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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历史学家的法政救国之路(下)

——辛亥前后的孟心史(森)先生
孙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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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身立宪 沟通革命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布预备立宪谕旨。9月10日,郑孝胥、刘厚生、沈恩孚等人在上海商学公会聚议。席间,郑孝胥建议云:"上海宜立国民会,会中集股,设科学高等讲习所及大报馆一区,而设法政、交涉、财政、工商各研究所隶于报馆。其宗旨以研治实业、主持清议为主。"1 考察郑氏这种主张之根据,一方面自与清廷预备立宪之举措有关,另一方面,也很可能与一年前孟、郑二人的一次对话很有关。孟森《粤行随笔》乙巳四月十八日记云:

斯宾氏发群学,可为科学之理,并无切实下手处,盖祛弊而不导以通,纠非而不标其是,有扫除之功,无适从之准,有虚心之益,无着手之方。京卿言,此事体大,万国未立为专科,拟特联一会,研究之。各就天理人情极至之处,比较万国政教风俗,而阐其恰当之理,合中西学术真有根柢之儒而讨论之,不求画一,不病意气,不嫌驳论,是非决于公议,以能得人心之所同然为止。凡域于一时风俗,而相沿为政法名教者,不论在中在外,一一洗涤见真。将拟定款项章程,合天下才智,以从事于万国之先,此万世一时之举也。俟有端绪,陶铸万国学术于一炉,而承学之士安坐而浚其灵明,何幸如也。2

其中,所谓"斯宾氏",即英国的社会学家、哲学家斯宾塞(Spencer Herbert)。晚清翻译家严复于1897年开始将斯宾塞的名著《社会学研究》(1873年)逐篇翻译成中文,陆续在报刊杂志上发表。1903年最终成书,名为《群学肄言》。"群学"即是严复翻译该书时所创造之新词。由上段文字可见,孟森和郑孝胥等人,很早便接触到了严复所译的《群学肄言》,即斯宾塞的社会学理论,并由此引起"特联一会,研究之"的冲动。郑孝胥进而提出,"拟定款项章程,合天下才智,以从事于万国之先,……俟有端绪,陶铸万国学术于一炉",诸如此类的主张与组建宪政公会的宗旨不无暗合之处,值得注意。

不管怎样,郑孝胥的建议得到与会之人的一致赞同。9月23日,郑孝胥、张謇、刘厚生、沈恩孚、王清穆、王胜之、陆伟士等人复聚会于商学公会,发起设立宪政研究公会。随后,又邀高梦旦、张元济、夏瑞芳等人入会。经历几次会议后,10月21日,宪政研究公会改名为预备立宪公会,当时入会人员已达27人。其后,入会人员渐多,诸如雷奋、马相伯、狄楚青、汤寿潜等人皆成为预备立宪公会的会员。该公会除不间断的会议讨论外,还组织刊布了《宪政杂志》,作为讨论和宣传预备立宪的公开媒体。

笔者发现,在1906年9-10月间,郑孝胥的日记中并没有与孟森的通信记录。直至当年12月6日,《郑孝胥日记》中才有"与柽弟、孟莼孙、陈少南书"这样一条记录。3 由此推测,可能就在这封信中,郑孝胥将上海设立宪政研究公会和预备立宪公会的消息告诉了孟森。当然,孟森获得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的消息,或许还有其他渠道。

与孟森同时获得此一消息者,应该还有他的兄弟孟昭常。当时在日本留学的孟氏兄弟听闻此消息后,究竟作何感想,目前由于缺乏材料,不得而知。但不管怎样,我们发现,在1907年上半年孟森和孟昭常回国后4 ,便积极投身预备立宪运动,并且表现十分突出。我们在《郑孝胥日记》中经常可以看见孟森与孟昭常参与预备立宪公会议事讨论等活动的记录。这也说明,在这一时期,时任预备立宪公会会长的郑孝胥与孟氏兄弟交往很是密切。孟森和孟昭常虽属后来加入预备立宪公会之成员,但由于孟氏兄弟在公会活动踊跃,能力出色,贡献较著,很快便赢得大家的认可。乃至在1908年12月预备立宪公会的换届选举中,孟昭常还被推选为该会的副会长。

宪政是一个民主国家的制度保障,没有宪政,便很难实现民主和法治。清朝末叶,出于内外交困的空前压力,专制的中央朝廷被迫走上改革的道路。宪政民主,更成为当时社会精英阶层的强烈追求。宪政的基础在于地方自治。清末为预备立宪,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地方则设立谘议局,作为民意机构。因此,谘议局成为实现地方自治的重要依托,很多地方社会精英阶层投身于地方自治和筹设谘议局的活动当中。在这场空前的宪政运动中,预备立宪公会团结了大批社会精英,并以江苏、浙江两省士绅为主干,成为一个表现十分突出的民间团体,影响巨大。

孟森等人,一方面,以预备立宪公会为组织依托,参与地方自治,组织民意机构;另一方面,作为个体,他们也不断以各种方式推进地方自治运动,加速政治改革的进程。1909年,江苏谘议局成立,孟森与张謇、屠寄等人一起被选为谘议局议员。随后,孟森又被推选为江苏谘议局书记长。按照当时江苏谘议局的席位图,身为谘议局书记长的孟森,紧邻谘议局议长(张謇)右侧而坐,而其兄弟孟昭常则坐在主席台下第一号席位。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孟森兄弟二人,一人坐在主席台上,一人坐在主席台下,隔座相望,周边尽是些社会名流,为了地方和国家政务铿锵发论,那会是一种怎样的动人场景!

在江苏谘议局成立之前,1908年7月,孟森受聘为当时国内一大媒体《东方杂志》主编。《东方杂志》创办于1904年3月,在其创刊号中,以"启导国民,联络东亚"为宗旨。在孟森接手主编前,该刊栏目较简单,内容也不丰富,纸幅有限。在孟森接手后,为了适应预备立宪的新形势,孟森着手对该刊(自第五卷七期)进行大规模改良,重订编辑体例,革新版面。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增辟"大事记"、"宪政篇"等栏目,及时反映国内外关于宪政方面的动向。他还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优秀稿件,充实刊物内容,提高刊物质量。比如,在该刊第五卷第十期上刊登的一则征文启事云:

本志自第五年第七期改良以后,原期渐臻完善,以副阅者雅意。惟同人学识有限,深恐不胜。凡海内外诸君子,有从经历而得,有从学问而来,有从陶写性灵而出,鸿文巨制,佳咏名篇,苟不忍怀宝迷邦,本社谨代枣梨,公之于世。录登之后,酌量以本杂志奉赠,或一月数月,或一年数年。诸君子自以文字惠天下,本社岂敢言酬报。聊以识声气之应求焉尔。如承赐教,乞寄上海宝山路商务印书馆内东方杂志社为荷。5

从上面这则征文启事,我们可以看出,孟森为了办好这份刊物,具有相当开放的姿态,广征佳作,博采众长。不仅如此,在孟森主持《东方杂志》期间,又经常亲自撰文,讨论君主立宪,提倡宪政民主,或针砭时弊,阐扬自己的政治主张。据笔者粗略统计,孟森在主持《东方杂志》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前后发表的稿件至少有三十几万字。

值得注意的是,在孟森主持《东方杂志》期间,发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民主意义的选举民意拟测,用今天通俗的说法就是"民调"。光绪三十四年(1908)《东方杂志》5卷12期上,特为发起"私拟"各省谘议局议长、副议长人选的"投标"调查。及至次年正月,即宣统元年(1909)6卷1期《东方杂志》刊部三省调查结果,江苏以张謇得票最多(21票),王同愈次之(2票);浙江省以朱福詵得票最多(12票),陆元鼎次之(11票);福建省以陈宝琛得票最多(19票),郑孝胥和严复次之,分别为4票和2票。虽然限于当时的条件,参加"民调"的人数并不算多,但这种"民调"的结果与后来的实际选举结果相差不大,也基本反映了当时的民意,因而带有一定科学性。

1909年5月,孟森当选江苏省谘议局议员,因事务繁忙,遂辞主编一职。当时《东方杂志》又特别刊登启事一则:

启者本杂志"宪政篇"撰述人孟莼孙君被选为江苏谘议局议员,现当开局伊始,已前往江宁,无暇撰述。故此期"宪政篇"暂行停刊。谨告阅者。6

可见,由于孟森的辞职离去,致使"宪政篇"一栏暂时中辍。但是,在孟森离开《东方杂志》主编一职后,一方面,孟森对于该刊物的改良成绩,得到相当程度的保留,继续在预备立宪活动中引领风潮,为宪政民主运动营造声势,因此孟森的改良之功不可淹没;另一方面,孟森即使辞去了主编一职,他利用余暇,仍时常给《东方杂志》写稿,时不时地在《东方杂志》上还会看见署名为"莼孙"或"心史"的文章。当然,孟森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发表的文章数量相当大,刊载其文章的刊物种类也很多。据笔者有限所见,诸如在《申报》、《预备立宪公会报》、《外交报》、《法政杂志》上面,这一时期发表的孟森文论即有百数十篇,十几万字,相关孟森的事迹报道也很多。比较有趣的是,在清末《外交报》的合订本上,孟森的署名相当特别--"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毕业生孟森";与之相比,绝大多数文章仅有篇名,却没有作者的标识。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尚不得而知,但这种现象足令阅者刮目相看。

在上述活动之外,孟森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大量地著述立说,宣扬宪政民主、地方自治的知识,试图唤醒民众对国家、社会、地方事务的参与热情,掌握参政议政的机会,珍惜和恰当运用民主权利,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翁"。孟森这一时期的政法著作主要有:《地方自治浅说》、《谘议局章程讲义》、《各省谘议局章程笺释》、《城镇乡地方自治事宜详解》、《新编法学通论》等。孟森的这几部书,不仅在清末时期可谓应运而生、应时而作,更成为当时研究和从事宪政民主、地方自治运动人士的必读之书,影响至为广巨。即使在百余年后,当我们用现代法学或政治学的角度观之,其中的专业含金量也是很高的。我们不妨择取当时商务印书馆对于孟森著作的三份广告,来看看时人的评价:

1. 《地方自治浅说》

此书则就外国现行之制,合之吾国省、厅、州、县、坊、厢、乡、图现在所行之事,参考比附,斟酌损益,可见实行。7

2. 《各省谘议局章程笺释》

此书将两项章程逐条解释,所有疑义证之以谕折、文电,佐之以旧例新章,参之以各国先例,至纤至悉,凡十余万言。8

3. 《城镇乡地方自治事宜详解》

是书专就章程内所限各事宜逐条注释,详列办法,征引法令,明显周匝,热心地方自治者不可不读。9

在《谘议局章程讲义》序言中,孟森交代了该书的创作缘起:"江苏教育总会向附设法政讲习所,本年秋季开班。……用是谬承诿諈,令编讲义,以贻同学。此课每一星期授两点钟,克计日程,以半年适蒇吾事,岁云暮矣。此稿随讲随编,今甫告竣,于讲习事则强颜毕业矣。转念各省筹办,方兴未艾,公民甫获参政权,正资浅显之书,以供参考,辄不揣蒙昧,私愿梓以问世。其所以不惮学人之菲薄者,盖以此书本为一般公民计,非与海内学者争理解之短长,愈浅显或愈适用也。窃布其私,以就正于达者。"由此可见,该书原是在孟森江苏省教育总会附设之法政讲习所讲义的基础上编纂而成。"为一般公民计","不惮学人之菲薄","非与海内学者争理解之短长",这样的自序语言,很能说明孟森当时的心理--不求学术之深奥,只求认识之普遍迅速,急切地想唤醒社会大众的地方自治观念,把握神圣的参政权,珍惜缔建民主国家的大好机会。

