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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谣言关键靠法治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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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

 

 

法国学者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说谣言是“世界最古老的传媒”。三人成虎,狐鸣鱼书;众口烁金,积毁销骨;周公恐惧流言日,能臣忧馋畏谤时,尽管大部分谣言都荒诞不经,甚至匪夷所思,但自有历史和语言起,它们就在困扰着人类。

比如,1768年(乾隆33年),对一种名为“叫魂”的妖术的恐惧笼罩了大半个中国,不少人听说妖术师可以通过人的发辫,衣物,甚至姓名来盗取其灵魂为自己服务,而灵魂被盗者则会立刻死亡。百性为之惶恐,官员为之奔命。因涉及“发辫”,连乾隆也寝食难安,下旨彻查,最后弄得举国上下鸡飞狗跳。而自从1981年起,美国日化产业巨鳄宝洁的客服就不断收到忧心忡忡的消费者来电,他们听说宝洁公司为了生意兴隆而与魔鬼缔约,将其利润的百分之十交付给一个信奉撒旦的教派,一时间,其产品频遭抵制,二十多年之后在美国还余波未尽。

而在全球网民人数达20.8亿,手机用户达52.8亿的21世纪,谣言更是上了信息高速路。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英法美、德澳意,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中国接入互联网不到20年,便已在网民和国家顶级域名数量上位居世界第一,目前网民数量超过4.85亿,微博账号约8亿,微博用户每天发布信息约2亿条。于是,谣言又找到了网络这新的“核武器”。网络推手、网络打手横行,颠倒黑白、造谣围攻。而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到“军车进京,北京出事”,近来网络谣言更是越来越泛滥,越来越离奇。仅今年3月中旬以来,不到一个月,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会同通信、公安等部门清理的各类网络谣言信息已达21万多条,依法关闭的网站已达42家。

根据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的观点,网络谣言由于具有隐蔽性、知识性、炒作性、自炒性、攻击性、报复性、宣泄性、预言性、诱惑性、强迫性等十大新特点,已成社会“毒瘤”,成为引发社会振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从娱乐圈人物的私生活到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官场动态,从个人隐私到社会秩序,从电子商务到知识产权,从市场稳定到国家安全,网络行为若得不到有效治理,很有可能导致社会混乱与灾难。从国际上来看,近邻的韩国和日本纷纷欲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而远方的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高誓言要“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美国著名法学家孙斯坦的研究表明,事实和经验的缺乏、情感和偏见导致了谣言的滋生、传播和影响力的扩大。而转型期的中国,情形可能更为复杂。社会转型中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沉浮所导致的心里失衡,对过度竞争的无奈,对贪污腐败的痛恨,对贫富分化的不满,以及强拆强征、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司法不公以及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所暴露的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众的焦虑和不安定心态。于是,出于情绪的宣泄、利益的角逐、别有用心的搅局甚至无意识的跟风,都是网络谣言产生和泛滥的深层原因和机制。因此,这里面,社会和政府,都既是重要的利益相关方,也是治理网络谣言的着力点:社会是根基,政府是核心。当然,关键还要靠法治。

根基在社会,是因为从根本上说,不管是普通百姓、网民还是官员,无论是造谣者还是受害者,所有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如果人们能够严格自律,理性谨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则即便有再多的网络谣言,也终将湮没在理性和审慎的深沉大海之中。各方的道德自律,是阻止网络谣言的第一道防线。

核心在政府,是因为不管历史还是现在,政府在我国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法家的以吏为师,儒家的仁政爱民,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说明了民众对政府的道德期待和政府的伦理持守。其中的关键之一,就是政府的诚信,以诚信取信于民,不隐瞒、不撒谎,不打官腔、假大空。官员不能做台上台下两面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靠透明政府、良性沟通、切实问责。所谓透明政府,就如温家宝总理今年4月16日在第8期《求是》上撰写的文章所言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民众和社会监督。政府做的事情要主动让老百姓看见,或者让老百姓想看就能够看得见。所谓良性沟通,就是在老百姓不了解、不理解、不信任,产生质疑甚至谣言时,政府不能漠视,更不能蔑视,要能够及时回应社会质疑,保持与社会的即时信息沟通与良性互动,帮助老百姓看见,让老百姓“真看见了”,看得“是真的”。要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能够及时明了真相。所谓切实问责就是,隐瞒真相、推诿扯皮甚至公然撒谎、阻止公民获取真相的官员,应得到有效问责,不能逍遥法外。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透明,只有阳光才能最好地让谣言无所遁形。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能够让老百姓全方位观察和参与的政府,才更能够取信于民,从而在根子上将谣言消灭。

关键在法治,就是要遵循法治的要求办事。对于公民个人或者组织来说,如果受到了谣言的伤害,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而如果造谣诽谤,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或者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对于社会来说,就是要形成一个理性、宽容、审慎、更为稳定和有效的“市场”,使得不管产品、思想还是舆论,都有可能在这个大浪淘沙的市场里去伪存真。而对于政府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依法行政,对自身严加监管,对公民不枉不纵。一方面,建设透明政府、责任政府,取信于民;另一方面,依法监管社会,对公民、尤其是电信和网络运营商制造、助长或漠视网络谣言以牟利的,要坚决处罚。而同时,最重要的是严格依法,对于治理网络谣言,既要有严肃的态度,也要有开放的心态,切忌一刀切。尤其是在转型期的中国,维持健康的舆论监督机制,对于纠正政府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惩治贪腐,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因治理网络谣言而导致寒蝉效应,将导致公共事务乏人关心的万马齐喑,结果可能是更大规模的网络谣言的产生,甚至暗潮涌动。比如前文提到的“叫魂”谣言,大半年里,整个清帝国都被这妖术恐惧动员起来,在付出了许多无辜的性命和丢掉了许多乌纱帽后,才发现所有的结果不过是造谣诬陷,屈打成招。最终证明,一切都不过是皇帝和臣属们在一个非法制的社会中,因内心的不安全感而风声鹤唳的过激反应而已。

古人认为,“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西方人说,隐私权利诚可贵,言论自由价更高。人类历史的经验表明,谣言可能难以彻底消灭,但却有可能有效控制。个人的自律,信息的公开、充分和自由流动,成熟理性的思想、舆论和辩论市场,以及透明、负责、诚信、守法的政府,将使谣言成为无源之水。因为,在法治的框架下,阳光中的事实与真话才是对抗谣言最有力的武器。

 

原刊于《法制日报》2012年4月17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