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权力与自由的螺旋
胡水君
字号:

 

“生”和“死”都包含在佛教所说的“八苦”之中。在佛家看来,生是苦,死也是苦。而在人们通常的思想观念中,死是痛苦而可惧的,生则是可欲可求的,所以,有“好死不如赖活”的世俗说法,也有“生命权”这样的政治和法律概念。关于生死,虽然也有“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又何苦,死又何哀”之类的达观看法,但这类看法主要是在超越经验的层面上讲的。按照一般的经验,生比死要快乐,死比生要痛苦。不过,也有经验上的例外。法国思想家福柯的一次死亡经历似乎就是一个例外。

一九八二年,福柯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了他一九七八年的一次死亡体验。他有些兴奋地笑着说,“有一次,我在街上被一辆汽车撞倒了。当时我正在散步。在大约两秒钟的时间里,我感到我正在死去,而那真是一种非常非常强烈的快感。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七点钟。天朗气清,碧空万里,夕阳西下,壮丽无比。那曾经是,而且现在依然是我最美好的记忆。”福柯的这种死亡快感的确不同寻常。不过,就福柯一生中诸多其他奇怪的经历和看法来说,这种死亡快感在福柯那里又是再正常不过的。

一般人觉得痛苦而恐惧的死亡,到福柯那里却与快感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一种对死亡的“积极”体验或“积极”把握。这种体验或把握似乎早在古代神话中就已显露出蛛丝马迹。《荷马史诗》记载了这样一则希腊神话。特罗佛尼乌斯和他的兄弟遵照神谕建起了阿波罗神殿。而后,神对兄弟俩说:你们可以为所欲为了,尽情享乐六天,到第七天,你们最大的心愿就会实现。兄弟俩在极尽欢愉之后的第七天,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谚语“为神所钟爱的人总是英年早逝”据说由此而来。如同福柯的体验一样,在这则神话故事中,死亡对人来说成了积极的,而不再是消极的。

在福柯那里,不仅死亡是积极的,权力也是积极的(positive)。权力与知识、主体一起,构成福柯思想的三大主题。把权力视为积极的,这是福柯政治和法律思想的最与众不同之处。在权力问题上,福柯区分了分析权力关系的两种模式,一是权力分析的法律模式,一是权力分析的战略模式。前一模式是福柯最开始使用,也是学者们通常使用的权力分析模式,但后来,福柯抛弃了这一模式,而转入权力分析的战略模式。两种模式的重要区别在于,在前一模式中,权力是消极的、否定式的、压制性的,在特征上表现为排斥、拒绝、阻止;而在后一模式中,权力是积极的、肯定式的、生产性的,在特征上表现为激发、诱使、煽动。两种权力分析模式的区别与带来苦惧的死亡和带来快感的死亡之间的区别显然是相通的。

由于福柯把法律狭隘地理解为“前现代”的禁止性刑法,他把有关权力的消极阐释表述为权力分析的法律模式。在福柯看来,自由主义所采用的就是这样一种权力分析模式。因为,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家权力是不得已的恶,它总是令人可怕的,让人不放心的,需要时刻提防的。自由主义对国家权力的警惕主要源于它会侵害个人的“自然权利”。可以说,个人权利或自由与国家权力构成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两个相互对立的端点,自由主义所要努力的,就在于通过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来使国家权力的产生和运行服从于保障个人权利或自由这一目标。由于自由主义从消极意义上理解国家权力,自由主义者一般要求国家或政府是“守夜警察”、“有限政府”、“最小国家”。从“守夜”、“有限”、“最小”这些字眼,可以明显看到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一种此消彼涨的关系。也就是说,国家权力越是强大,个人自由就越少,也越容易受到侵害;相反,国家权力越是受到制约,个人自由就越多,也越容易受到保障。

