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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 E • 科瓦希克(William E. Kovacic,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委员、前主席)
李镭(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
柯提库玛 • 麦塔(Kirtikumar Mehta,欧盟竞争总司首席顾问)
瀧川敏明(Toshiaki Takigawa,日本关西大学法学院教授)
尚明(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
本哈德 • 海策尔(Bernhard Heitzer,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局长)
丹尼尔 • 茨曼(Daniel Zimmer,德国波恩大学教授,德国垄断委员会委员)
桑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处长)
叶浩明(Mike Yeh,微软有限公司亚太地区竞争政策总监)
艾伦•费尔斯(Allan Fels,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学院院长,澳大利亚竞争委员会前主席)
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权五乘(Kwon Ohseung,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前委员长)
斯图亚特 M. 切姆托勃(Stuart Chemtob,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特别顾问)
马库斯•兰格(Markus Lange,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国际处处长)
麦伟年(Mark Williams,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亚洲竞争论坛理事长)
会议研讨有7个主题:(1)竞争法的地位;(2)垄断协议;(3)合并控制;(4)市场支配地位;(5)行政垄断;(6)反垄断法的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7)香港竞争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致开幕词,王晓晔教授作了会后总结。
这次会议收到了30多篇论文,本书根据论文内容编辑了7个部分:反垄断法之目的、垄断协议、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控制、行政垄断、反垄断法的实施和知识产权的反垄断问题。除了会议提交的论文,本书还收集了德国波恩大学茨曼教授2007年发表在《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的“处在三岔路口的欧盟竞争政策”一文,这篇文章反映了欧盟内部关于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的目的之争,也反映了德国法学界关于这个问题的主流观点。本书还收集了科瓦希克在2000年发表的“反托拉斯政策:一个世纪的经济与法律的思考”一文。本文短小精悍,却概述了美国反托拉斯法一百多年在法学和经济学领域的发展,也反映了美国反托拉斯法在立法目的方面的发展和变化。科瓦希克不仅被誉为国际竞争论坛上“最好的讲演者”,而且著述颇丰,在我国竞争法学界影响很大。本书还收集了由我撰写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问题”一文,这是我主持司法部一个重点课题的成果。吴玉岭博士对这篇文章作了重要补充,因此本文算做我们的合作成果。
中国反垄断法颁布两年多了,从立法的角度看,这部法律还有很多待完善之处,特别在程序方面。对我来说,与第五届会议一个相同的缺憾是,这次会议缺少关于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探讨,而且也没有收到这方面的论文,而程序是关乎反垄断有效执法、公平执法和透明执法的一个大问题。随着我国反垄断执法的逐步深入,反垄断执法程序势必成为反垄断法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中国反垄断法已经实施一年多了,但是众多周知,它的实施也存在很多问题,特别在保护消费者方面,反垄断法还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在垄断协议和市场支配地位两个领域也都没有引人注目的案件,而这两个领域与消费者都有很密切的关系。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我们召开了国际研讨会,而且还出版了会议论文集,期望通过中外学术交流,通过各种思想火花的撞击,不断完善我国反垄断立法和推进我国反垄断执法,使竞争政策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民族强盛的推进器,使我国企业能够在公平、公正和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有更大的创新性,也使我国的老百姓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得到最低的价格、最好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让我们的社会更公平,人民更富强。
值此论文集付梓之际,我谨代表会议主办方向对本次会议予以慷慨资助的中外机构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向出席会议的中外学者、专家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也向在会议组织和论文翻译中付出辛勤劳动的我的学生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2010年春节于北京潘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