在另外一部书《新编法学通论》中,孟森显示了其独特的法律思考和法学修为。今据该书两篇绪言(上、下)予以初步揭示。

首先,他对中国固有之法律传统提出批评。主要有两点:其一,旧法学相当浅薄。"吾国旧时,名为法者,只有刑法。刑法非人人所急,故学法学者,亦只有少数之刑名、钱谷幕友。幕道虽分刑名与钱谷为二,其实钱幕亦学刑法,盖取刑法之涉及钱债各条,为钱谷所学之法,以故刑与钱两种幕道亦往往可以一人兼之。此风今尚未改,所谓学为法学者如是。"其二,误将礼、法并用,不讲究专业之法律、法学。"其取径甚高者,则以为法不足学,学法当先学经。……古来所传礼与刑之节目,其数相符。又世言出乎礼即入乎法,故以礼为法之反面,法有所疑,以礼通之。……其实援引礼经为辨析律意之资料,中国本以六经为是非之绳尺,不但于议法一端,以此为折服众论之地,盖无往而不借径焉。特礼与律较多密切之处,未可谓学礼即学法也。"

其次,他指出在预备立宪的形势下,必须要讲求法律之学。"自预备立宪以来,朝廷既遣使考察政治,始知今世各国之所谓法,所包甚广。……盖合吾国所谓主权,所谓官常,所谓礼制,所谓法纪,所谓国体,所谓民生,一切范之以法,于是朝野上下,尽识法之有学。"

基于上述两点,身为立宪国民,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是亦为"法学通论"所应讲解之内容。"法学通论"不仅有益于专修法学者,还有益于普通学科,更有益于普通国民。"为普通国民计,更不能不注意于此一课目"。10

我们在孟森的这部法学著作中发现,他的法学理论、法学知识深受日本法学界的影响,尤其对于日本法政大学校长梅谦次郎的法律学说不断进行引证。但绝不是机械照搬,其中有很多处,孟森皆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乃至对梅谦次郎的学说提出批评。这在大肆贩卖东西洋学说来中国、而不加以仔细区别的风气极为盛行的年代,孟森这样的做法,是较为少见的,他反映了孟森具有独立思考和批判的精神。

若欲追究为什么孟森会在《新编法学通论》中表现出对于日本民法学说(尤其梅谦次郎法律观点)的运用相当纯熟,个中原因,一方面,应归根于他在日本留学期间对日本法学知识的深入学习、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在孟森归国后,还组织翻译了这位"日本民法之父"的不朽名作--五卷本的《民法要义》。该《民法要义》共分总则、物权、债权、亲族、相续五编(卷),被认为是日本民法学的一个巅峰。宣统二年十二月,在孟森的主持下,将该书翻译成中文。后来,该书又不断再版,在法律专业术语翻译、民法学体系构建等方面,对清末、民国乃至今天的民法学界影响深远。当时参与翻译者,皆为曾经留日的学生。其中,孟森翻译了《总则编》和《债权编》;此外,还有后来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陈与燊。

在上述关于地方自治和民法学的著述之外,孟森还参与了当时的商事习惯调查活动,以及商法的起草预备工作。商法,是用于规范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门类。然而,一方面,在中国古代商品经济不够发达,一直缺少专门的商事立法,有的只是一些不成体系的商事习惯;另一方面,随着中国被卷入全球资本主义市场,固有的商事习惯亟需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完整的商事立法。1904年1月,清政府曾颁布由伍廷芳等仓促起草的《钦定商律》,包括"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1906年又颁布《破产律》,但因与国情不合,不适于用,或遭废止,或遭抵制,结果都不甚理想。这一时代任务,首先是由经济比较发达的江、浙两省实业界人士,以及新近留洋回来、具有相当法律专业知识的留学生联合发动并初步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上海预备立宪公会起到积极的作用。1907年7月,由预备立宪公会发起商法起草委员会,决定实际调查商事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参照各国商事立法例,编纂一部适合国情和时代需要的商法。

在这次空前的商事习惯调查活动中,孟森和孟昭常兄弟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年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编纂者中,就同时署有孟森和孟昭常的名字。另据《郑孝胥日记》所记:1907年8月16日,"过立宪公会。租得上海白克路二楼二底层为商法草案事务所。秦晋华函复孟庸生,愿充总纂"11 ;8月18日,"至立宪公会,逢秦晋华来应商法草案之约。夜,宴秦晋华、邵仲威及二孟于旅泰"。其中,秦晋华即秦瑞玠,邵仲威即邵羲,皆为《商法调查案理由书》的联名编纂者。从以上两条记录可见,该商法草案的总纂为秦瑞玠(晋华),孟昭常则是邀请其担任此职之人。

另外,在商事习惯调查阶段、商法草案起草过程中,孟森也是一个经常在场、不可或缺的人物。《郑孝胥日记》1907年 12月31日又记:"孟庸生来,示莼孙北京来书,云法律馆有愿与立宪公会合办商法之意,已上书于南皮。"12 1908年1月17日又记:"孟庸生来,言法律馆已派章宗祥来沪,与立宪会商办编辑商法事"。13 由此更可见,由于孟森在京的联络活动,促成了修订法律馆和预备立宪公会在起草商法方面的合作,使这部商法草案更具有法律权威,更具有官方认可性,这为该部商法草案争取官方支持、乃至民国初年正式颁布做了很好的铺垫。另外,我们在立宪党人主导的《东方杂志》(1909年6卷8期)上面看到,该期专门刊载有《法律馆调查各省商习惯条例》,这也说明了修订法律馆和预备立宪公会在商事习惯调查和商法起草活动中,达成了相当的默契。当然,这里面有孟森的一份功劳。

在清末各派政治力量反对君主专制的过程中,君主立宪和共和立宪成为两大潮流,由此相应地,形成了立宪派和革命派两大政治阵营。粗略言之,立宪派反对暴力革命,主张运用和平的政治改良手段,推进中国的宪政实施;并没有在根本上否定君主作为一种制度存在,只是希望严格限制君主权力,使国家的一切机关政令都纳入宪政轨道。革命派则主张暴力革命,试图运用激烈的政治和军事手段,推翻现行政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民主共和政府,颁布宪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尽管立宪派和革命派存有如此不同,其实,彼此在制定和颁布宪法,以及实施宪政、法治方面,还是有相当共识的,并非背道而驰。

欲在偌大中国实现民主宪政,有两点必须首先得到实现:其一,在地方成立真正的民意代表机构,充分实现地方自治;其二,在中央设立国会,在地方自治的基础上,充分反映各地民意,民主决策各项大政方针。身处清末季世的知识分子们--尤其立宪派,也很真切地认识到地方自治和成立国会的必要,于是,不仅如火如荼地开展地方自治运动,更前后三次掀起声势浩大的国会请愿运动。在这两项可能决定中国未来政治走向的社会运动中,孟森皆有杰出的表现。试简单言之。

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根据朝廷的立宪计划,一方面,地方自治成为实施宪政的基础性需要,另一方面,谘议局作为地方自治的重要载体。围绕着谘议局的议员选举、组织建置、程序运作等内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这一时期,针对上述问题,孟森不仅在《东方杂志》、《申报》等新兴舆论媒体上面发表了大量政论文章,更撰写有《地方自治浅说》、《谘议局章程讲义》、《各省谘议局章程笺释》(与杜亚泉合作)、《城镇乡地方自治事宜详解》等多部著作,影响广泛而深得好评。可以说,清末预备立宪几年间,既是孟森在政治上极为活跃的时期,也是他在政法类著述方面的一个创作高峰期。

我们发现,孟森在预备立宪时期,其思想认识和理论把握已较广西郑孝胥幕府时期(1905年)大有进步。诸如其在《各省谘议局章程笺释》一书"序言"中述及"君主立宪国政体"之时,言道:

君主立宪国政体,以议院为国家之立法机关,以政府为国家之行政机关,以法院为国家之司法机关,三权分立,而君主总揽之。……至立宪政体,除三权分立以外,尤以地方自治为重要之制度。盖国家政务,仅由国家机关以执行之,尚难完密。故于政务之关系于一地方,而与国家无直接利害者,委任之于地方人民之团体,使得就法律命令之以内,自处理其地方之各种政务,谓之地方行政,又谓之自治行政。14

其中对于"三权分立"的认识,已然摆脱了"立法、行政、议制"的分类窠臼,更新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孟森进而指出,三权分立"尤以地方自治为重要之制度",可见其对于地方自治的主张,是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的。换句话说,地方自治是立宪政体的题中之义。

在《地方自治浅说》和《谘议局章程讲义》二书中,孟森更以崭新的政治学原理,结合历史和现实,详细论证了地方自治和成立谘议局的必要性,并指出相关制度设计的关键所在。他首先从人民追求安居乐业的基本生活需要出发,论述了地方自治的必要性和急迫性。言道:"我全国父老子弟,无论在乡在城,无人不有家室,即无人不愿安居乐业。朝廷深知吾国人民所谓安居者未必尽安,所谓乐业者未必真乐,明诏天下,讲求地方自治。凡向来已讲求者,无不钦颂圣明,以为天下第一急务。"15 进而,针对一些人对于地方自治的不够理解乃至误解,孟森指出:中国民众对于地方事务,往往负担义务多而享受权益少。"地方自治,原不过做地方应做之事","省无数差役势要之侵渔,增一二公共利益之事业,人力物力亦不过一转移间自治之能事已毕",因此号召"父老子弟"应该当仁不让,上应朝廷诏旨,下谋民生福利。

然而,有些人或许会生疑问:以往地方事务,似乎已有自治之相,为何又标新立异,出此名目?孟森则断然认为,昔日之"自治"有名无实,负担与利益并不均等,漠视权利,莫此为甚。"平时地方办事,资财气力由父老子弟共出,意见则由一二官长绅董独出,负担者在此,利益者在彼,地方之事愈多,其去自治愈远。"如今之特标自治之名,大力组织地方自治,"正令地方身受利害之人各有发表意见之权,所兴真公共之利,所除真公共之害,使地方有进步而无退步",进而在在地方自治兴盛之基础上,成就国家之繁荣昌盛。总之,地方自治不仅讲究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更具有一定的组织秩序、运作规程,因而属于一种新颖的政治内容。

揆诸中国以及寰球之历史,"吾国旧时政治上之惯习,止有君主与一二执政之意思,并无国家公共之意思。此在数百年前,环球各国亦多如此"。16 然据孟森考察,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政体之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即"国家公共意思"--"吾国圣贤垂教之旨,则恒以国家公共意思,加乎君主之上"。"鉴于东西各国",亦"无不以有公共意思而后昌"。这里所谓的"国家公共意思"(或"公共意思"),亦即公共意志,超乎所有个体--包括君主本人--之上,属于国家最高意志,任何人皆必须遵守。在立宪政体格局下,国会即是"国家公共意思"的汇集和表达机关,国会也就是最高的立法机关,处于立宪国体的核心地位。与此相应,地方自治之下,各省之省议会即为各省公共意思之汇集和表达机关,省议会是一省之中枢,亦十分重要。而在清末,虽则民间早开国会的呼声日甚一日,朝廷一贯以预备立宪为缓行之计,所采措施,多半具有过渡性质。在中央,不直接开设国会,而是设立资政院;在地方,不直接开设省议会,而是设立谘议局。资政院和谘议局,在理论和实际上,尚不具备国会或省议会的完全职能和权限。