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的这样一种加减法则,在福柯后来所坚持的权力分析的战略模式下遭受到挑战。如果用“生”和“死”来描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说,人越是逼近死亡,越是感到痛苦和恐惧,一如国家权力越大,个人自由越是受到威胁。但是,福柯的死亡体验以及对死亡的看法改变了这种关系。福柯在谈到那次死亡体验时,也曾坦言自己一生对快感的体验一直存在困难,而他最大的一次快感竟与死亡联系在一起。福柯的这种与众不同的体验标示出这样一种近乎怪异的逻辑:人越是逼近死亡,越是感到快乐。按照这样一种体验或逻辑,自由主义有关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加减法则就得这样改写:国家权力越大,个人自由越有保障;或者,更一般地说,人越是受到权力的束缚,越是自由。这是否是一种政治现实呢?或者,这在政治现实中是否可能呢?按照福柯的分析思路,这是可能的。

在《性史》第一卷中,福柯直接提到了“权力与快乐的持续螺旋(spiral)”。这描述的是一种权力与自由螺旋上升的状态。在福柯看来,现代社会中的权力与自由就是这样一种相互加强、相反相成的关系。福柯的《性史》第一卷围绕“性压抑”展开,力图破除“性压抑”假说。按照福柯的分析,“性”在不让谈、不准显露的社会体制中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受到了压制,相反,性禁忌时代实际上是一个“性”话语泛滥成灾的年代。就像“禁果分外甜”一样,在福柯看来,性禁忌对“性”有一种实际的激发、诱使和煽动作用,“性”在一种遭受压制的社会体制中得以存续,压制“性”的社会体制正好构成“性”得以存活和蔓延的一种生存条件和机制。也就是说,“性”与对“性”的压制是互为条件、相互加强的:对“性”越压制,“性”话语越泛滥;“性”话语越泛滥,对“性”越压制。在此之前,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也曾把罪犯与监狱解释为这样一种互为条件、相互持续加强的关系。而且,福柯不仅是这么看的,在有些方面也是这么做的。作为同性恋者,福柯曾一度受到其他很多同性恋者的批评,因为他起初并不积极参与公开的同性恋解放运动。福柯的这一做法未必是因为他害怕暴露自己的同性恋身份,而更可能是由于同性恋与社会排斥体制之间的一种相互依存关系。福柯最初的顾虑也许在于,同性恋“走出来”被合法化、权利化后反倒会消解同性恋。

福柯有关“性”与性禁忌的分析,旨在说明权力并非完全是消极的,自由可以从权力那里汲取养料,而且,权力在现代社会构成为自由必不可少的条件。在一次访谈中,福柯曾这样说:“‘你看,权力无处不在,因而没有自由的空间’,这种看法对我而言绝对是不适合的。权力是控制一切而不给自由存留任何空间的一种统治体制,这样一种观念不能归于我的名下。”按照福柯提出的权力分析的战略模式,权力是积极的,现代是一个积极权力兴盛的时代,现代社会也是一个积极权力起主导作用的社会。福柯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积极权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规训权力,一是生命权力。二者实际上是一而二的关系。规训权力针对的是身体,是十七世纪以来用于训练并驯服身体的权力。生命权力针对的是人口,是十八世纪中叶以来调控并改善人口健康和寿命的权力。作为积极的权力,规训权力和生命权力都具有双重效果。一方面,规训权力控制、训练身体,生命权力调节、管理人口;另一方面,规训权力能够通过控制和训练来加强体能、增长才智、提高技艺,生命权力能够通过调节和管理来刺激生育、减少疾病、挽救生命。在这样一种双重作用中,自由与权力、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交织在一起,相互促进。也就是说,权力并不是仅仅消极地限制自由,而是在制约个人自由的同时增进个人自由;而且,越是受到权力的制约,可能越是能够活命,越是生活得好,越是获得更大自由,而要想活命,要想生活得更好,要想获得更大自由,就越是要接受权力的制约。考试制度大体上可以用来说明现代社会中权力的这种双重效果。在考试制度下,一个人越是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就越是能够通过考试,越是不断通过考试,就越是能够从社会体制中争得更多的资源,获取更大的权利和自由。

