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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与大妥协
徐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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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中国发生了开天辟地的辛亥革命,中国从此结束了数千年的帝制,走向了共和。这是一场真正的大革命!百年后,我们隆重纪念这场革命,作者得到的新启示之一便是对”革命”一词 有了新的认知和理解,有了新的感悟。作者在阶级斗争中的疾风暴雨中长大成人,所受的教育就是: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的行动。吾辈清楚记得,中学教科书上写得明白: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这是他伟大的功勋;但是辛亥革命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因为孙中山让位给袁世凯,与后者为代表的北洋集团妥协。这些结论显然带着极端的阶级斗争理论的印记。纯粹用极端阶级斗争的观念来审视任何一场革命,我们都可以说它是不彻底的,因此产生出不断革命的理论,极端阶级斗争理论。此种理论认为:阶级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没有调和妥协的余地,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就连革命者都相继走上断头台的法国大革命也不彻底,上千万人遭批斗的十年文革也不彻底,还要不断革命,要七、八年来一次。用这种极端阶级斗争理论来看辛亥革命,显然是不彻底的革命。

 

今天吾辈有幸重新读到许多历史文献,在改革开放的年代有幸可以用自己的头脑重新审视这一切,作者发现,事实上清王朝不是被推翻的,而是在各种力量的角力中,清王朝审时度势,主动退位的。甚至可以说是光荣引退的,是清廷颁布《逊位诏书》后,在得到国内各种政治力量一致认可甚至赞扬后光荣引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辛亥革命的伟大之处正在于它以暴力开始,以妥协终结,大革命的完成是以大妥协落幕,避免了大流血和大分裂而又基本实现了辛亥革命的理想。

辛亥革命清楚地表明,中华民族是个政治上十分成熟的民族,是个具有伟大政治智慧的民族。它成熟的集中表现,就是辛亥革命中表现出来的各种政治力量和各种利益集团均能以中华民族大局为重,都能协商妥协,而非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这种精神品格的集中表现就是清帝的《逊位诏书》。这个诏书不过短短三百多字,然而她则凝聚了中华各民族的智慧,集中体现了当时各个政治派别和政治力量的利益诉求,从而为各方所接受。进而使中国顺利结束了帝制,为走向共和奠定了政治基础和方略。这个逊位诏书名为清廷的诏书,实际上从诏书的酝酿,到起草、修改、定稿与颁布都是各方反复协商妥协的结果。当时的政治势力主要有四种:以清帝为代表的旧统治者、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者、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集团以及满蒙藏回边疆少数民族。诏书开宗明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於前,北方各将亦主张於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归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她表明清廷明大体,识大义,审时度势,愿意以大局为重,尊重民意,不愿逆潮流而动,不愿意继续武力镇压人民的革命,进而愿意与各方协商妥协,谈判条件,开创新的共和局面。传统的说法是清廷逼于无奈不得不退位。的确,清廷当时已在风雨飘摇之中,如果负隅顽抗,迟早的结果必然是灭亡。但是这个迟早对国家民族却关系巨大。试想,当时长江以北还基本在清政府治下,满清的军队还基本完整,选择对抗到底,或退守关外,那么中国将在内战中煎熬少则数年,多则几十年,不能不说,清廷选择悄然退位,也在很大程度上是“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免去战火,对清廷统治阶级自己是明智之举,对中华民族是善意之行,至少其结果对国家人民最有利。清廷的退位选择是顺应潮流,应予肯定。清廷表现出了值得称道的妥协精神。在此之前,清廷把孙中山领导的革命称为造反,暴乱,十恶不赦。而逊位诏书则称他们是南方军民,是首倡共和者,人民心里向往他们的提出的理想,这转了多大湾子,实际上承认了过去镇压革命党人是错误的,现在愿意接受他们的共和主张,愿意与他们协商谈判,愿意退位。这是需要勇气的。

