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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往历史看,SEC对华尔街大型投行的监管和执法相对温和,直接对簿公堂的情形并不多见。此番之所以一反常态对高盛提起诉讼,背后原因大致有三:其一是给美国公众一个交代。美国次贷危机是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端,过去两年多来美国政府主要忙于救市,无暇他顾,现在危机基本结束,市场逐渐恢复,是时候追究责任,"秋后算账"了。其二是修复SEC的声誉。在近来错失数起高曝光率的证券欺诈案件,包括震惊全美的麦道夫诈骗案后,SEC无疑希望借高盛一事来挽回投资者的信任。其三是为奥巴马政府的金融监管改革提供助力。改革方案此前已获美国众议院批准,目前正在参议院激辩,并面对来自共和党参议员的巨大阻力。SEC选择这个时机对稳坐华尔街头把交椅的高盛提起有关衍生产品的欺诈之诉,有助于激起公众对于金融监管改革的支持,从而对反对阵营形成舆论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奥巴马在SEC起诉当日明确表示,如果参议院最终通过的法案未能充分规定衍生产品监管,他将予以否决。这两者并非只是时间上的巧合。
反观高盛,对SEC的指控措辞强硬地予以还击,大有将官司进行到底之势,其间也是大有奥妙。首先,这是一种危机公关手段。SEC的起诉可以说是对高盛、投行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一次突袭,在此紧要关头,作为业界领袖的高盛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尽可能避免其声誉被毁于一旦。其次,这反映了本案的复杂性。本案涉及一类结构极为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即所谓"担保债权凭证"(CDO),参与产品设计和营销的对冲基金保尔森公司自己却在做空该产品。本案的关键点是要证明高盛的交易对手对保尔森公司做空一事并不知情,并且高盛有义务披露这一信息。前者是事实问题,后者是法律问题,两项证明对于SEC而言都绝非易事。最后,这也是一种诉讼技巧。通过在案件开始阶段表现出强硬姿态,高盛可以向SEC表明自己的决心,迫使后者更为谨慎地考虑其诉讼请求,并在将来可能进行的和解中增加高盛的潜在议价能力。
不少人认为高盛被诉仅仅只是开始,它将引发对华尔街的诉讼浪潮,但形势会否如此发展尚待观察。毕竟,证券诉讼成本高昂、耗时长久,SEC并无足够资源对华尔街发动一场全面战争。不过,SEC的确已经开始调查其他一些投行的可疑交易,不排除部分调查导致起诉的可能。另外,受到损失的投资者也可能会考虑对那些被SEC贴上欺诈标签的投行提起私人民事诉讼。
无论本案最终的结局和影响如何,目前来看至少可以从中吸取三点教训:第一,金融安全和稳定不能想当然,因为即使是高盛这样的顶尖金融机构也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卷入过度冒险且有违法之虞的交易。第二,监管当局必须对那些"大得不能倒闭"的巨无霸金融机构予以特别关注,因为它们的运作会带来巨大的外溢效应,其后果令投资者乃至整个市场难以承担。第三,金融创新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通过适度的监管来加以约束和平衡。
(本文原载于《人民日报》2010年4月29日,发表时题为《高盛"欺诈门"的样本效应》,内容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