福柯有关现代社会中权力与自由的这种并驾齐驱情势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加减法则。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由此不再仅仅是此消彼涨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彼此增强、螺旋上升的关系。福柯对这样一种关系的分析和揭示,无疑在自由主义之外开启了一片从统一、辩证的角度,而不是仅仅从对立的角度来考量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视野。实际上,此前黑格尔、涂尔干等人都是从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的统一性来理解国家的。政治国家在黑格尔那里不是不得已的恶,而是具有“神性”的统一体,它通过对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扬弃,实现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高度统一。同样,涂尔干并不认为国家存在的目的仅仅在于保护个人自由,也不认为国家权力总是消极的。在涂尔干看来,国家有其社会目的,也具有防止社会团体侵害个人、抵御外国侵略等积极功能。在《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中,涂尔干讲过和福柯的分析极为一致的话:“国家在不断发展……个人积极对抗国家权力的权利也同样获得了发展。……国家越强大,个人就越会受到尊重。”不过,黑格尔和涂尔干对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共同强大所表现出的赞赏态度,显然是福柯所缺乏的。福柯对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在现代社会螺旋上升情势的分析,引发的不是赞许,而是对“政治合理性”和“惩罚合理性”的批判。

有关政治合理性和惩罚合理性的批判分析是福柯政治和法律思想中的重要内容。按照福柯的说法,《规训与惩罚》就是一本专门“分析某种‘惩罚合理性’的形成”的书。在书中,福柯认为近代以来兴起人道主义刑事法律改革的真实原因并不在于人道情感,而在于权力的运行逻辑。在福柯看来,君主专制时代的惩罚权力虽然看上去威武雄壮、残酷无情,但由于它具有无限制、不规则、不连续、不灵活、不精细等弊病,它实际上是笨拙而低效的,因此在近代兴起的法律改革中被“监禁”这种规训权力所取代。规训权力所以能够取代君主时代的惩罚权力并在现代社会起主导作用,主要在于作为积极权力的规训权力具有双重效果。由于能够在加强对身体控制的同时提高身体能力,并且使得加强身体控制成为提高身体能力的一个必需条件,规训权力实现了暴力与理性的完美结合,由此在现代社会中被合理化。从规训权力的这种合理化过程,福柯注意到,在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获得更好的保障的同时,政治权力也以更容易被人容忍和接受的方式得以更加精细地深入和扩展。福柯用兼具“主体”和“臣民”意义的“subject”来表述这种处境。他认为,规训权力在把人建构成为权利“主体”的同时,也把人塑造成了温顺的“臣民”。按照这样一种分析,在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螺旋结构中,个人自由实际上成了国家权力据以上升的一个正当的合理化理由,而权利主体在受到国家权力更好保护的同时也被国家权力规训为温顺的臣民。

