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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书写经济学科发展史
孙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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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家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收稿日期】2012年5月21日

【版权声明】作者授权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中国法学网首发"

【责任编辑】樊彦芳

一般来说,经济史可以分为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制度史两大类别。顾名思义,经济思想史,就是介绍、研究经济思想发展演化的历史;经济制度史,也就是介绍、研究经济制度发展演化的历史。

在中国,从研究内容上看,经济思想史研究又可分为关于中国的经济思想史研究以及关于国外经济思想史的研究。前者包括中国古代和近现代以来的经济思想,后者则往往与西方经济学说史具有很大混同。因为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经济学科出现得较晚,而且经济学与法学一样,很大程度上属于近代以来的"舶来品",所以在中国的经济思想史研究格局中,作为研究国外经济思想史或经济学说史的部分,往往比研究本国的经济思想史,尤其关于古代的研究,要占更大比重。这样一种格局,一方面由于中国近现代以来社会经济结构已然发生巨大而根本性的变化,不可逆转地走向一种现代化的轨道--犹如"飞禽"进化成了"走兽",很难再与中国的古代相提并论;另一方面,也深刻说明,我们的经济学与现当代的中国经济状况相对应,西方的经济学说、经济思想已经成为这种新学科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或主要的知识来源。因而,关于国外经济思想史的研究,不论是单纯的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应用研究,必然与中国的现实经济状况更具有融通性、关联性;不可避免地,关于中国古代乃至近代的思想史研究,则与中国社会的经济现实问题相形见远。相反,单纯地以发现历史真相、挖掘思想底蕴为目的的经济思想史研究--特别是关于中国历史这一部分,以及关于中国经济制度史的研究,往往与历史学研究具有较大的融通性。甚至可以说,如果撇开经济学的理论和模型,欲求历史人物的经济思想或经济制度的本来面目,史料的搜寻采集、考证辨析都是最基本的功夫;而所有的理论和模型,都只是工具而已。

在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制度史两大类别之外,其实还应有经济学科史这样一个类别。经济学科史,顾名思义,就是研究经济学科的形成和演变发展的历史。对于一个经济专业的院系来说,梳理和研究其经济学科的形成和演变史,既可以让人们了解过去发生的一些事情,明白曾经走过的路,更好地认识现状,也可以为将来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推而广之,大到一个学校、一个国家,梳理和研究其经济学科的形成和演变史,则可以使人们了解这个学校、这个国家经济学科的历史演变,从而认识经济学科的发展对于这个学校、这个国家的发展产生的推动作用。尤其对于中国来说,作为一个新的学科门类,经济学产生较晚,在近代以来的这一百多年时间里,在中国经济学科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应该有很多的内容值得记录下来,存诸史册,昭示来者。

那么,经济学科史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它与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制度史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和联系?这两个问题,似可一并作答。作为一个学科,首先应是以"教书育人"为目的的教学单位。既如此,则除了一些基本的后勤保障外,教员、学生、课程设置属于一个学科的三大必备要素。所以,经济学科史的研究,也应重点关注经济学科教员聘任管理、学生的录取毕业,以及课程设置的变动等等。但是,学科专业的教学活动往往是表面的,大学并不单纯以教学为目的,更不以容纳单调刻板的教书匠人、培养惟利是图的富人和权贵政要为目的。正如蔡元培在就职国立北京大学校长的演讲中所云,"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之外,大学应以研究高深学问,从事学术研究为要务。本着"教学相长"的精神,研究高深之学问,从事学术研究,是相对机械刻板的教学活动的一种深入和升华,也属于学科发展史的基本内容。而在教员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活动中,学术思潮的影响互动,学术思想的生成演变,自属题中应有之义。因此,从这个方面看,经济学科史的内容与经济思想史存在着部分交叉。而围绕着教员聘任、日常的教学活动、学生的招生毕业、课程的设置变动,以及教员和学生们的学术研究活动,还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和制度,对上述内容进行规范管理。这些又属于制度性的内容。因此,也可以说,经济学科史实际上也带有一些制度史研究的意味。但是,不管怎样,经济学科史还是有着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框架,不可与以往的经济思想史或经济制度史混同。

基于上述讨论,我们可以得到经济学科史研究的几个基点,或者说衡量和评价经济学科发展阶段、发展规模的几个基本参数,即:教员、学生和课程设置。我们在阅读以往一些关于学科发展史的著作和论文、一些学校院系的宣传材料时,发现有的时候,有些单位为了显示本学科的历史悠久、其来有自,刻意地选取那些于己方"有利"的标准,因而造成了学科发展史参考标准的混乱,或者根本就没有过任何标准。比如说,如何判断一个学科或专业的产生?有的以公布开设该学科或专业的书面文告为准,有的以该学科或专业开始招生为准,有的以该学科或专业有第一届毕业生为准,有的以出现该学科或专业的课程或类似课程设置为准。以笔者观之,(1)若以公布开设该学科或专业的文告为准,则文告公布之后,未必就有实际行动跟进,这在是屡见不鲜的;(2)若以该学科或专业开始招生为准,则现实中亦有可能在开始招生之前,相应的教员已经聘任到岗,课程设置已经完成;(3)若以该学科或专业有第一届毕业生为准,则在毕业之前必然已经有了教员、学生、课程设置、教学活动等内容,未免太迟;(4)若以出现该学科或专业的课程或类似课程设置为准,则也有可能仅有课程设置,而没有教员讲习或者学生报考。因此,上述几个参考标准,皆存在一定的问题。相较而言,若同时具备教员、学生和课程设置这三个要素,由此判定该学科或专业的产生,应该是没问题的。或者说,教员、学生和课程设置同时具备,是判断一个学科或专业产生的"黄金标准"。

但是,这只能用来判断一个学科的产生,并不意味着该学科的成熟和独立。教员可以聘任,也可以解聘;学生可以招收,也可以遣散;课程可以设置,也可以改换;包括学科或专业的名称,也都是可以人为进行调整。再从学科的发展规律来看,一个学科的形成发展必然要经历时间的考验,要有一个长时期的涵养滋濡过程。必须要待该学科的教员队伍具有一定规模,学生录取和毕业有一定数量,课程体系设置较为完备,才能说这个学科已经建立起来。甚至,在这些形式的要件已经具备之后,还要待该学科专业的学术研究水平在学界形成特色、占有一席之地,才能有百分之百的资格说,这个学科已经成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