尽管如此,立宪党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于国家政治改革方面,尽管是尺寸之功,亦在所必争。孟森即是如此。一方面,他清醒地认识到,"谘议局,应即为省议会",但"照'谘议'二字,本与议会不同"。另一方面,他发现在朝廷预备立宪的诏旨发布后,"下有必开国会之志,下有允开国会之言","我国家之程度大进",更有《谘议局章程》颁布其间,因此孟森认为这是国家政治之进步,应该为此感到骄傲。

在江苏谘议局的筹备过程中,孟森担任谘议局调查员,赴苏属各地调查选民资格,并作选民注册登记等工作。在此期间,他曾经在《预备立宪公会报》上发表一篇演说词,勉励民众珍视神圣民主权利,参与议员选举。今略作引述,并为附论。首先,他从历史出发,批评中国二三千年一直缺乏科学合理的代议制度,导致监督缺位,践踏权利,上下隔膜,政治窳败。其言道:

中国人民,自周衰以后,二三千年,大多数人不能自谋兴利,自谋除弊。即使有各业董事、各乡图董事等代谋,其初公举之事,已有名无实,后来又无议论董事之是非,以为监督之地。且为董事者,亦止能为力于一业一乡一图,所谋有限。其中大利大弊,恒无过问之权,至官长政治不善,然后饮恨吞声。问官长之本心,亦不尽安心害我人民,只因我民欲言而无其位,官长断无尽通民隐之神识,遂至上下隔膜如此。17

进而,考察各国列强政治,"复三代圣王之本意","凡有行政之职官,必设监督之议会"。依孟森之见,议员之作用主要有二,一在立法,二在理财。"民有议员,自己公议,然后立法。法有未善,又自己公议,即可改法。谘议局监督一省立法,凡法之关系一省利害者,由我自议其良否。""从前官长筹款,不问我民愿否。现在既有议会,先使我民公议,然后承认,断不容一二官长或绅董逼勒我民。……今日奉旨设立谘议局,先监督一省之财政。凡我一省人民所特别担任之赋税,皆当由谘议局议员议决。凡我一省之用款,皆当由谘议局决其当否。"然而,谘议局和议员之所以能够发挥此二项作用,关键在于选举得当。孟森又言道:

议员固不过一百二十一人,然选举之权终在我民,不似从前绅董之非出民意。故我民为众所信而被举,人人皆可有为议员之权,并不待官长或巨绅之提拔。即未尝被举,亦可举自己所信之人,代我主持。以我民信服最多之人,充谘议局议员,议员受我民之选举,自当为我民尽力,与从前绅董多仰承官长之意者,自然不同。故选举权即最尊最贵,生命以之之特权,万万不可放弃者也。18

在这里面,孟森不仅批评了以往"绅董"非出民意的弊端,更指出了选举权的重要性。在代议民主制下,选举权--其实还包括罢免权--的确十分重要,也十分关键。孟森用"最尊最贵,生命以之之权"誉之,诚不为过。因此,他号召民众对于选举权"万万不可放弃"。

在立宪政体下,地方自治虽属十分重要的政治内容,但究非全部。在地方实现自治、成立地方议会的基础上,为求国家政治统一和完整,还需要成立国家议会,即国会。在清廷仿行宪政的诏旨发布后,早开国会的呼声日渐高涨,最终由江苏等省谘议局联合发动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极力促请朝廷缩短预备立宪期限,速开国会,以定国是。但对于何时召开国会、如何召开国会等问题,社会各界所持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在"举国上下"近乎为国会"癫狂"之时,建议缓开国会者亦不乏人。不管怎样,孟森作为立宪派的干将,对于早日召开国会无疑是赞成的。他在1908年的《预备立宪公会报》上以预备立宪公会的集体名义(署名为孟森)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揭纛早开国会、速开国会的理由。在该文之首,孟森援照"遵循先例"的法理原则指出,各国皆有促请召开国会之先例,是以中国民众促请朝廷早开国会并非无据。进而,孟森严刻批评了缓开国会的意见,指斥彼辈为"顽锢闭塞之流"。"今日之欲急开国会者,普天下人心之所同,其谓不能遽开国会者,本出于顽锢蔽塞之流,而偏有学者之说印证之。"19 在天下人心所同,急欲召开国会的情势下,反其道而行之,自为舆论所排斥,贬之为"顽锢闭塞之流",是否得当,暂且不论;但是,作为论证该观点的"学者之说"似乎不易反驳。观孟森该文,所谓"学者之说",主要有二:(1)选举之前,应统计选民数量,必以户籍为定,则在《户籍法》颁布之先,无法获得可靠的选民登记,即无从选举;(2)选民之资格,甚关财产和所纳税额,在《税法》未定之前,自亦无法做出统计。对于这两种"学者之说",孟森认为,依此逻辑,后果将十分严重--"由是国会无期,而适以过求美备之心,转扬顽锢蔽塞之焰"。孟森之所以极力主张早开国会,其主要理由如下所言:

按之吾国岌岌之势,非急开国会无以成君民一体之治。列强环伺,其所以强者何在?不过其人民各自组织政府,以为保障,故以政府之痛痒为痛痒耳。无国会则纵有极慈惠之君师,极驯良之民庶,仅能造不识不知既愚且鲁之一境,使数万里之幅员,数万万之人口,负责任者止最少数之政府,余无痛痒相关之人,致对外常处必败之地。又况今日时局,一再激刺,处人民之上者,不尽上智,处政府之下者,不尽下愚。夫惟有挚爱于君国者,乃始争求国会,其激宕者方且幸国会之不成,立宪之无实,使天下绝望,以遂其乐祸之心。吾党虽不问各国之先例,自我作古,但使人民有参政之事实,即所以救眉睫之祸,尚何暇引经据典,为博士卖驴故事乎哉?20

在孟森看来,面对岌岌可危的国际国内形势,只有早开国会,才能挽救危机,组织一强有力的政府,使人民都能关心和参与其中,群策群力,共襄兴国大业。早开国会,即是万事之枢纽,即便各国无此先例,自我作古,也必须要救此"眉睫之祸"。引经据典,博士卖驴,只能贻误时机,徒增笑耳。可见,孟森早开国会的主张,很大程度上,还是源于事机的急迫。

张朋园在《立宪派与辛亥革命》一书中,对孟森有这样一段评价:"孟森为立宪派中干才之一,报导深刻生动。……其启发国人注意权利运动,用心良苦。请愿期间,孟氏的奔走呼吁,尤令人称道。"21 总的说来,孟森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不仅是一名很好的媒体人、一名宪政的积极鼓吹者,更是一名出色的实践者。我们在《郑孝胥日记》中发现,1908年8月9日即有郑、孟二人谈论国会请愿活动的记录。其中谓:

午后,至立宪公会,与莼孙谈国会请愿事。余谓,宜以中央集权为请,求政府先开国会,以财政、军政、刑律速定统一之法,则疆吏之权既销,地方自治必盛;否则,非统一,非联邦,国民与政府能够直接,而督抚横亘其间,何有于立宪乎?22

此条日记中,仅记有二人谈论国会请愿,以及郑孝胥个人之见解,并未言及孟森的反应如何。但据郑氏所记日记习惯,凡他人与其相歧异之处,一般会略着笔墨;相反,若基本一致,则往往略去不记。由此大致可以推定,孟森对于郑氏的见解,亦应基本持赞成的态度;甚或郑氏基本是以师长的身份,对孟森所参与发起的国会请愿运动提出建议,或者指导。后此,8月23日,郑孝胥在日记中再记云:

午后,至立宪公会,晤莼孙兄弟。庸生言,都察院受各省国会请愿,屡延不即上;十八日,拟决上矣,又为庆邸授意而止。项城则讽令咨送军机处,至今仍回护不决也。余曰:台谏有三罪,迎合宫廷意旨,一罪也;私通枢府,二罪也;阻挠叩阍,三罪也。宜合国民致书诘问,言官风裁扫地矣。23

根据此日记载,郑孝胥俨然是国会请愿运动的一个军师,虽未亲自出面,却以自己对于朝廷政治的了解,为孟氏兄弟不断地出谋划策,庙算于千里之外。因此,在国会请愿运动中,除孟森、孟昭常兄弟的行为言论值得重视外,郑孝胥的思想言论,尤其智力支持之功,亦颇值得注意。

1910年9月,各省谘议局次第成立。江苏谘议局在张謇等人的主持下,各项地方自治运动进行得风生水起,有声有色。然而,张謇等人并不以一省实现地方自治、民主选举为已足,实则在江苏谘议局正式开局之前一天,就在筹划联合各省谘议局发起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宣统元年(1909)八月三十日《张謇日记》载:

与瑞中丞、及雷继兴、杨翼之、孟庸生、许久香诸君议,由中丞联合督抚,请速组织责任内阁;由谘议局联合奉、黑、吉、直、东、浙、闽、粤、桂、皖、赣、湘、鄂十四省谘议局请速开国会。议定翼之、唯一、庸生三人行。联合督抚,瑞任之。联合各谘议局,余任之。24

在当年十一月《张謇日记》的后续记载中,张謇又记了不少关于第一次国会请愿活动的细节。谨摘录如下:

(宣统元年十一月)

五日 至沪,各省代表已至者七省。

六日 定每日聚论一次于立宪公会。

九日 改定莼生呈稿。

十日 预备立宪公会为各省代表饯行。

十一日 谘议局研究会为各代表饯行。

十二日 为各代表饯行。

十四日 观福建林宗孟长民请开国会公呈稿。

十五日 夜重改请开国会呈。

十六日 是午教育总会为各代表开会饯行。25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发现,在江苏谘议局所发起的第一次各省谘议局联合国会请愿运动中,江苏谘议局请开国会的呈文是由孟森起草的,并经张謇在参考福建省谘议局"请开国会呈稿"的基础上改定。

然而,不管各省请开国会的呈文言词如何恳切,满清朝廷终不为所动,一味敷衍,先后两次大规模请愿运动,除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外,并没有取得多少实质进展。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孟森前去拜访郑孝胥,向郑言:为运动(第三次)国会请愿事,拟于二十三日北上京华,联络立宪各同志,力争国会早日召开。郑孝胥乃于次日在上海雅叙园为孟森饯行,同行者为杨廷栋(翼之),高梦旦、陆炜士、刘厚生、许久香皆在座相陪。六月二十三日(7月29日),孟森在临行前又与郑孝胥晤谈,郑孝胥当日日记云:

孟莼孙与余同步大马路,语余曰:"叶揆初言,郑、张、汤三君在今日号能任事者。设为挽车人:郑所御马车,轻驶自喜,且以余闲调笑;张则拉车,飞奔喘息;汤推独轮车,竭蹶委顿之状脺于面、盎于背矣。"余笑曰:"仆无任事意,独踏转车遨游,评品倚市妍媸而已。"

及至次日,郑孝胥在日记中又记:"余尝谓季直、蛰仙,张比做官更忙,汤比当兵更苦。夏剑丞曰,须添一语曰,郑比出家更闲。又陵曰,何为自苦于无人之地耶!"26 透过孟森临行前与郑孝胥的谈话,以及郑孝胥的后续日记,我们发现,一方面,孟森与郑孝胥具有非同寻常的密切的私人关系;另一方面,郑孝胥对于孟森所转述的时评,看似不以为意,实则心中很有沟壑,在"遗世独立"与"经邦济世"之间,仍抱持着一种若有若无的情愫。