在《规训与惩罚》之后的研究中,福柯进一步深入到生命权力和政治合理性问题。生命权力与君主权力相对。君主权力是“让人死”的权力,生命权力则是“让人活”的权力。君主权力通过让人死来显示自己的威力,不能让人死,即意味着君主权力的终结;生命权力则通过让人活来显示自己的威力,不能让人活,即意味着生命权力的终结。因此,在君主专制时代,权力运行的特点是损害人的身体、剥夺人的生命,君主权力要有效存续,就得实施残杀;而在现代社会,权力运行的特点则是保护人的身体、挽救人的生命,生命权力要有效存续,就得保障权利。就保护人的身体和生命来看,福柯所谓的“生命权力”可以说是启蒙思想家所提出的以“生命保全”为核心的“自然权利”的变异。福柯在措辞上不使用“自然权利”而使用“生命权力”,凸现出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权利和自由理想最终沦为权力事实这一现代境遇。在自由主义的政治实践中,对个人的自然权利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国家权力来实施的,因此,自然权利实际处在与国家权力的螺旋结构之中。在此结构中,既可以说是国家权力在围绕自然权利旋转,也可以说实际上是自然权利在围绕国家权力旋转。由此,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个人权利或自由与国家权力在事实上孰为目的孰为手段并不是完全确定的。国家权力可以循着保护权利和自由之名逐渐攀升,从而出现“政治权力过剩”,背离自由主义有关“有限政府”、“最小国家”的初衷。就此,福柯深有感触地说,“几个世纪以来,国家一直是人类治理最不寻常、最可畏惧的形式之一。”此外,福柯还注意到,生命权力在现代社会虽然努力保护身体和生命、极力消除酷刑和死刑,但它同时伴随着诸如世界大战、种族灭绝、原子弹这样的“巨大死亡权力”。福柯说,“历史上存在一个悖论:现代国家开始担心个人——各个人的生命;而同时,国家开始实施其最大规模的屠杀,开始担心每个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法国关于公共健康的第一本伟大的书写于一七八四年,而五年后法国大革命爆发,十年后拿破仑战争爆发。生死之间的游戏是现代国家的主要悖论。”

总体上看,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螺旋处在一种特定的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之中。在福柯那里,这种特定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的底色主要是自由主义的。在一次采访中,福柯谈到,“在《规训与惩罚》中,我力图表明,在西方,一种通过个人的教养、通过个人个性的形成而施于个人的权力类型,是怎样与一种不仅是意识形态的诞生,也是自由主义类型的政制的诞生联系在一起的。在其他的政治和社会体制(绝对主义君主政体、封建主义等)中,对个人类似的权力行使是不可能的。”这样一种特定的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其实也就是西方启蒙时代以来占主导地位的自由主义政治和社会体制。从启蒙一路看下来,福柯发现的并不是一个自由和权利理想的圆满实现,而是权力与自由、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齐头并进、螺旋上升。这样一种态势产生了双重乃至多重的现代性后果,与当初单纯的“自由、平等、博爱”理想比起来,它们不一定更坏,但它们更为复杂,也更具风险。而且,当初的启蒙理想成了福柯用以批判审视现代社会的一种参照标准,循着这样的标准,福柯说他看到的是“历史斜坡”。在福柯看来,因为科学技术、规训权力和生命权力的崛兴,现代社会越来越滑离当初的“法律统治”理想,最终在事实上不是消极法律的统治,而是积极权力的统治、精微技术的统治。对个体来说,这既是一套统治体系,也是一套自由体系,它如同大自然一样,成为了人在世俗社会的立身之地、栖身之所、攀登之峰,而且,人的生存、生活,人的自由和权利必须依赖这套统治体系。

古中国有一首关于自由的著名禅诗:“放出沩山水牯牛,无人坚执鼻绳头;绿杨芳草春风岸,高卧横眠得自由。”诗中的所谓“鼻绳”似乎正可以用来描述福柯所分析的那套统治体系。在此统治体系下,自由说到底是一种“坚执鼻绳头”的自由,它表明了一种必须以限制和约束为条件的自由。从这样一套统治体系或自由体系,宗教家觉悟到的是世俗束缚和不自由,所以,他们要么说人生是苦,要么超脱地跳出这套体系“高卧横眠”。而普通社会成员,因为可以得到这套统治体系或者自由体系的看护,并可以从中不断攫取权利和自由,甚至获得像福柯死亡体验那样的快感,他们在对控制和约束的容忍和习惯过程中,对“生”要么有第欧根尼穿着破衣服躺在木桶中晒太阳的那份安适,要么有一种攀越山峰、不断进取的愉悦。这是一种现代处境,也是一种人生处境、社会处境、文明处境。在福柯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中,福柯以权力与自由的螺旋恰好点出了现代的这种“欲说还休”的处境或困境。这种处境很值得现代人深思。

 

原载《天涯》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