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动物福利不过关。

我国的经济总量如今在世界排名第二,经济发展了也要给动物一些人道主义关怀,应尽量给动物高标准的动物福利。前段时间肯德基爆出丑闻,在欧洲,肯德基根本不敢这么做,只有在中国它才有机可乘,这说明我国的监管机构和制度仍需要完善。

中国的动物保护在很多有良知者的参与下,从2007年、2008年以来以奥运会为契机而获得加强,有两个标志性事件。第一,就是原定在鸟巢举办的斗牛比赛,由于中国动物保护组织的介入取消了。第二,是加拿大的海豹产品进口。这两年,加拿大多次派官员到中国游说,推销海豹油等产品,在中国动物保护组织的介入下,也被搁置。

中国的动物保护现在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比较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的动物保护必须在本国政治经济条件下有序开展,否则就有可能被视为"异类"。动物保护运动不能盲目开展,应该随着人类发展的趋势进行。

十八大报告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设改变人们价值观和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文明。现代文明社会不再是丛林部落,总要有一些道德规则和法律规则。我曾经说过一句话,不同情动物的政府也不会同情弱者;对待动物残酷的地方,对待弱者也会残酷。虽然社会领域的立法一直在进步,但现在仍有很多立法落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道德规范的法制化仍有空缺。我们要努力建设同知同为同享的道德社会。动物保护者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作好长期工作的准备。我相信,在生态文明观的指导下,再过10年、20年,通过重点突破和全面提升的艰苦工作,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会获得巨大的进展,我国继经济文明的建设傲立全球之后,还将作为道德文明建设的楷模示范于世界。那时侯,我们回过头来看一看会很自豪,因为我们的文明推动工作没有白做。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