1910年夏秋之际,第三次国会请愿活动蔚然发起,各省请愿代表再次汇聚北京,组成新一届谘议局联合代表大会。大会推举湖北谘议局议长汤化龙为主席,以四川谘议局议长蒲殿俊为副主席,孟森与杨廷栋、雷奋、刘崇佑等人皆为审查员。与会者一致表示:由孟昭常、汤化龙、杨廷栋等人负责起草"请愿书",强烈要求速开国会;与各方代表联络,通盘计划,协同进行。这第三次的国会请愿运动,参与人数众多,规模空前,而且京城与各地联为一体,交相呼应,声势极为浩大。在社会各界的巨大压力下,也在孟森等立宪派人士的组织运动下,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获得阶段性胜利--清廷允准将原定的"九年立宪",提前为"五年立宪",即于1913年召开议会。

就在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期间,资政院作为过渡国会终于在千呼万唤声中开场议事,孟森的二弟孟昭常也经江苏谘议局民主推选,跻身资政院民选议员之列,得以在议场之中为君主立宪作进一步的宣传鼓动。孟森则在此次运动结束后返回南方,继续担任江苏谘议局的书记长,从事地方运动。

宣统三年五月十日(1911年6月6日),江苏谘议局议长张謇北上,由孟森、刘厚生等人陪同。次日午后五时,张謇等人至彰德,访袁世凯于洹上村。孟森与刘厚生在车上等候,并未随行。张謇则与袁世凯"道故论时",多所计议,至夜里十二点始回车歇宿。通过这次谈话,张謇对袁世凯的印象甚佳,"觉其意度视廿八年前大进,远在碌碌诸公之上"。27 另据刘厚生事后转述,在这次谈话中,张謇与袁世凯二人对国内外很多政治问题交换了意见,不仅为江苏立宪党人与袁后来的政治合作奠定基础,更为清末民初的政权更替达成多项共识,影响深远。

六月四日,张謇由北京启程赴东北,先后访查奉天、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至当月十九日始返回北京。张謇的此次东北之行,有孟森等人全程陪同。我们根据《张謇日记》,大致可以知道张謇与孟森当日之经历,谨摘录如下:

(宣统三年六月)

四日 去奉天,厚生、知源、莼生、泽初、王已劲、刘竹君、陈佐清同行。宿山海关。

五日 至奉天。途中所见关外之土色远胜关内,沿铁道无荒地也。海城、锦州尤胜。

六日 观宫中藏物,因得敬瞻纯庙年少时甲胄乘马之像,姿神秀美,顾视非常。收藏古彝器既富,而康、雍、乾、嘉、道五朝之瓷尤充牣也。文溯阁书尚完全无缺。

七日 次帅集议东事布置。

八日 观农事试验场。场凡一千六百亩。主管者陈铎时,留美农学生,美人巴克为农师,盖试验用大农法也。

九日 去长春,由南满铁道。日人车站占地凡五十六万亩,市廛居民下及劳力无非日人。其车中管理亦整洁,细崽颇勤顺。每站名皆中英文合署,住孟××公署。

十日 夜九时,赴东清车去哈尔滨。管车无法,俄不若日之征一。

十一日 八时至哈尔滨,住吉林交涉使李兰舟家鏊公署。哈为俄人世界。俄占车站地一百二十八万亩。哈有老城、新城两处,公园五,大市场二。其资盖五千万卢布。华人所居道外傅家甸,极湫隘。

十二日 观俄人阿什河糖厂。俄人虽横,然犹有大国气象。

十三日 十一时至昂昂溪小火车赴齐齐哈尔,五时至,住抚院公署周(树模)之政策无实力。

十四日 夜二时回哈尔滨。见昂昂溪车站之俄人初等小学校,规模亦不小。至俄酒馆小憩候车,次早三时附满洲里车回哈。自烟筒屯、小河子至安达,沿途所见皆荒地也。

十五日 至哈尔滨,见华商会及自治公所之人皆服从官吏、无多知识之人。惜哉!若有能知外交者,中俄犹可结合也。

十六日 回长春。夜八时至,十一时复行。

十七日 早七时至奉天,午后三时行,以水冲铁道,绕道营口,途中大雨。夜八时后至,住山东人所设同仁兴旅店。自车站至店,道路极颠簸,店中亦湫隘。店主以己房让焉。……

十八日 早十时乘车行。……道台送至车站。……

十九日 早八时半至京。28

据上述张謇日记可知,在这半月时间里,张謇、孟森等人除一般的游览外,重在考察东北的政治、实业、风土等内容。不仅日、俄两国在东北的经营成绩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华人商会以及地方自治人员的知识贫乏,乃至惟官吏是从的做法,更给他们莫大的刺激。此外,东北的大片荒地闲置,华人生活状况低下,更引起孟森等人开发东北的极大兴趣。同年七月六日(8月29日),张謇在给赵凤昌的一封信中,鲜明地揭示了此点。该信大致内容如下:

竹老仁兄鉴:

与莼生讯,请公阅后与之。莼既有必营东三省垦务之志,今又有不得不推莼续去之势,想莼必乐为此行。惟其所任之报聘团事务所,需有替人。严、黄二君孰宜孰否?祈公与莼兄计之。若望后即行,则布置正不容缓。美人有他消息否?各处商会及拟集之人有答复否?均以为念。29

据该信中所言孟森(莼)"既有必营东三省垦务之志",可以推知,当时包括张謇在内的江苏实业界人士对开发东北多抱有浓厚兴趣,但应以孟森的决心最大。然而,孟森何以对开发东北保有如此大的决心?揆诸清末东北状况,大量土地荒芜,地利堕废,自是实情,开发东北,大兴垦务,也就含有为民兴利之义。再则东北逼处日、俄两大列强之间,蚕食鲸吞,殆无宁日,念兹痛心,因此,开发东北,由国人掌握利权,更是刻不容缓之举。所以说,孟森开发东北的兴趣,并非仅是出于实业兴国的动机,应该兼有更深之用意。

该信中又提及"报聘团事务所"一事。所谓"报聘团",即清末游美商业报聘团。简单说来,就是当时江苏等地实业界计划与美国商业、银行等界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经济交流活动。当时国内实业界对于和美国建立新型经济联系的态度并不一致,有的积极主动,有的则心存观望。孟森和张謇则是此次活动的积极倡导者。我们在《张謇日记》中可以发现关于此次活动的多条记录,且多与孟森有关。即如宣统三年六月十九日,张謇在日记中记曰:"莼生集谈,定报聘中美银行、航业各办法。"30 显然这次会议,是在孟森召集下进行的。在《黄炎培日记》中,我们也发现此类记载,如当年9月6日,黄炎培在日记中记曰:"午后,莼生来谈游美报聘事"。31 再者,当时的新闻媒体(如《帝京新闻》)也曾刊载孟森关于游美商业报聘团的多篇讨论文章。由此可见,孟森身处清末预备立宪运动的政治洪流中,对于国内商业(实业)的兴办,以及国际性经济交流合作,却也满含热情,并积极投身其中,甘于奉献。如此的时代担当,如此的国际视野,如此的思想精力,足可使今人在艳羡唏嘘之时,增加几分愧色。

就在孟森等立宪党人积极筹办地方自治,促请早开国会,大兴实业,开展国际经济交流之时,武昌突然发生兵变,使君主立宪的形势急转直下,革命风潮蔚起,共和立宪成为无法抵挡的潮流。张惟骧在《清代毗陵名人小传稿》中,对孟森在辛亥时期的活动概括如下:

辛亥革命风潮起于武汉,波及长江下游,上海一埠为全国所注目。苏浙名流张謇、汤寿潜为物望所归,同盟会中人亦注意两人之举动。有赵凤昌者,与张、汤相结纳,乘机怂恿两人电请清廷,劝令退位,并介绍孙文、黄兴与张、汤握手,而森实往来奔走其间。后被推为临时参议院之江苏代表,是为森涉足政治之始。32

在张惟骧的记述中,赵凤昌这一人物特别值得关注。赵凤昌(1856-1938),字竹君,也是常州人,与孟森系属同乡,二人关系相当密切。我们从现存的《赵凤昌藏札》中发现,赵凤昌(及其子赵叔雍)曾积存了大量与孟森之间的通信。这些通信,不仅在全部"藏札"中占有较大比重,而且很多信件还被汇集为专册。赵凤昌生于咸丰六年(1856),比孟森年长十余岁,在庚辛"东南互保"之际,便已是一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发挥过重要的政治作用。因此,对于孟森而言,论年资,论政治经验,赵凤昌可以说是一名"乡前辈"。

另外,张惟骧将赵凤昌与张謇、汤寿潜的关系定性为"相结纳",而将其在辛亥时的主要行为归纳为:(1)怂恿张、汤二人劝令清廷退位;(2)介绍孙文、黄兴与张謇、汤寿潜握手。在赵凤昌的藏札中,既保存了赵凤昌与张謇、汤寿潜在清末民初--尤其辛亥前后的大量信札,也保存了与孙、黄之间联络的诸多证据,并提供了诸多历史的细节,值得作进一步的探究。然据张惟骧所言,赵凤昌上述联络革命派与立宪派、促请清廷退位诸般举动,实际上都是由孟森"往来奔走其间"。言外之意,孟森是这些政治活动中的重要的联络员,乃至是部分政治使命的执行者。若果真如此,则孟森在辛亥革命时期,除作为立宪派的重要一员外,更成为沟通立宪派和革命派的使者,在武昌起义之后,为达成立宪派和革命派的和解、建立共和民主政府等重大事情上面居功甚伟。

然则,在没有更多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为孟森与革命派--孙、黄等人--之间的联系寻找更多的线索,以示其可能。首先,在《赵凤昌藏札》中,有这样一封张謇致赵凤昌的信札,大致如下:

昨莼来示悉。今日午后得北京复电,抄寄,阅后请以一纸示陶、厚二君,一纸备示汪、蔡二君。昨去函时,却未将孙、黄亦必有正当之宣布转达,今玩电令,似令禁军人预政可以办到,而不能放心处甚多,非将孙、黄必有正当之宣布告之不可。但不知日内孙、黄之观念又何如也。如汪、蔡二君仍照前说,请立即来一电,走当即发。前之书即以此层说出者,诚恐事有变更,做不到,成空话也。33

考察信中所言,推测该信应作于民国元年六月间,涉及如何处理军权与政权的问题。其中,张謇向赵凤昌所谈内容,除其固有的信息渠道(北京复电)外,赵凤昌的情报、关于孙、黄等人的情况,部分地是"莼"即孟森"示悉"的。由此反推,孟森和赵凤昌很可能就是孙、黄等人与张謇的居间联系人和情报传递员。再者,孟森与另外一位著名的同盟会领袖宋教仁之间,也存在某种鲜为人知的联系。孟森主编《东方杂志》期间,在1908年5卷9期《东方杂志》上曾转录此前《东三省日报》刊登的《调查延吉边务报告书叙言》一文,孟森并附识数语,云:"往者湖南宋鍊著《间岛问题》一册,留学生购其稿,印于上海,余尝赘以弁言,盖心服其能也。"34 其中"湖南宋鍊",即宋教仁。此外,我们从《郑孝胥日记》中还发现,当年"留学生"(应该包括孟森在内)刊印《间岛问题》之时,孟森还特别请书法大家郑孝胥为该书题写书名。《郑孝胥日记》记云:(1)1908年8月4日,"孟莼孙来谈,言有宋链者著《间岛问题》一书,求余署其端";(2)8月8日,"孟莼孙送来《间岛问题》稿本,其书颇有意理秩序"。35 据此,基本可知在孟森与宋教仁之间应该自有其沟通联络的渠道。所以,孟森之所以能够"往来奔走"于立宪派与革命派其间,沟通当时主导中国命运的两大政治派别,是存在相当深厚的人事关系基础的。

