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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基层问题,需要管理下移
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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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推出诸多“警力下沉”的新措施,一大批“社区民警”、“民警村官”以生龙活虎、积极进取、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出现在城市居民社区、农村居民居住区等等城乡基层,成为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亮点。

  众所周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管理“空白”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一方面,政府的行政管理因基层政府设置在乡镇一级,很难直接深入基层,对于当前农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基层政府有时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着仅仅依据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所无法解决的权益冲突和邻里矛盾,特别是一些地方公共服务长期不到位或者是处于空白状态,农村的人际关系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而变得越来越松弛,原先的以乡风民俗、左邻右舍自然和人文因素连接着一起的紧密型关系逐渐淡化,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在基层农村社区有所加深。

  自从我国基层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来,特别是政府采取减轻农民负担措施,取消农业税之后,政府如何为村民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一直是需要大力解决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财产增加了,自由度扩大了,但相应的农村治安问题也日益突出,在一些地方,农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问题不断凸显,需要政府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因此,政府应改变管理思路,引进社会管理的新理念,进一步强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以及村民之间的和谐协作关系。让民警当村官,让警察直接驻点基层农村,无疑适应了当前农村的基本社情、民情的需要。“民警村官”的出现,从制度上拉近了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距离,增加了政府服务群众的渠道,密切了干部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了干群的和谐互动。“民警村官”将政府的“行政管理”与村民的“自我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了管理的幅度,强化了不同管理手段之间的联动效应,有利于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我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当前,“民警村官”在不少地方已经推广开来,从推行的效果来看,只要不是让民警来镀金,充充样子,村民是衷心拥护的。“民警村官”的出现,成为老百姓的一种期待。这种期待背后蕴藏的是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许多“民警村官”办实事,出实招,打消了老百姓的顾虑,真正让广大村民吃了“定心丸”。

 

 

来源:《人民日报》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