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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的价值
——在彭东先生学术报告上的讲话
陈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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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2年6月1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兼职教授彭东先生应邀至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题为“中国刑事制度中的公诉”学术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甦教授担任主持人并就“讲座”的价值发表见解。

 

刚才主讲人的演讲和评论人的评议,都非常精彩。彭厅长和冀老师说的都是非常专业的问题。我在听了之后呢,想讲一点跟他们的专业无关、跟咱们学习有关的一些事。我在听彭厅长的演讲和冀老师的评论之时,我一直在想,在我们的学习过程当中,为什么要有讲座这个形式呢?我们每天在课堂学习,我们的老师都是在尽力传授知识,我们学到的课堂知识是不是足够完善我们的知识体系、我们的能力素质呢?我想恐怕是不能够。我想,听讲座可以作为通常课堂学习的补充,对我们有三层价值或者说意义。

讲座的第一个价值,是有助于进一步掌握知识。掌握知识的第一个层面是,继续完善某一特定的知识体系。我们学习的知识是系统化的,在这些知识当中,我们有概念性的知识、描述性的知识、逻辑性的知识、技术性的知识,还有经验性的知识。对于这样体系化的知识,我们仅仅在一般性的课堂当中是不能够完全掌握的,有些需要通过讲座这种形式来进行补充与完备。掌握知识的第二层面是,要掌握一套适用于制度实施的技能。比如,对我们学习法律来讲,一个文本形式的法律转化为我们的一个现实秩序,其中是要通过一些技术性的手段的,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技能。当然,我们课堂上老师会教授我们一些技能,但是来自于实践部门的、专家们的技能传授,可能是更重要一些。掌握知识的第三个层面,是要能够有综合性地、灵活地、适当地运用知识的方法。我们学习了知识,掌握了制度内容,那在实践当中怎么运用它们呢?当然,以后的实践、工作会给我们一个充分的学习与掌握的机会,但是在我们进入工作之前,知道一些运用它们的方法同样重要。我们的诊所教育、案例分析等会教授我们一些方法,尽管如此,像彭厅长这样,运用数十年的实践经验现身说法,他讲授的运用知识的方法还是值得我们特别学习的,因为这里面存在因人而异的独特性。因为时间所限,他没有系统地告诉我们这些,但是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往往会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掌握知识的第四个层面,是要探寻知识再生产的一个路径。知识总量是不断增加的,我们既是知识的学习者,也是它的运用者,在将来也是知识的创造者。 但是,我们应该怎样创造一种新的知识?我们写论文啊、进行逻辑推演啊、展开归纳分析啊,当然也是再生产知识的方法。但是,接触并取得实际经验,也是一种方 法,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方法。像彭厅长这样的实践家,在实践当中,通过他运用的知识,会告诉我们他如何运用以往的知识去形成新的知识。这个路径如何,对我们 的学习来说,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听讲座,仅仅学知识、仅仅知道一些简单的知识体系、一些案例、一些数据,固然重要,但这还是不够的。我们要通过听 讲座,多个层面地掌握知识。我觉得,这是讲座对我们的第一个的意义。

讲座的第二个价值,在于有助于了解一个职业。通过讲座这种方式,不仅让同学们对知识有多层面的知识,而且有助于我们了解社会当中的某一个职业,这一点更为重要。比如今天,彭厅长来了,就让我们就更多地了解检察官这个职业。

一说检察官这个职业,谁不了解啊。但我们都知道的是什么?我刚才仔细分析、琢磨了一下,认为了解一个职业,也是有四个层面的内容,不是那么简单。一个是知识描述性的认识。什么是检察官,一翻课本,检察官是什么什么什么的。其实,这只不过是通过一些概念啊、描述啊来说明什么是检察官。我们很多人对检察官的认识,不过还是一个文本上的知识描述,是我们的文本记忆和重复描述的一个结果。第二个是社会描述性的认识,这就是说,我们通过社会的各种信息呀、关系呀、信号啊来描述一个检察官。比如讲,很多人对检察官是通过电视剧来了解的。一般来讲,通过电视剧,对于他们这个职业穿的这个衣服,认识是比较准确的,但是也有错的啊。但是,对于他们如何工作,可能就是有的电视剧有帮助,有的呢其实是有偏差的甚至是误导的。在我们的很多电视剧中,它们塑造的检察官说的都是话剧式的语言,在庭上则是故作姿态,有的电视剧对检察官的刻画甚至受到了港台电视剧的影响。其实,这些跟我们实践当中检察官的工作是不完全一样的。所以啊,这些个 认识即使是有帮助,但有可能是片面的甚至有误导的成分在里面。第三种是接触性认识,就是说通过你熟人当中的检察官,你的亲戚、你的兄弟姐妹,还有偶然的一 些交往认识的检察官,来认识检察官。这个认识呢,可能更感性一些,是一种基础性的认识。感性认识对我们有帮助,但是它往往是流于表面化的。哪怕是有的同学 的父母之一或都是检察官,这样的接触性认识可能是比较深刻的,但是他或她仍是检察官群体当中的一小部分。第四个,我叫它一种介入性认识,就是通过介入到检察官工作的系统当中,在这个运作的机制当中,去了解一个检察官。到检察院去实习就是这样一种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对检察官的了解就比较深入。还有就是听讲座,我们把一个具体的检察官请来,请他讲讲他的工作,这可能对一个职业的认识更为深入。我们的法学教育,在学习知识之外,还要掌握技能,以便为我们将来从事某种职业做知识和技能上的准备。所以,了解一个职业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讲座的第二个意义。