其实,孟森在辛亥革命之际的活动,远不止上面张惟骧所述之内容。36 试再举数端。1911年,武昌起义发生后,身处立宪派大本营--上海的孟森、赵凤昌、黄炎培等人很快便得到消息。37 根据赵凤昌等人的想法,亟谋稳定时局,重行"东南互保"故事,乃联络各方政治势力,先于上海成立临时议会,筹划组织过渡政府。我们在《赵凤昌藏札》中发现当时若干次会议的底稿。其中,根据1911年11月22日会议结果,推定孟森和雷奋为临时议会章程起草员。两日后,该章程即告起草完毕。38 由此可知,一方面,孟森在上海临时议会的组织构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雷奋共同起草的临时议会章程,为该议会的组织运作提供了一定的组织保障。另一方面,在革命形势风起云涌之际,时局变幻莫测,仅用两天就起草出来的临时议会章程,自然属于"急就章",其中定然有些不完善之处。但由于笔者目前尚未见到该临时议会章程草案,未知其与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章程存在多大差异,又有多少共同之处,只能留待将来再作一比较研究了。

另外,在武昌兵变之后,各省纷纷独立,东南陈其美最先率部在上海起义。"素以革新自命"的江苏巡抚程德全看到清廷大势已去,起初还倩张謇起草奏折,敦请朝廷速颁宪法,以定国事,但并未得到积极回应。随后,在张謇等人的鼓动下,程德全于11月5日宣布苏州独立,并自任江苏都督。然而,当时清军悍将张勋尚在江宁固守,拒不从变,阻碍革命,荼毒百姓。程德全乃率军实行讨伐,意欲剿灭张部。11月22日,在《申报》上公开发表了誓师檄文。据黄炎培等人回忆,程德全所用誓师檄文,乃为孟森所撰写。该檄文不仅文笔生动,气势恢宏,铿锵有力,而且属于难得之革命史料,谨录之于下:

盖闻托体国民以拯救国亡为天职,抗颜人类以主持人道为良能。本都督始以国民天职而举义旗,继以人类良能而诛残贼,事非得已,心实无他。盖本都督服国民公役有年矣,甫闻政事之日,已丁板荡之年。每鉴列强,略知政要,其日夜所希望,唯求改革专制为立宪,使吾中华大国得一位置于列国之间。万语千言,众闻共见。乃自缩短筹备情单,而好恶之拂民愈甚,组织责任内阁,而亲贵之私利尤多。凡诸立宪之要求,适增专制之罪恶,急而知悔,言岂由衷,观听徒淆,国家何赖。本都督蜀人也,不敢衔蜀人一隅之愤,而不能不恤直全国胥溺之忧。自武汉首倡大义,凡有血气,云合影从,盖无不知欲求政体之廓清,端赖国体之变革,无汉无满,一视同仁,惟国惟民,各求在我,将泯亲疏贵贱为一大平等,即合行省藩属为一大共和。但有切实改革之诚,并无力征经营之意,从国民多数之心理,奠华夏后此之邦基。所以从武汉之后,而黾勉以救国亡者,如此而已。夫人即昧于大同之公理,拘于草昧之陈言,谓君主为天与之淫威,谓臣民为一姓之奴隶,虽有愧鬼国民之常识,亦何至为人道之深仇。乃近则张勋荼毒于江宁,远则铁忠、冯国璋焚杀于汉口,生命财产,蹂躏天赋之人权,子女玉帛,餍饫凶人之涎吻,此岂目所忍睹,耳所愿闻。无论兄弟急离,父老颠危,凡属含生负气之伦,敢忘匍匐救丧之义,此则为人道所驱,不得已而诉之于武力者也。是用甘舍微躯,亲临前敌。我将士仗义而来,不惜赴汤蹈火,本都督拊鹰而叹,何心胞食安居。共和为治理之最高,本无进退待商之余地。性命为有生所同具,止有安危与共之血诚,其可皦然号于有众者,舍死忘生之举,不过为胜残去杀之谋,非仇故君,非敌百姓,枕戈以待,鼓行而前,一举而歼张寇,肃清江南,再战而覆清都,长驱冀北,仗诸君热力,再造河山。是民国义师,咸遵纪律,肤功立奏。今为发轫之初,血气皆亲,是用掬心以示,布告将士,咸便闻知。39

这件檄文,"写得激昂恳切,当时很博人们传诵"。甚至在几十年后,黄炎培对于其中一些警句仍记忆犹新,甚至可以背诵。40 该檄文虽以江苏都督程德全的名义发表,但是,毫无疑问,也是孟森当时政治观点的集中体现。不仅如此,孟森的这篇檄文,更是当时社会民众心理的一种意思表达。它所蕴含和体现的,是在清廷风雨飘摇之际,这批秉持民主宪政理念的先进知识分子们,对于国家社会的一种积极出世、救国民于水火的济世情怀。

"欲求政体之廓清,端赖国体之变革,无汉无满,一视同仁,惟国惟民,各求在我,将泯亲疏贵贱为一大平等,即合行省藩属为一大共和。……非仇故君,非敌百姓,枕戈以待,鼓行而前,一举而歼张寇,肃清江南,再战而覆清都,长驱冀北,仗诸君热力,再造河山。是民国义师,咸遵纪律。"百年以后,当我们重读这篇檄文,仍不禁为其中所涌动的激情所感染。这篇檄文,不仅在孟森早期文论当中属于翘楚,而且以其丰富的思想性、高度的文学性和珍贵的历史性,足当昭垂史册。

人们也许会问:为什么程德全会选择请孟森为他起草誓师檄文,而不是其他人,诸如张謇,或者雷奋、杨廷栋?答案很简单,这与孟森在程德全心目中的特殊位置很有关系。由于孟森(及其兄弟孟昭常)在预备立宪运动中积极作为和突出表现,早为世人所知,不仅很多社会名流渴望结交,更有一些长官想引为己用。即如1908年5月7日《郑孝胥日记》记云:"得吉林民政司谢汝钦来信,求入立宪公会,交来会费二十元,并欲聘孟氏昆仲一人至吉林。"41 除吉林民政司谢汝钦外,还有很多人想约请孟氏兄弟襄助政务,程德全即是一个。程德全(1860-1930),字纯如,号雪楼,四川云阳人,比孟森年长八岁。因在庚子之乱中,反抗俄人入侵东北著有奇勋,于光绪三十一年由一名候补知县特别擢升,授予黑龙江将军。嗣后,连续担任黑龙江巡抚、奉天巡抚等职。宣统二年(1910)四月,程德全由奉天巡抚调任江苏巡抚。在程德全奉调江苏前后,他应该对孟森的事迹有所了解。因此,在其就任江苏巡抚大约两月左右,程德全即特别写信给郑孝胥,请其代为约请孟森。数日未得答复,程德全乃再次请多竹山(亦为郑孝胥的朋友)传话给郑孝胥,坚请孟森前往苏州,佐理政事。这些内容在《郑孝胥日记》中被记录下来,谨摘记如下:

(宣统二年六月)

初五日 得雪帅书,请代约孟莼孙。

十一日 多竹山来,言雪帅请代约孟莼孙来苏州。42

基于孟森与郑孝胥的密切关系,在此后郑孝胥与孟森的频繁见面之际,郑孝胥应该会将程德全的邀约之意转达孟森。但是,当时孟森因为忙于组织国会请愿运动以及游美商务报聘团等事,似乎并没有立即应邀前往。即便如此,程德全前后两次的约请,为二人订交--以及后来孟森为程德全起草誓师檄文做了很好的铺垫。

程德全本是清末一较为开明人士,不仅官方口碑甚佳,而且在绅商学界有较广人脉。摄篆江苏后,对于地方士绅更是百般结纳,以为促进政治改革之用。及至武昌事起,程德全相机度时,通过杨廷栋、雷奋等人邀请张謇来苏,并请张謇为之起草奏请速颁宪法的奏折。该奏折虽不为朝廷所用,但使程德全在立宪党人中博得更高声誉。继程德全在苏州宣布独立后,更有不少立宪派人士纷纷赶往苏州,共商大计。孟森便是其中一个。据《郑孝胥日记》载,宣统三年十月廿四日(1911年11月14日),"柯贞贤来,言将往苏州谒程都督。孟莼孙来,亦将往苏州"。然而,郑孝胥当时对孟森说了这样一段话:"世界者,有情之质;人类者,有义之物。吾于君国,不能公然为无情无义之举也。共和者,佳名美事,公等好为之。吾为人臣,惟有以遗老终耳。"43 很明显,这段话表明了郑孝胥的政治态度。在他看来,所谓革命,属于"无情无义"之举;所谓共和,诚属佳名美事。但是,他作为人臣,对于"君国",自不能采取无情无义的革命手段;对于共和,则也不抱完全积极的态度,只是希望孟森等人好自为之。对于自己,则希望能以清朝的"遗老"作为归结。

次日(11月15日),郑孝胥又收到孟森的来信。孟森在信中言:"毋庸再蹈谢皋羽、汪水云之成迹"44 ,意存规劝。谢皋羽(1249-1295),名翱,原籍福建霞浦,后迁建宁,为宋元之际著名诗家。在南宋末年,谢毁家投军,曾参与文天祥的抗元斗争。兵败后,乃避地浙东,结为诗社,吟啸山林。汪水云(1241- ),名元量,水云乃其号,籍贯浙江钱塘,亦为南宋末诗人,原为宫廷琴师。南宋灭亡后,汪水云曾谒文天祥于狱中,其后出家为道士,往来江西、湖北等地。谢、汪二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南宋遗民"。在蒙元入主中原后,皆采取避世的态度,坚决不与后来的朝廷合作,以示君子有所操守。孟森在给郑孝胥的信中提及此人,无疑,他已经在言谈中看出郑孝胥以遗民自居的倾向,因而写信劝谏。再则,孟森信中所用"毋庸"二字,颇足玩味。似乎在孟森心目中,据他的认知,此际清朝覆亡,与昔日改朝换代不同,而是以宪政民主代替君主专制;更非其他民族入侵,而是光复汉家旧业,因此,劝郑孝胥不用再作遗民之想。但是,在郑孝胥的当日日记中,除记录孟森来信中的简短之言外,并未有任何回应或评论文字。据此推测,郑孝胥在此时尚在思考和观察当中,对于老友的规劝,未表示接受,也未表示拒绝。这一切表明,郑孝胥在鼎革之初,虽有遗民之思,但并非一开始就坚定地想做清朝的"遗民"。

11月19日,孟森偕杨廷栋再次造访,郑孝胥在日记中记云:"孟莼孙、杨翼之来,言初一日在苏州开会"45 ,后续仍未有任何评论。此后两日所记,亦仅记事而不及评论。及至11月22、23日,连续两天,郑孝胥在日记中将他对于时局的看法倾泻而出,长篇累牍,颇能显示其当时心境。试摘录如下,并作简单分析。宣统三年十月初二日(11月22日)记云:

……南方士大夫毫无操守,提倡革命,附和共和。彼于共和实无所解,鄙语所谓"失心疯"者,殆近之矣。以利己损人久成习惯之社会,而欲高谈共和。共和者,公理之至也,矜而不争、群而不党之效也。此岂时人所能希望乎!君子一言以为智,一言以为不智,扰乱天下,能发而不能收,其祸可胜言乎!……程德全作宣告书,将赴镇江督战。彼江苏巡抚也,何不用之于革党入苏之日耶?异哉!……

