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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法治——在最高学术殿堂》总序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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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必武先生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建议,法学研究所于1956年筹建,1958年10月正式成立,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早成立的研究所之一,承担着从事重大法学与法治问题的学术研究、参与执政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人权方面的决策研究、面向国内外开展高级法学教育、促进法学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崇高使命。

 

成立五十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学者忧国忧民、励精图治、同心协力、砥砺奉献,多次率先组织和推动有关民主法治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法律体系协调发展、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人权理论与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国与反腐倡廉、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宪法修改、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构建、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建设、依法治国与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与政策问题的讨论,为新中国法学繁荣与法治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尤其是,1996年2月8日,王家福研究员在中南海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主讲法制课,首次从理论上提出和论证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为中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做出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除产生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法学学术精品外,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先后5次担任中南海法制讲座主讲人,7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4次担任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人;参加了1982年《宪法》等四百余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论证和审议,还多次接受国家立法机关的委托,研究起草包括《立法法》、《物权法》、《著作权法》在内的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的专家建议稿,为我国法学理论的繁荣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建立与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为推进我国民主法治人权建设……发挥了法学研究所作为“国家队”的重要作用。

法学研究所在着力推进重大法学和法治问题研究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作为新生力量的研究生培养工作:1978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198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992年招收博士后,全国最早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单位之一……进入21世纪以后,法学研究所进一步意识到,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在全国法学院不断膨胀、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激烈竞争的格局下,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年轻化的优秀法律人才队伍,不仅是实现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宏伟目标所必需的人才保证,也是落实法学研究所“人才强所、科研强所、管理强所、教学强所”的重要举措。2004年,法学研究所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此后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培养质量日渐提高,办学影响愈益广泛,“社科法硕”很快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异军突起的一朵奇葩。

利用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研究国家队和导师多、学生少的独特优势举办学术沙龙活动是法学研究所培养“社科法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法学研究所与其他法学院不尽相同的教学方法和内容创新。“社科法硕”的学术沙龙中,主讲人以法学研究所专家学者为主,兼及法律实务以及相关部门的精英专家;主讲内容以当下重大前沿的法治问题为主,兼及古今中外法学理论的精要问题;沙龙形式以“龙主”主讲为主,师生共同讨论切磋为辅……

景山东麓,法治渊源。力荐法治理国入宪,宣法弘道教书育人,皆为法学研究所之所思、之所为。传道受业,授人于渔。现集结几年来“社科法硕”学术沙龙之法治“音符”成册,呈现于学界、社会、世人,恭请各位仁人贤达批判斧正。

聆听法学研究最高学术殿堂里源自中国法治建设路上的和谐交响乐——这其中,不仅有“老骥伏枥”的“把舵导航”声,有“中流砥柱”的“引领发展”音,更有“法学新锐”的“创新变革”调。相信“社科法硕”学术沙龙奏出的21世纪的和谐之乐,能够给热爱法学、关心法治的中国人以愉悦和启发,能够为前行中的中国法治和法学事业添砖加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