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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治的航船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校友发展基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基金成立大会上的发言
冀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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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诉讼法

 

【关 键 词】程序法治 法治型正义 民粹式正义

【作者简介】 冀祥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法学系常务副主任、教授;联系方式: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邮编:100720

【收稿日期】2011年6月13日

【版权声明】作者授权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中国法学网首发"

【责任编辑】樊彦芳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晚上好!

在这个新雨过后、凉风拂面的十分难得的盛夏时节,在这个又一代莘莘学子收拾满满的行囊,即将离开燕园的时候,我们这些诉讼法学人有幸相聚在未名湖畔,相聚在尊敬的各位老师身边,共同开启北京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科校友发展及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之首航,我为此感到特别幸福。因此,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各位毕业的诉讼法校友同学向各位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并再一次感谢您的培养,感谢您的辛苦,感谢您使我们变成了北大法律人!

再聚燕园,光阴荏苒几度春秋;再聚燕园,多少往事涌上心头。我们不能忘记,正是老师们的传道授业,才使我们树立起了程序法治的坚定信仰;我们不能忘记,正是同学们的团结互助,才使我们拥有了北大法律人这个共同的坐标。

凭着对程序法治的信仰,从北大法律人这一坐标出发,我们勇于四面出击,在不同的岗位、以不同的方式,共同捍卫着法律正义的底线。在这种交织着进与退、坚守与放弃的复杂结构中,我们在法治中国的版图上占据着引以为豪而令人艳羡的独特地位。

为了维持这种地位,同时更是为了坚守和发展程序法治的基本立场,进而无愧于北大法律人这一光荣的坐标,我们各位同学自愿捐资,设立“北京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校友发展基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基金”,并薪火相传,既表达我们对程序理想一往情深的孜孜以求,又作为我们笃信程序法治的历史见证。

西谚有云,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似乎已经成为三十多年来中国法律人的普遍共识;然而,如果我们静心观察、研究、体验,却发现这种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正义,有时、甚至是很多时,还是歇斯底里的民粹式正义,是与以稳健为主要特征的程序法治背道而驰的激进式正义。这样的民粹式正义与激进式正义,实质上是与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冲突的。如果我们不对这种民粹式正义与激进式正义保持应有的警惕,它就可能从局部感染全局,进而撼动中国法治的根基。

职是之故,在法治型正义与民粹性正义时有交锋的今日中国,在程序法治不停往复的建构、解构与重构中,在高举民主共和大旗的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之际,在已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其治国安邦基本方略的执政党建党九十周年之时,我们在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设立这样一个彰显程序法治理想追求的“基金”,我认为,不仅是北大诉讼法学人强烈的责任感与担当意识,更重要的是,她的深远的宪政意蕴。而只有基于对这种意蕴的高度认可,我们才能称得上是无愧于我们母校、无愧于我们老师的北大法律人。

亚里士多德云,吾爱吾师,但更爱真理。相对于亚里士多德,我们更加幸福。因为我们的老师不但不会构成我们追求真理的障碍,而且,我们的老师即使在我们毕业之后,依然在倾力构筑引导我们发现真理的平台和程序。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有理由相信,以彰显程序法治理想追求为价值核心的“基金”,实际上是一艘程序正义的航船,在法治中华的进程中,乘风破浪,直挂云帆,一路实现更多的看得见的正义。而你,我,他,都是该艘航船的制造者,同时也是首航者。让我们高兴并且记住这个日子——公元2011年6月11日!

谢谢大家!

注:

演讲时间: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 19:00

地点:北大凯原楼学术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