郑孝胥在当天日记中,首先批评"南方士大夫"没有操守,"提倡革命,附和共和",而"于共和实无所解",甚至斥之为"失心疯"。接下三句,道出了他的"底牌"。原来,在郑心目中,共和乃是最高"公理",非不愿为,而是他觉得中国远不具备实现共和的条件。中国尚为"利己损人久成习惯之社会",而侈谈共和革命,欲达"矜而不争、群而不党之效","能发而不能收",非但不能实现共和,反致"扰乱天下",其弊何可胜言?!进而,他对程德全誓师讨伐张勋,也表示不可理解。郑认为,程作为江苏巡抚,应该为朝廷尽守土之职,高举义旗,抵拒"革党入苏",而不该出此"无情无义"之举。以程、郑二人的昔日交情,郑孝胥并没有直接以恶语相加,仅用"异哉"二字,表示其不可索解。殊不知,程德全的誓师檄文乃是由孟森所起草。程德全的誓师檄文发布后,被传诵一时,想必郑孝胥很快也就知道这篇大作的真正操刀者就是孟森。但不知郑孝胥当时作何感想?想必也会感到惊异吧。

及至十月初三日(11月23日),郑孝胥在日记中又记云:

初三日(11月23日) 天下多事,能者自见之秋。武汉、江宁、镇江,战云惨淡,在军中皆无生人之乐。自北京朝事危急,君臣卧薪尝胆,以泪洗面;外省则山西、山东、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乱者四起,无干净土。而余独袖手海藏楼上,似有天意不令入竞争之局者。在湖南则驱之至北京,在北京则驱之至上海,冥冥之中,孰主张是?人生种因得果,类由自取。余之造海藏楼,遂适为避世之地,此岂吾所及料哉。然余居楼中,昧爽即起,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运思操劳,绝非庸庸厚福可比;使余与闻世事,必有过人之处。盖所种者,实为用世之因,而所收者转得投闲之果,可谓奇矣。……余今日所处地位,于朝廷无所负,于革命亦无所忤,岂天留我,将以为调停之人耶?窗外阴云甚黑,吾将讯之鬼神。……46

遭逢天下多事之秋,"能者自见",鱼龙混杂,郑孝胥首先阐发了他对时局的观感:一方面,"武汉、江宁、镇江等地,战云惨淡",胜负之局未可逆料;另一方面,京内君臣,"卧薪尝胆,以泪洗面",山西、山东等十五个行省"乱者四起,无干净土"。接着,他反躬自省,身处乱离之世,却在自建的海藏楼上"袖手旁观",超然于"竞争之局"。这样的结果,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在海藏楼上,郑孝胥实则并非悠游自在,庸碌遁世,"居楼中,昧爽即起,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运思操劳,绝非庸庸厚福可比"。在其对于时局的观察之上,郑孝胥设身处地去想,仍满含自信,"使与闻世事,必有过人之处"。言外之意,郑认为当时政治人物处理政事之手段、理念和方法,皆不尽如人意。而其中"所种者,实为用世之因,而所收者转得投闲之果"一句很是关键,揭明了郑孝胥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仍在"用世",而非避世。但是,郑孝胥虽意在"用世",在鼎革之际,却"转得投闲",这样的人生际遇,不能不令人感到奇异。最后,郑孝胥对自己的身份定位,"于朝廷无所负,于革命亦无所忤",上问苍天,夜问鬼神,他猜测将来或许可以在朝廷与革命派之间充当"调人"。言外之意,郑孝胥当时对于共和革命的前景并不看好,但有意在革命派和朝廷之间进行斡旋。

实际上,当时主要影响政局的力量不仅在于革命派和"朝廷",还有更重要的一股政治力量,即立宪派--孟森、郑孝胥等人尽皆在此派中。如前所述,立宪派既不同于政治极端保守的"朝廷",而是力主政治改革,实施君主立宪;也不同于革命派,他们并不希望通过激进的暴力革命方式实现政治变革。但是,立宪派一方面与"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朝廷"自不可小觑其政治和经济实力,虽欲百般拖延立宪的进程,却又不得不做些敷衍乃至让步;另一方面,立宪派在经济上、政治上所具有的实力,远非革命派能够比拟,而且在政治上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可以进行合法的政治斗争,迫使朝廷逐步加快政治改革的步伐。因此,立宪派本身即具有充当朝廷和革命派二者之间"调人"的先天优势。所以,对于张謇、汤寿潜,正如张惟骧所言,"同盟会中人亦注意两人之举动",自有其道理。基于此,我们反观郑孝胥当时的心理,可见,他与孟森一样,也具有沟通革命派、做政治调人的想法。只不过,孟森似乎比他走得更远:郑是想沟通革命派和朝廷二者,在双方政治妥协基础上,根本上还想保住朝廷;孟森则是沟通于立宪派和革命派之间,根本上是想埋葬清王朝,废除君主专制,实现宪政民主。

尽管孟森和郑孝胥在对待革命和立宪的问题上存在些许不同,但并不影响二人之交往。辛亥之后,二人关系依旧密切。一方面,我们从《郑孝胥日记》中发现,在武昌事变后,孟森仍旧经常到郑孝胥所在的"海藏楼"谈论政事。与此前相比,孟森来郑处谈论政事的次数非但没有减少,似乎更形频繁。甚至,孟森在赶去程德全军中之前,每次都要到郑处话别,并有所请益。47 另一方面,孟森与郑孝胥二人的关系还可以从郑孝胥与孟昭常的关系上体现出来。武昌兵变之后,身为资政院议员的孟昭常并没有立即南下,而是留京继续运动。及至资政院第二次常年会开会议事,孟昭常在院中为推动"十九信条"的产生曾发挥积极作用--甚至还有可能裹入袁世凯逼宫的计划当中。由于孟昭常在京得到清军攻陷汉阳的消息,并将之透漏给外界,引起一些人士误解,以为孟昭常与袁世凯为伍,散布不利于革命军的消息,阻挠革命,乃藉由《中外日报》,对孟昭常和袁世凯的"行径"大加挞伐。同时,由于郑孝胥在立宪党人中具有突出地位,在事变之后,并没有倾向革命,而是对革命有所抵触,亦自然引起革命党的严重注意。基于郑孝胥与孟氏兄弟的密切关系,一些人在别有用心地攻击孟昭常的时候,便将郑孝胥、孟昭常二人一同说成袁世凯的走狗,并编造故事,以淆视听。为此,《时事新报》、《申报》等媒体,对《中外日报》联合进行反击,戳穿其捕风捉影之虚词,甚至欲采取法律手段,以解孟、郑二人之困。然而,对于孟昭常在辛亥之后与袁世凯的关系,仍是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公案,尚待有心人去搜奇探秘,破解这中间的秘辛。

在郑孝胥这段时期的日记中,关于《中外日报》攻讦孟昭常一事的记录文字较多。有时还夹杂着孟森来访的记录,但是,并未记下孟森关于此事的任何评论。相反,孟森经常来郑孝胥处所谈的,更多地是家国之思和时局动态。如1911年12月18日,郑孝胥记云:

孟莼孙来,谈久之,言陆伟士欲求余写诗。伟士不肯剪发,自言惟当被发阳狂。余问其宗旨若何,莼孙曰,彼执"杀老牛莫之敢尸"之义耳。余曰:贤哉伟士!莼孙询余近作,余曰,今春在京所作,多痛执政之酿乱;近日之作,则不解南中士君子何为干名犯义,以附和荡检逾闲之乱党。然今尚不可出以示人。盖夷、齐扣马之日,若非太公相救,固已被戕于左右之兵下,虽欲为首阳饿夫,亦不可得矣。莼孙明日赴南京,余与约:归日邀炜士来谈,共饮。夜书《伯夷列传》。48

孟森因为次日将赴南京,特来郑孝胥处长谈。二人谈话中,有两方面值得注意。其一,孟森所言陆伟士之事。陆伟士,即陆炜士,名尔奎,曾在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主持《辞源》的编纂工作。陆亦为常州武进人士,与孟森系属同乡,关系亦相当密切。在武昌事变之后,陆伟士坚不剪辫,以示与革命党人"道不同不相为谋"之意。孟森此番将陆伟士的上述言行讲给郑孝胥听,实与郑孝胥要做清朝遗民的思想有关。常言道,"诗言志",孟森接下来问郑近作如何,也无非是想了解其近日心境。面对孟森,郑孝胥的回答也很坦诚。他将作品以时间划分为"今春在京所做"和"近日之作"两个部分:前者"多痛执政之酿乱",后者则批评"南中士君子"干名犯义、附和乱党之举。换个角度来看,郑孝胥用以划分诗作的时间轴,也就是他政治态度转换的一个分水岭。在对话中,郑孝胥再次表明了他的遗民之思,以伯夷、叔齐自况,盛赞陆伟士拒不剪辫的行为,并约来日邀饮,当天夜里还专门书写了《伯夷列传》。由此看来,郑孝胥要做遗民的想法更趋坚定。

1912年1月2日,《郑孝胥日记》又载:

孟莼孙来谈,言孙文不能制服军队;程雪楼称病辞都督,举庄蕴宽自代,南京军队不认庄蕴宽;林述庆至江北,所部约三万人,南京不能发饷;林与程、徐有隙,势将独树一帜;而海军中有兵舰七艘,皆怀反侧,黄兴将来求余为之调停等语。余曰:"海军中人与吾素疏阔。可求沈爱苍调停,或能得力耳。"49

据孟森向郑孝胥所谈孙文、程雪楼(德全)、庄蕴宽、林述庆、黄兴等事,可知孟森深谙当时政情内幕,并非蹈虚之谈。尤其,孟森所言黄兴将来求郑孝胥"为之调停"海军一语,不假他人之口,似乎更能说明孟森与黄兴等革命党人有着非同寻常的联系。对于此事,郑之回答亦颇耐人寻味。实际上,郑孝胥与清末海军领袖萨镇冰原为同乡关系,并有若干交往,乃至1905年在广西时还曾向孟森讲起萨镇冰的奇闻异事50 。及至武昌事起,郑孝胥亦曾受张謇、赵凤昌等人之托,亲笔给萨镇冰写信,劝其保持克制,"勿残同类,致为外人所轻"。51 因此,郑所言"海军中人与吾素疏阔",并非实情。但不管是出于何种动机,郑孝胥将调停海军之事推给沈爱苍,建议孟森或黄兴"可求沈爱苍调停,或能得力"。沈爱苍(1858-1918),名瑜庆,为沈葆桢之第四子,"戊戌六君子"中林旭的岳父,曾是清末贵州最后一任巡抚。郑孝胥之所以推荐沈爱苍,其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沈与郑皆为福建人,谊属同乡,而且过从甚密;第二,沈在清末官场--尤其海军方面人脉甚广,或可充当"调人"。及至后来,沈爱苍是否应邀参与调解?结果如何?目前限于材料,尚不得而知,亦暂搁不论。

在接下来的《郑孝胥日记》中,我们又发现不少关于孟森在民国元年(1912)言论活动的信息。谨摘录5条,如下:

1月5日

孟莼孙来函,言今日赴宁。又云:"昨晤蒋竹庄,悉其所谓社会党之宗旨,以教育公共、营业自由、遗产归公三大旨提倡。其第二旨在以救各国社会党约束太严之害。"蒋竹庄乃上海社会党之首领也。又云:"孙文主五权分立,盖三权之外增纠察、考选二权;章炳麟则欲以教育易其考选。"余谓,纠察、考选、教育皆行政内事,愈分析愈纠缠耳。孙、章等不达治理若此。52

1月22日

孟莼孙、刘厚生来,言同盟会开会,将改宗旨,以建设为急,不能通过。同盟会与光复会为仇敌,黄兴有电保护章炳麟。"53

2月2日

孟莼孙来,言:"皇室退位,革党政府当同时取消,别立南北统一之政府。袁世凯为总统,唐绍怡为总理,梁敦彦为外部,沈家本为法部,蔡元培为学部,张謇为商部,黄兴为陆军部,黎元洪为海军部,余犹未定。"又云:"陶焕卿被刺,验尸时于陶身畔得孙文手书。陶之被杀,孙实主之。此信今在法捕房。"54

