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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治:政府治理新视角》
吕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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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 欧阳武

 

近年来,网络热点问题频频曝光,成为关注的焦点。国际上,美国成立信息安全协调员办公室、组建网络战司令部;美韩遭受大规模网络攻击;英国成立信息安全办公室;北约建立网络战防御中心等等。在国内,贵州瓮安事件、杭州撞人事件、四川柑橘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等。与各种网络热点问题相伴而生,"网络政治"、"网络民主"、"网络外交"、"信息战"、"俯卧撑"、"躲猫猫"、"艳照门"等热门词汇也开始流行,可以说,不管你是否意识到,也不管你是否承认,信息社会正向我们走来。

信息社会是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伴随信息技术革命而产生的,信息网络高度发达,信息资源利用广泛普及,与信息相关的活动日益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各领域,并逐步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在信息社会里,信息来源的多元化,带来了概念体系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这样的多元化对工业社会业已形成的标准化和统一化的概念体系,价值观念、社会结构和组织方式必将产生巨大的冲击。协调和处理上述冲突,不仅给个人和企业,也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政府是由全社会推选出来,制定政策、法律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的特殊组织。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它是社会的中枢,决定了全社会的运行效率和前进方向。因此,在讨论信息社会的挑战时,我们必须首先关注政府所面临的挑战,以及政府应对挑战的政策、策略和能力。只有政府选择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且具备了迎接挑战的能力,全社会才有可能具备化解各类风险并从容解决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考察其他国家政府结构和管理体制变化,我们会发现,近二十年来,他们调整和改革行政体制的一个主要动力来自于信息社会建设的需要。

(一)治理社会

首先是发展信息经济。这些年,一些主要工业国家为发展信息经济对政府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打破了工业时代对媒体、数据和电信三个产业进行分业监管的体制。以英国为例,英国将电信、广播、电视等多家机构合并,成立统一的监管办公室,主要动因就是推动三网融合,发展数字经济。

其次是保障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作为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以美国为例,最近几年,特别强调网络反恐情报工作和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在信息安全保障方面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改进。

第三是提供信息服务。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经济社会活动的节奏明显加快,对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时效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满足这样的需求,各国政府都在加强公共信息的服务,主要表现在丰富政府网站内容,提供7×24的服务。

(二)改革自身

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建设是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成果,完善和提高自身信息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这些年,世界各国普遍开展了电子政务建设,并为配合电子政务的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体制调整。

强化信息管理和公开。过去,政府管理信息的主要意图是保守国家秘密,近年来,这一观念已经开始改变,在保守国家秘密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公开政府信信息,并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成为趋势。主要表现在制定了《个人数据保护法》和《信息公开法》。除此之外,美国在完善政府的信息管理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制定《信息质量法》、《信息安全管理法》等。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近年来,英美在信息安全的国家管理体制上开始进行重大调整,最大的变化就是把信息安全的协调层级从部长级提高到总统或首相级,如美国在白宫办公厅设立信息安全协调员办公室,英国则在内阁办公室设立信息安全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协调国防部、国土安全部、情报部门、警察部门的信息安全计划与行动,领导各部门保护信息基础设施的工作。

我国的情况与工业化国家不同。我们是在工业化进程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迎来了信息化的浪潮。与此同时,我们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之中,政府治理结构和手段正在探索和完善之中。因此,我们的政府面临着双重的改革和职能转变。一方面是面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另一方面是面向信息化的改革。很显然,在近二十多年,我们围绕人、财、物的管理考虑得多一些,取得了许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如改革企业制度,把作为政府附属物的企业,改革成为具有独立市场地位的法人。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把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改革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把单位人改变成社会人。此外,我们还改革货币和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外贸管理制度、改革财政和税收制度等等。所有这些改革,都是在促进物质产品生产,加速物质财富增长的动力驱使下进行的。相反,在面向信息社会的政府改革方面,如改善信息管理,发展知识产品,规范信息活动方面,我们却思考不多,理论准备不足,实践和探索明显不够。

吕艳滨博士的《信息法治:政府治理新视角》一书正是以信息社会为背景,从政府治理的角度,研究信息社会带来的挑战。这是我所看到的关于这一问题的第一本专著,是一部结合理论思考和实践总结的专著,反映了作者对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准确把握,对社会重大问题的敏锐洞察,对社会热点事件的深刻思考。

这是一本兼顾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的著作。

在理论思考方面,作者对信息社会带来的政府治理风险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特别是作者关于政府在信息社会的治理过程中面临的信息收集、信息交换和信息沟通不畅的风险分析,正是我们当前政府治理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作者运用大量的事实,为自己的观点提供佐证,这些事实正是近年来的一些网络热点问题,充分说明这些风险是真实存在,并在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完全可能转化成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政府的公共关系危机。关于信息滥用的风险虽然不完全与政府有关,但是,政府在防止信息滥用方面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有可能造成全社会对政府履行公共利益监护人职责不力的质疑,会对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在实践探索方面,作者重点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在我国施行。作者对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五个专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十分明确地指出了条例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内容。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这是近年来公众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作者对信息保护和隐私保护、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的阐述,充分显示了作者运用理论知识解释现实问题的能力。作者关于基本人权不再被认为是仅仅具有防御色彩的消极权,而是个人可以请求国家予以保护的积极权利的观点,为推动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明确政府在保障公民信息权利中的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持。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一下作者的观点并以此作为结束语。面对信息化的浪潮和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既是社会治理的对象,又是治理社会的工具,政府应给予充分的重视,要把管好信息、用好信息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加以落实。

 

 

附:吕艳滨所著《信息法治:政府治理新视角》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探讨了信息法治与政府治理的有关问题。

信息社会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方式,打破了社会精英对知识的垄断,推动社会走向开放。信息流动也改变了权力运行的模式,给政府治理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风险。信息不是风险,却可能加剧或者减弱风险,因此,当代政府治理的任务便是善用信息,把握信息社会发展中的机遇,规避信息社会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该书从信息社会政府治理面临的风险入手,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为切入点,用实证分析、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分析了信息社会政府治理的变迁,总结了政府利用信息进行管理以及治理信息滥用应遵循的原则。该书从头至尾所贯穿的主导思想乃是:信息既是政府治理的对象,更是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并提示政府管理者:善用信息提升管理水平并有效治理信息滥用等已经是信息社会政府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