讲座的第三个意义,是让我们模仿一个专家。为什么用模仿这个词儿呢?我们让一个学有所成的、业有所成的专家来给我们做讲座,其实是请他来给同学们做示范的。 同学们在将来,不管做什么,都要做一个专家。专家什么样?坐在这儿的讲座主讲人就是一个专家。讲座让我们去模仿一个专家,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般的课 堂教学往往没有这样的一个功能。当然,如果同学们要从事教学工作,那么你很欣赏哪个老师你就可以模仿他。你要从事法律实务呢?邀请实务专家来做讲座这种方式,则有助于同学们模仿他。要模仿、了解一个专家也是有好几层内容的, 不是那么简单。要做一个专家,做一个好专家,也是有多重要求的。第一,掌握专门的知识是必要的,但这仅仅是进门前的必要条件,是进入专家队伍之前的一个必 要条件,连充分条件都够不上。我们无论要做什么,要想做一个专家的话,首先我们要掌握系统的、充分的、深入的知识。掌握这样的知识体系,是第一步。第二, 要掌握技能,而且这种技能要专门化、熟练化。这样一来,我们可以讲,这个人就开始成为专家了,我将这称为进门。要进一个专家门,首先就要求运用的知识、技能开始专门化、熟练化、系统化。第三,要成为一个进屋的专家,就要积累经验,在积累经验后梳理经验,梳理完经验后进行选择经验,然后再进行运用。这样的话,我说你这个专家开始登堂了,或者说这个是进屋。第四,要有专家的气质。有了专家的气质,才能入室。专家要具备什么样的气质呢?当然,每个人对此看到的不一样。我觉得,我最欣赏的专家要有儒雅而专业的气质。当然,这可能有个人的偏好。但我觉得彭厅长就有一种儒雅之气跟专业之气。(彭厅长:我在向这个方向努力)。

不过,要做到有专家的气质,也要有好多种要素。我归纳了一下,有这样一些要素。第一个,对事情要有灵敏而适当的直觉。等到了这一层次了,对拿到的问题你的直觉判断往往都很准。对一件事情,有人翻书研究了两三天也能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放到我这儿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我有这个直觉,这才够范儿,儒雅而专业的范儿才会有的。第二个,要有细致而缜密的分析。对每个事情,分析得都很细,别人没分析到的地方都能分析到,而且非常缜密,符合逻辑。第三个,要能做出准确而恰当的判断。这都是一些技术性的要求,对事情要能比别人判断得准,而且判断得恰当,不偏不离,不增不减,正好。这样一来,你的专家的气质就更近一步。第四个,要有一个执着而进步的经历。彭厅长的经历就反映了这一点。他当年是在吉林某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当书记员的,如果一个人对这个体制、对这个制度、对自己的能力和他所处的这个集体没有信心的话,他会年复一年地努力并且取得不断的进步吗?由于他有这样的一个信心,于是他执着,他不断地进步。其实我们讲一个人在专业上的进步,不是表现在官做多大。当然,这个官做得大也是好的。既然从政嘛,你就要不断地进步,官当得越大越好,从不能说是不好吧。有的人就说,你是不是有点那个官意识啊?既然如此的话,我们何必考公务员呢。所以,对官的价值,我不希望虚伪地评价。我认为,你既然要在这方面做这件事情,这件事情对你、对国家、对人民有好处,你就得不断地做好,不断地进步。而且你在哪个体系当中,就得按那个体系的标准和层级来不断地进步。第五个,要有值得信任和受尊敬的声誉。你是专家,大家都很信任你,你说的,大家信。专家说一句,别人不用分析就认为他说的肯定是对的。为什么呢?这是他已有的职业经历积累出的声誉,于是得到人信任,而且他正直、专业、谦和、又儒雅,所以我们对他很尊敬。因此,如果我们具备了这样一些要素,我相信大家都会修炼成一个很好的专家。这也是我们要用讲座这种形式,跟同学们交流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就是要放一个专家的示范样本在这儿给大家看看。

我们今天的这个讲座,完全实现了对我刚才讲的讲座的三重意义。能做到这一点,不在于我的归纳而在于彭厅长的演讲精彩,以及我们对他的经历与气质的认识。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讲座就到这里,谢谢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