2月4日

余语孟莼孙、王抟沙曰:"革命党魁,君知其为何人乎?景皇帝为君主立宪之党魁,反对立宪者,孝钦也。有孝钦反对立宪于前,遂有庆王、摄政王伪饰立宪于后,乃成瓦解土崩之局。故革命党非他,即孝钦是也;庆、摄助而成之,亦其次耳。"55

2月18日

孟莼孙来谈,云袁世凯言:"不能来宁,己当辞退,使孙文来京接任北方统一之务。"56

以上5条记录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其一,孟森向郑孝胥传递的政治情报,诸如关于蒋竹庄社会党的宗旨,孙文、章炳麟的政见分歧,同盟会的改辙,民国临时政府的组建,等等;其二,郑孝胥在与孟森交谈中,所阐发的个人政治观点,诸如郑对于立宪运动的评价等。从中可以看出:(1)孟森与郑孝胥针对当时很多敏感的乃至机密的政治问题交换了意见,而且没有明显的观点分歧;(2)在郑孝胥"隐居"海藏楼之际,信息并不闭塞。由于孟森沟通于立宪和革命两大政治派别之间,颇为了解政情内幕,藉由孟的来访、来信、交谈等活动,使郑孝胥能够较为及时地把握政局走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孟森成为郑孝胥重要而可靠的情报来源。另外,在郑孝胥的记述中,我们也隐隐地感到,孟森之所以向郑孝胥汇报很多政治情报,也似乎带有寻求顾问之意。不管怎样,这一时期,虽然孟森与郑孝胥的政治选择不同,但是他们的密切联系几乎是没有间断的。

 

在中国由古代向现代社会演进过程中,政党政治逐渐成为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揆其原始,清末戊戌改革时期,士人结党并欲以干政之风初露,然猝遭政变打击,魁首康梁等人最终四散奔逃。及至1906年,朝廷颁布立宪诏旨,士人结党之风再起,联络同志,互通声气,渐成气候。预备立宪公会作为一种民间自发组织,不仅成立时间最早,而且网罗名公俊彦最夥,在当时政治、经济领域发挥广泛而深远影响。今日观之,已初步具有政党性质。57

民国成立,党禁大开,一时之间,各类政党层出不穷。其间分合离异甚为复杂,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以孟森在清末政坛上的突出表现,尤其在沟通革命派与立宪派方面所积累的功劳和影响,自不能置身于政党活动之外。笔者手中存有两厚本民国元年铅字排印的《平民政治》(上、下册),该书颇为曲折的出版过程,一方面,很能说明当时的政党变幻情况,另一方面,据此还可以探究一下民国初年孟森政党身份转换的大致轨迹。试简介如下。

该书名为《平民政治》(实即为《美国平民政治》),共分上、下两册。上册初版于民国元年四月,下册初版于同年六月。其后,这二册书均在短时间内不断再版,至同年九月即已发行四版,可见当时其风行程度。该书上册卷首,有以共和党和统一党名义所作的"党叙" 各一篇,民友编译社"社叙"一篇,"后记"一篇;下册附有"译下册后记"一篇、"读平民政治书后"(孟昭常作)一篇。据上述六篇文章,我们可以窥知该书成书大概:

该书原作者为英国的勃拉斯(J. B. Bryce)。该人曾任英国驻美公使,"善言学问,常演说者也"。1891年,《平民政治》一书出版,"其中备述美国制度,并及其社会情状,详论得失,究极将来,美国学校用以资讲授,十余年来,沿用弗衰"。1895年,复加修正,"又增数章,并附言十余则,益加详矣。"该书之初版,曾经由日本人见一太郎翻译成日文,"日本为君主大权立宪国,去共和盖远,是书出,学者犹欢迎之"。58 中文翻译始于"辛亥十月","迄民国元年四月,上册成","同年六月成下册"。

据该书序言可知,该书之翻译,乃是采用"英日文并译"的方式,"而依英文增改之"。参与翻译者,一共有九个人:(1)英文翻译,杨恩湛、孟宪承;(2)日文翻译,过耀根、汤一鹗,孟森,沈逢甘,杨志洵,汤中,孟昭常。由此可见,该书中文之主体由日文翻译过来,少数增改的部分乃是由英文翻译而来。因为日文翻译占较大比重,所以,日文翻译共有七位,英文翻译则只有两位--其中一位是孟森三弟孟鑫之子孟宪承。在翻译过程中,孟森和孟昭常兄弟二人不仅分担若干译务,而且还做了不少其他工作:孟昭常是全书的总校对,这在民友社的"社叙"和孟昭常本人的"读平民政治书后"一文中有明确记载。孟森的具体工作,除翻译部分内容外,虽没有更多具体的文字记录,但在统一党的"党叙"中曾言"民友编译社社员孟森等先后加入本党,其所译《美国平民政治》、《法国民主政治》二书"云云59 ,可见,孟森在该书的翻译过程中也应是主要的负责人之一。

另据上述几篇文章,可以了解到:大约在辛亥武昌事变之前,孟森、孟昭常、汤一鹗等人先是结成民友编译社,一则组织人手,编译切合当时需要的政治法律类著作,一则联络立宪派诸同志,借翻译合作之机,商讨立宪前景和出路。因此,某种程度上,民友编译社(简称民友社)应属一种较为松散的立宪派组织,也带有结社组党的性质。孟森和孟昭常既为预备立宪公会的主要成员,也是民友社的骨干。他们在"辛亥十月",即以民友社社员的身份,与汤一鹗、过耀根、杨志洵等人一起,组织翻译《美国平民政治》、《法国民主政治》二书。据孟昭常言:"吾社译《平民政治》之初,在辛亥十月。时汉阳、金陵抢攘之势未有宁已,北伐之声且日喧阗于东南诸行省也。"60 由此可见,该书开始翻译之时,武昌起义已经发露。迨翻译完上册,已在民国元年四月。在此之前,即民国元年二月,统一党宣告成立,以章炳麟为领袖,"民友编译社社员孟森等先后加入"。因此,在该书上册出版之时,孟森已为统一党成员。再两月(民国元年六月),《平民政治》下册译毕,全书告成。而此时党派再次重组,统一党与国民协进会、国民共进会、民国公会、国民党、民社等六党合并而成共和党。该党以黎元洪为理事长,张謇、伍廷芳、那彦图为副理事长,重要成员有程德全、熊希龄、汤寿潜、孙武、藉忠寅等。因为张謇、程德全等人的关系,孟森也成为共和党的一员。因此,在该书卷首,先后收载以共和党、统一党、民友社名义所作的序文共达三篇之多。这样的三篇序文,不仅勾画了民初政党变迁的部分轨迹,更揭示了孟森从民友社社员到统一党党员、再到共和党党员的身份转换过程。

欲究该书翻译之缘起,可以就该书所载之民友编译社序观之。其中有云:

吾中国以专制为政,既二千余年。清政不纲,亲贵煽处,号为筹备立宪,而行实背之。播而为治,内自大臣,以至郎主,外自督抚,以至州县,降及里胥隶,靡不衔专制之毒,以螫我民人。民人疾苦无可告诉,郁为灾祲,山川、草木、虫鱼、鸟兽皆被其毒。于是闾巷墟落之间,夫妇男女愁叹之声不可闻矣。

革命军起,天下响应,无不以欲得民主共和为言。夫其所受于专制之祸也烈,必尽反其所为而后已,故言政体,必曰共和。其所创于皇族专制之痛也甚,必决去之而后已。故言统治,必曰民主。理势然也。

今举国皆言共和,要其所取法,则必曰法美。或曰,美之州制,于吾行省为近,宜取美。或曰,中国宜统一,不宜联邦,不如取法。是二说者皆足资研究。然国体之不齐,国之情也。取法于彼,其必就彼之成绩而考镜焉。61

该篇"社叙"的署名时间为"辛亥十一月三日",可见作于武昌起义之后、该书上册完成之前。在叙文之首,不仅对中国二千余年之专制流毒做了严厉批判,更对于清廷预备立宪的"骗局"进行了指斥。紧接着,对武昌起义的壮举进行了正面肯定,认为在经历长期专制之祸后,共和民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潮流。由此可见,民友编译社的成员们(当然包括孟森、孟昭常等人)在经历几次国会请愿运动的挫折之后,已经认清了清廷立宪的骗局--实为缓兵之计;尤其在武昌起义之后,他们强烈地感受到了时代脉搏的律动,很快就跳脱了以往追求君主立宪的窠臼,一变而为提倡共和民主。但对于当时世界上著名的两大共和国家--美国和法国,究竟应以何者为取法对象,他们却持一种谨慎的态度,认为:各国之国情不同,"国体不齐,国之情也",应该在充分的研究考镜基础上,做出恰当取舍。

同样,在该书的另外两篇"党叙"中,也对美、法两国的共和制--尤其美国的共和制和平民政治精神--"三致意焉"。如共和党在叙中言:

吾政党之所致力者,政治也。政治之所被及于全国,利害同之,故不可不藉全国之智力、挟全国之舆论以赴之。有如不然,智力缺乏,舆论嗷嘈,则政党之所蕲,或为之挠败,或杀其势力,而国利民福终不可期矣。

世界各国之所谓政党,靡不视舆情之爱憎取舍以为进止,而美国尤甚。盖其平民政治之精神,充塞乎全国,故舆论之势力最厚,而政党视舆论亦最重,抑其人民政治上之智力亦最富。然则,美国政治行将影响于吾国,而美国之平民抑真可谓平民之模范矣。吾政党所蕲于国家者,惟吾国民之精神是赖。于是书之出,辄三致意焉。所以蕲吾国民之同情者,甚至愿吾国民之鉴之也。62

该叙文将共和党对于共和政治的基本要点做了精彩概括,即:"视舆情之爱憎取舍以为进止","藉全国之智力、挟全国之舆论以赴之"。其中,俨然将美国的民主政治、平民政治视作模范,号召民众具有"同情",鉴此盛邦之陈迹,塑造中国的"平民精神",以谋国民之福利,成就中国的共和民主大业。

1912年9月1日,张謇以共和党副理事长的身份从江宁北上。次日,孟森亦北行。六日后,张謇至京,共和党人召开欢迎大会。10月5日,孟森再随张謇到访天津,次日返京。同月14日,张謇偕孟森、杨廷栋等人南返上海。当时因为共和党人势力广众,而且张謇本人长期以来在政治上具有较大影响,各界皆知张謇必将在民初政坛上占有"举足轻重"之位置,所以,孟森这次随张謇北上,颇受媒体瞩目,报道也较频繁。甚至当时有媒体猜测孟森或许有出任民国政府司法总长的可能。诸如此类的报道,数见不鲜,一方面说明孟森在政治和法律方面的造诣早已获得时人认可,乃以高位期许之;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孟森在清末民初政坛上较为活跃,或许由于他在革命派和立宪派之间所做的杰出的沟通工作,受到多方政治势力的关注和青睐。

1912年下半年,孟森参加第一届国会议员的选举。经过初选和复选,1913年元月,在江苏第三区的选举中,孟森被推选为众议院议员,从而跻身中央议事机构。1913年3月11日,孟森走访郑孝胥,"言不日入都"63 。同年5月3日,众议院第一次开院议事。为求众议院开会具有正常之秩序,在会上,孟森、杜潜、何朝枢、朱文劭、张树森等五人被推举为"众议院旁听规则"的起草员。6月,经共和党推举,孟森进入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长为汤漪),参与到中华民国第一部正式宪法(天坛宪草)的起草工作当中。10月14日,宪法草案交由议院审议;10月30日,宪法草案通过三读。同日,孟森辞去宪法起草委员一职,而由另外一位众议员马小进补缺。

