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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李林所长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0周年座谈会”上发言摘登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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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意义重大。

 

 

一、进一步重视法制宣传教育的战略地位和历史作用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于法制宣传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坚定开展普法工作的信心和信念。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干部的法治素质,使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一种精神信仰和生活方式,使依法办事成为全体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种职业伦理和自觉习惯,真正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统,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战略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全面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宝贵经验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25年以来,我国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日益深化拓展、积极创新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应当充分利用“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大好时机,结合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践过程和基本经验,科学评估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成效,系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25年来尤其是“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如各地开展的“法律六进”、“法治城市创建”、“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双百活动”,依法治省等,以及各地在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中出现的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等,探索工作规律,形成中国特色的普法模式,创新普法机制,树立普法典型,推广普法经验,构建普法理论体系,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同时查找差距和不足,以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符合“三贴近”的原则,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实效性,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十二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事业。

 

三、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文明成果与社会主义法治行为有机统一的社会文化现象和法治文明状态,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的法治文化上层建筑。作为法治文化概念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文明成果,它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原则、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法治理论、法治现象、法治氛围,以及公民的法治心理、法治态度、法治立场、法治信仰等内容;作为法治文化概念中的社会主义法治行为,它包括执政党的依法执政行为,立法机关的民主科学立法和依法监督行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行为,全体公民的自觉守法和理性用法行为,以及法治习惯、法治功能、法治实效、法治权威、法治秩序、法治环境、法治状况等内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上述内容的集大成,其要义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理念为导引,以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为基础,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法治文明状态。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一是下大力气针对不同读者对象和普法对象的需求,编写好通俗易懂的普法教材。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书刊报纸等传播媒体的功能,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把宪法和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送给亿万群众。三是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公正廉洁高效执法,使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法治和正义的力量,从而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和信仰。四是用行之有效的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法律知识考核作为“政绩”考察的硬指标。五是采取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主动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和民主法治人权理念。

 

《法制日报》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