就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而言,他们对清廷可谓恨之入骨。清廷是他们的革命对象,他们早先的口号是驱除鞑虏,与满清政府不共戴天。同时孙中山等革命领袖也是清廷长期的通缉对象。但在急速的辛亥革命过程中,革命党人在政治上迅速成长成熟,很快调整革命口号和目标。把与清廷势不两立的敌人,变成可以谈判协商的对象,只要清廷和平退位,可以给予政治和生活上的优待。这就把清廷从对立面变成了团结目标,变成了统战对象。 他们为国家,为民族,不计前嫌。他们主动与清廷议和,商谈退位安排,商谈出《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清皇族待遇之条件》,促使清廷体面下台。为了达成共和的基本革命纲领和中华民族统一,孙中山又把把驱除鞑虏的政治主张变成了五族共和政治目标。1912年1月1日,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孙中山明确提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族,是曰民族之统一。” 孙中山明确提出了只要满、蒙、回、藏各族赞同共和,赞同中华民族统一体,不仅不予对立,相反给予优待。终于与各方达成《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促使满、蒙、回、藏各族赞同清廷退位,襄赞共和,拥护民族统一,避免了国家和民族的分裂。同时,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积极与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集团和谈,提出在共和的前提下,可以选袁世凯为共和国总统;孙中山主动以此条件让出大总统的位子。对此,传统上的评价对孙中山多有微词,认为是他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表现,是资产阶级软弱性的表现。其实通观当时政治势态,我们清楚地看到,袁世凯的军事力量远远超过革命党人军事力量,南北双方若真的以武力说话,结果不言而喻。革命党人是不能获胜的,至少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取胜的。即便取胜,流血的代价也将非常沉重。南北议和,避免了一场战争。孙中山的妥协不仅不是软弱,不是革命不彻底,而是识时务,善权衡,懂容忍,知利害,晓大局。如果相反,既不与清廷妥协,也不与袁世凯妥协,那唯有一战,辛亥革命能否胜利,有多少成果就很难说了,弄不好又是一场黄花岗。有人也以袁世凯后来称帝来表明孙中山的幼稚,其实孙中山当初又何尝不知,何尝不忧呢?正因为如此,所孙中山等人坚持在清帝退位后,袁世凯要到南京就任大总统。现在看来孙中山当时的政治决断仍然是正确的。南北和谈的结果使清廷唯有退位一途,帝制果然结束了,共和的形式也有了。袁世凯重立帝制,自然行不通。袁世凯称帝只能说明袁世凯后来忘乎所以,倒行逆施,注定要失败。孙中山等革命党人在辛亥革命中表现出了以民族大义为重,以推动中国走向共和为宗旨,不计个人得失等革命精神,同时表现出了极高的政治原则性与妥协性。十分值得称道。

再说袁世凯,我们也不能因为他死前的称帝而抹杀他在促成清廷退位中的作用。在辛亥革命中袁世凯是最有决定作用的一个人。可以说,如果他死心塌地忠于清廷,与革命党人顽抗到底,辛亥革命将是另外一个样子,清廷就不会退位了。如果他与孙中山结成真正的同盟,或愿在孙中山的麾下,那革命的局面又会完全不同。可惜,袁世凯就是袁世凯,他是新旧社会交替时期的历史人物,说到底,只能是历史的过渡人物。他利用他的军队、地位、权势,玩他的权术,使他的利益最大化在可预料之中。他能与革命党人妥协,能逼迫清廷退位,能接受共和(哪怕是表面上的)就不容易了。我们今天也要用宽容的心来评价这位历史人物。事实上袁世凯在促成逊位诏书的颁布上居功至伟。正因如此,逊位诏书在短短三百多字中三提袁世凯,给他了足够的面子、权力和游戏空间。也正因如此,他才乐于成就此事。袁世凯也是个政治高手,他同样懂得审时度势,同样会采用军事的和政治的手段,同样在辛亥革命中表现出了强硬的一面和妥协的一面。妥协是各参与方共同妥协的结果,离开了袁世凯的妥协,逊位诏书也出不来。

在辛亥革命中,以往人们常常忽视了当时的另一股政治力量的存在,即满、蒙、回、藏等几个边疆少数民族。这几个边疆民族与满清政府有着特别的关系,在当时的中国有特别的地位。辛亥革命之时,他们可以有三种选择:其一,选择支持及至胁迫清廷与革命党人顽抗到底;其二,选择独立,乘乱分裂;其三,支持共和,继续与中华56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坚持与中国一体。十分辛运的是,革命党人给了他们足够的优待,尊重和理解。他们愉快地选择了接受《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自愿五族共和。这些少数民族在辛亥革命中的正面作用和重要贡献,我们也决不能忘记。

总结清帝退位的历史,让我们悟出一个基本的政治道理:政治需要各方协商,各方诉求需要相互妥协,总体利益需要共享,赢家不能通吃。当今,我们在国内追求和谐社会,在国际上追求和谐世界。协调各方立场,照顾各方利益,尽可能在矛盾与冲突中寻求共同点,应当成为我们基本的政治共识。以我看来,政治真乃众人之事,是参与各个之事,亦涉及各方之事。这就需要“四”协(英文为四 C ),即:1:协作(cooperation),当今之大工程,无论政治的、军事的或经济建设的,哪个能离开各方协作:2:协调(coordination),各方参与必然要协调各方立场,各方利益,各方人事,否则何以协作?3:协商(consultation),协调不是你命令我或我命令你,是友好协商,是平等协商;4.妥协(compromise),各方的立场、利益、诉求都是有差别的,不可能完全一致,这就需要相互妥协,没有妥协就达不成一致,协商就不会有结果。轻则不欢而散,重则兵戎相见。其实我们法律人无论在立法还是在用法理事中,不都是在平衡协调各方利益吗?法律人更应懂得四协。

为纪念辛亥革命百年,《环球法律评论》第五期推出一组以反思《逊位诏书》为视角的主题研讨,作者不惧王婆卖瓜之嫌,特荐诸位同仁饭后茶余翻阅之。

来源:《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