孟森此番辞去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用他自己的话说,乃是"退闲玩物之始",大有脱离政坛之意。64 虽曰"退闲玩物",实际上,在孟森此次辞职后,绝非"玩物丧志",而是投身于其他事业。大致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编报刊杂志。孟森在辛亥之前,主编《东方杂志》一事,已经为大家所知。然在辛亥前后,孟森还与其他多家报刊杂志发生关系,即如《申报》、《预备立宪公会报》、《法政学报》、《法政交通设杂志》等等。此外,还有《时事新报》和《武进月报》、《兴业杂志》三种很值得关注。其中,孟森在辞去政务后,一段时间,即专心于《时事新报》的主编工作。据1914年2月23日《郑孝胥日记》载,"过孟莼孙小坐,莼孙云:报馆事太繁,将邀袁道冲来助"。其中,所谓"报馆事",即时事新报馆之事;袁道冲乃袁爽秋(昶)之子,曾在北京《国民公报》做事。其后,袁道冲果真应孟森之邀请,前来相助。《武进月报》(1918至1920年左右)则是由武进县商会和武进公益事务所合办的月刊,注重兴举地方实业,整理乡邦文献。孟森在《武进月报》(1926至1927年)上面,曾有若干篇连续的"心史笔粹"发表,涉及明清史事较多。《兴业杂志》则是由孟森及其子孟心如合办的工业类杂志,提倡实业兴国;但在该刊之后,又附有孟森和著名法学家董康合办的《改正条约会会刊》,专门发表关于收回治外法权的讨论文章。

(2)兴举实业。承洋务运动之余绪,并受张謇实业救国的理想所影响,孟森对于实业的兴趣萌生很早,而在开发东北一事上表现得最为突出。在宣统三年六月随张謇等人考察东北之后,孟森"经营东北"之意志十分坚决,乃至张謇认为应该直接派孟森去负责此事。虽然此事孟森未能亲自成行,但在清末民初之际,大批的江苏人士(尤以常州人士居多,且多与孟氏兄弟相熟)来到东北,开垦荒地,贸易贩运,内兴实业,外争国权,对东北的开发立下很大功劳。受孟森影响,进入民国,孟昭常在卸去官职后,更一心扑到经营东北的事业中来,乃至赍志以殁,1918年病死大连湾。但是,孟昭常之死并未动摇孟森开发边地的信念,及至1920年代携子游历蒙古后,仍极力号召江苏同乡一起开发蒙古,免致利权丧失。再者,孟森回南后,又曾与同乡谢霖、钱以振等人发起组织常州商业银行、常州商会,造福地方;开办兴业公司,发展印染、缫丝工业,诸如此类,显示出孟森超越常人的经营胆识,以及兴业救国的决心与努力。

(3)从事撰述和学术研究。孟森早年著述以政治、法律类为主,部分内容已在前面述及。以往有一种流行的错误认识,以为孟森进入民国后,即专心从事明清史研究,罔顾政治,实乃大谬。一方面,孟森在明清史学领域的成就固然有"开天辟地"之功,成就非凡,但其对于明清史的关注,并非始于民国初年,而是清末。这完全可以从孟森的日记《粤行随笔》以及同时期的读书笔记《禾摭》、《龙摭》看得出来。另据郑孝胥1912年11月1日日记所载:"至印书馆,孟莼孙来,谈国子监红本有三千余袋,现须移出,商务馆宜令人往理。"65 可见,孟森在民国成立之初,即表现出对于清朝史料的重视。另一方面,孟森在辛亥之后所撰写的文章中,政论文实占有很大比重,用"蔚为大观"来形容,绝不为过。据不完全统计,孟森所撰政论文字数至少在百万以上。66 此外,孟森还曾翻译过日本的《财政学》,刊行问世;而其在清末组织翻译的《日本民法要义》,更成为民国初年法学的经典读物,不断再版,影响广被。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孟森先生的明清史研究--其实也包括其他断代史的研究--与其早年政治法律活动的具有深层次关联。辛亥革命以后,由于国人长期生活在君主专制统治之下,并经历了所谓的"种族革命"(或"排满革命"),一时之间,诸多关于明清历史的奇闻异事更形风传,其间多有荒诞不稽者。尤其对于清朝和满洲的评价存在严重分歧,誉之者,欲使之上天;毁之者,欲使之入地。孟森以其敏感的史学神经意识到,有必要对于明清历史进行客观的评价,"求其真是",既不能再被旧历史的荒诞传说所迷惑,应该还明清历史以真相;也不能盲目地进行排满,应该看到满族在文治武功、国家建设方面的成就。而在其研究和撰述明清史事过程中,无形地受到了政治学和法学的影响。举例来说,他在论及中国古代政治体制时,往往以"专制"概括其政治特征。这在《明清史论著集刊》所收论文,以及《明清史讲义》中,十分明显。"专制之国"、"专制之君",此类词语屡见不鲜。另外,他的《八旗制度考实》一文,虽曰"考实",但其核心,并不在于史料的堆砌考证,实在于对八旗制度的定性问题。"八旗者,太祖之口定宪法也",这句话精辟地道出了八旗制度在满洲兴起之际,所充当的是类似宪法的"国家"纲领性文件。这样的一个性质判断,涉及的是政治学中关于国体、政体的知识;想必对于仅仅知道史料考索的人来说,是无法得其要领的。诸如此类,孟森丰富的政治学、法学知识,在他的史学论述中,时露峥嵘,很值得重视。总之,欲求对孟森的道德文章有一深入全面的了解,应该将其早年的政治法律类活动、著述,和晚年的明清史学研究,前后结合起来,作综合研究,贯通分析,方能识得孟森的"庐山真面目"。

(本文原刊于《常州辛亥英杰》,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

注释:

1《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057。

2《粤行随笔》,乙巳年四月十八日。

3《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067。

4关于孟森和孟昭常留学日本的时间,此前在一些相关论文(包括吴相湘和笔者所撰)中皆不够准确。根据《郑孝胥日记》,孟氏兄弟赴日留学时间可以确定为1906年3月31日,归国时间尚无明确记录。然据郑孝胥1907年4月18日所记,当日"孟庸生(昭常字)、刘厚生来谈",可知:孟昭常回国时间当在此之前,而距离此一时日应该较近。若再扣除旅途消耗,如此算来,孟昭常留学日本时间前后不足一年。与此相应,孟森很可能是与孟昭常同时返沪。

5《东方杂志》第五卷十期,征文启,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6《东方杂志》第六卷九期,启事,宣统元年八月二十五日。

7《东方杂志》1908年5卷7期,刊内广告。

8《东方杂志》1909年6卷1期,刊内广告。

9《东方杂志》1909年6卷6期,刊内广告。

10以上引自《新编法学通论》绪言上、下,《孟森政法著译辑刊》中册,页381-385。

11《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103-1104。

12《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121。

13《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124。

14孟森:《各省谘议局章程笺释》,序言,《孟森政法著译辑刊》上册,中华书局,2007年,页206。

15孟森:《地方自治浅说》,总说,《孟森政法著译辑刊》上册,页47。

16孟森:《谘议局章程讲义》,绪言,《孟森政法著译辑刊》上册,页137。

17孟森:《谘议局调查员演说词》,《孟森政论文集刊》上册,页29。

18孟森:《谘议局调查员演说词》,《孟森政论文集刊》上册,页30。

19孟森:《论中国今日有可以速开国会之理由》,《孟森政论文集刊》上册,页25。

20孟森:《论中国今日有可以速开国会之理由》,《孟森政论文集刊》上册,页25。

21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页50。

22《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153。

23《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155。

24《张謇全集·张謇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页625。

25《张謇日记》,页628。

26《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266-1267。

27《张謇日记》,页650。

28《张謇日记》,页652-653。

29《张謇致赵凤昌函》(宣统三年七月六日),《赵凤昌藏札》第三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页239-240。

30《张謇日记》,页656。

31《黄炎培日记》,华文出版社,2008年,页17。

32 张惟骧:《清代毗陵名人小传稿》卷十,孟森。

33《张謇致赵凤昌函》,《赵凤昌藏札》第一册,页32-33。

34《调查延吉边务报告书叙言》,孟森附语,《东方杂志》1908年5卷9期。

35《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152-1153。

36据前所述,我们还发现张惟骧的有些说法并不准确。诸如末句所言:"后被推为临时参议院之江苏代表,是为森涉足政治之始。"孟森参与政治运动甚早,并非自辛亥开始,此言并不符合实情。

37 据《黄炎培日记》,黄于10月13日获得武昌兵变的消息:"是日得悉革命党起义武昌。十九夜瑞督逃。"(第一册,页22)

38《念二日会议结果》,《赵凤昌藏札》第十册,页446。该件原名"念三日会议结果",然题名中"二"字有涂抹痕迹,似由"三"涂掉一笔而成"二"字。另,在该书页448,尚有"廿三日到会签名单一纸"、"廿四日都督府代表名单一纸"等字样。因此,笔者认为该件实应为11月22日会议结果之记录。

39《孟森为江苏都督程德全拟誓师文》,《申报》1911年11月22日。

40黄炎培:《我亲身经历的辛亥革命事实》,载《回忆辛亥革命》,文史知识出版社,1981年,页64。

41《郑孝胥日记》第二册,页1141。

42《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266。

43《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56。

44《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56。

45《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57。

46《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258。

47在《郑孝胥日记》第三册中,除前面1911年11月14的记载外,尚有:12月11日,记云"孟莼孙来谈,明日将往南京"(页1369);12月18日,又记云"莼孙明日赴南京,余与约:归日邀炜士来谈,共饮"(页1372)。1912年1月5日,记云"孟莼孙来函,言今日赴宁"(页1378)。1913年3月11日,记云:"孟莼孙来,言不日入都"。(页1457)

48 《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72。

49 《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77。

50《粤行随笔》,乙巳六月初三日。

51《郑孝胥致萨镇冰函》,《赵凤昌藏札》第十册,页487。该函为郑孝胥亲笔所书底稿,全文为:"汉口探投萨提督:日来排满之说业已取销,改革政治正在研究,请公暂息兵力,勿残同类,致为外人所轻。至恳。胥。"另据郑附注,由于电信不通,该函乃托丹国(即丹麦)领事转呈。

52《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78-1379。

53 《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86。

54《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89。

55《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377。

56《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400。

57清末预备立宪公会的活动已经引起日本人的关注,据《郑孝胥日记》1910年7月26日所记,孟昭常在给孟森的书信中提到,"日本人得《预备立宪题名录》大喜,以为中国政党尽在是矣,预论某人可居某职,某人可任某事云云"。(第三册,页1266)可见,当时有日本人对于中国的政党活动具有较高期望,并且乐观其成。

58《平民政治》上册,卷首,(民友)社叙,中国图书公司,1912年版。

59《平民政治》上册,卷首,(统一)党叙。

60孟昭常:《读平民政治书后》,《平民政治》下册,卷末。

61 《平民政治》上册,卷首,(民友)社叙。

62《平民政治》上册,卷首,(共和)党叙。

63《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457。

64在新近发现的孟森先生遗稿中,有"记事诗话"残叶两张,其开首小引署为"时民国二年癸丑十一月,为退闲玩物之始云"。由此可见,孟森此时已经有意脱离政坛。

65《郑孝胥日记》第三册,页1440。

66可参见笔者所编《孟森政论文集刊》,中华书局,2007年。

四、参议国事 殚心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