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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举证责任》(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一书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立场出发,紧密结合我国司法实际,综合运用多种学术方法(历史方法、比较方法、系统方法和辩证方法),在批判地借鉴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举证责任的“两重性”观点(“非转移性和败诉风险性”是举证责任这一事物的两个基本性质,缺一不可)。
以此为基本点,作者叶自强重新深入分析了古今中外有影响的举证责任诸学说,充分揭示了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所流行的“法律要件分类说”在方法上的重要缺陷,即该学说概念繁多,且概念之间的关系非常混乱、运用起来极为烦琐等,提出了必须予以放弃的观点;重新检讨了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并做出了高度评价;科学分析和解释了举证责任与推定的关系,提出了“推定不能转移举证责任”的观点;对举证时限制度作了精确的分析和完善;清晰地划分了举证责任与既判力的界限,恰当地说明了两者之间的联系;重新解释和设定了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在深入研究国内司法实践和国外举证责任法律要件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特殊的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可以被分割”的观点,等等。上述成果显著地填补了我国举证责任基础理论的空白,拨开了举证责任实践中的重重迷雾。
在研究和发展我国举证责任基本理论的过程中,作者还对证据法的以下基本概念作了细致的分析和甄别:举证责任与举证责任分配、本证与反证、举证责任转移与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与提供证据责任、举证责任与说服责任、说服责任与提供证据责任,等等。通过对这些互相对应的基本概念的精确分析和科学解释,奠定了逻辑一致的牢固的概念框架,从而消除了以往学术界各自使用不同术语、彼此无法沟通和辩论的混乱状况,为进一步研究和发展我国证据法理论提供了便捷的理论工具。
总之,与以往的理论相比,本书所提出的以“两重性”为核心的举证责任理论体系,具有比较系统而不零碎、逻辑上前后一致而不是自相矛盾等显著的优点,是科学分析和解释举证责任及其相关现象的有效理论工具。
本书可供法律专业大学生、研究生、法学教学和研究人员,以及司法实际部门的同志参考。
作者简介
叶自强,湖北省仙桃市人。1994年5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长期研究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学术上有所建树,是我国著名的民事诉讼法学者和证据法学者。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