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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能否抵御得了地方利益、资本逻辑与权力意志的联盟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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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金沙江!

 

2009年6月11日,环境保护部对两大电力巨头――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开出了"历史上最严厉的环评罚单",暂停审批两家企业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之外的建设项目。原因是他们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设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并已开始截流,严重违反了国家环境管理有关法规。

如果不太健忘,人们当还记得,2005年1月18日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决不允许出现象违法建设项目。2005年2月6日人民网报道,投资达400亿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因环保问题停工。"

但这被称为第一次环保风暴的环保行动言犹在耳。2005年11月10日就有部委官员指出:"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2005年12月26日,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正式开工,盛大的开工典礼上,国家发改委、四川省委省政府、云南省委省政府、中国三峡总公司的主要领导均有出席讲话。2007年11月8日,仅次于三峡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顺利实现大江截流。"同一位部委领导认为,三峡总公司提出"建设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批移民,改善一片环境"的开发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2009年,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这样报道,"(环保)风暴过后,溪洛渡水电站仍然顺利过关。"

此后,环保部门又进行了三次"环评风暴"。2006年2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对9省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投资共约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0个投资共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2007年1月10日,环保总局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首次使用"区域限批"办法,对唐山市、吕梁市、莱芜市、六盘水市等4个城市及国电集团等4家电力企业处以制裁。2007年7月3日,针对中国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开始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部分同处一个流域内污染严重的县市或工业园区同时"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而同是金沙江,第一次环保风暴之后的第五个年头,环保部又一次祭起了惩罚的利刃。其结果如何,人们拭目以待。但面对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卫东表示,环保部的停工令对他们影响"不是很大,因为本来也是汛期到了。" 该公司安全技术部主任张湘涛表示:"从宏观上来讲,这个电站肯定是要做。"至于环评,"最终肯定是能通过。" 而云南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在环保部的停工令前,整个工程推进速度非常快,金沙江已经截流,大坝主体工程开始建设。其筹建处主任张之平在回答记者"环评报告通过之前可不可以进行截流和大坝主体工程的建设?"的问题时说,"这个不好回答,因为截流必须要在枯水期进行,如果不及时截流就要推一年。"

央视记者在对两家违规截流的水电站调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共同点,两家水电站都是在今年1月份开始截流,而在6月份被环保部叫停。中间5个月的时间刚好是建设围堰所需要的时间,而此后便是汛期。两家都在汛期到来之前顺利建设好了围堰,即便没有停工令,也只能等到汛后才能继续建设。为什么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环保部没有叫停截流,而任由围堰顺利建设完工呢?面对记者的质疑,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和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的被访领导均没有做出正面回答。

事实上,从2005年的打击程序违法,到2006年的推行规划环评,再到2007年的"区域限批",虽然国家环保总局已从对单个建设项目的叫停上升到对整个区域、流域以及行业集团建设项目的打击,试图由点到面打破以前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先建设、后处罚、再补办手续"的怪圈。但即便是在环保风暴最汹涌澎湃的头几年里,它的效果好像也并不理想:官方证实,国务院2006年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就没有实现,也就是说2006年的环保业绩"依然不及格"--"依然"的意思是,这不是第一次不及格。而环保总局虽然升格为环保部,但它禁令的"执行力"与"威慑力"是否"升格"了,还依然不好说。

从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效以来已经过了6年,但重大环境污染甚至是灾难却依然频频发生,环保部的地位也依然尴尬。经济要发展,官员要政绩,企业要效益,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环境来买单。原因究竟何在,其实人们已经很明白。不管是国企也是私企,既然是企业,就要千方百计的上项目,套资金,获取利润,这是资本逻辑,环保所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显然必须规避。而虽然官员升迁的评价机制越来越多元,GDP却依然是硬杠杠,没有数字就没有乌纱。有几人能像潘岳曾说的那样"个人进退成败早已不在计算之内,"甚至"不在乎个人毁誉?"事实上,这与其说是环保高官的誓言,还不如说是环保官员在压力之下的无奈。

其中最关键的,还是权力意志。环保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成本,但为何私企就很少有如此严重的环保问题?为什么曾有部分试点省意欲退出绿色GDP核算试点?正如人们早已认识到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表面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其根源在当地政府。地方保护主义浓厚,'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应负重要责任。""不少部门和地区对规划环评不支持,甚至以种种理由逃避规划环评,是因为规划环评所注重的长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相冲突。"归根结底,是这样的一个循环:以环境为代价来提升GDP,GDP增长带来官员升迁,官员再以权力来支持不惜代价的GDP增长。权力意志支撑资本逻辑,并体现为形形色色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

从意识到环保问题以来,环保部门及其背后的环保法律同地方利益、资本逻辑与权力意志的联盟的拔河一直艰难异常,而且到今天为止,我们看到的是环保与法律依然并未占据上风。而且,从这次"环保风暴"里那奇怪的5个月中,我们也不确定,是环保部门的耳不聪目不明,还是他们中的个别部门或官员在强大压力下的"潜伏"?在环保部门与地方利益、资本逻辑及权力意志的拔河中,我们的环保事业依然面临着"西西弗斯困局"。而虽然拔河的结果决定着环保事业、甚至整个国家的未来,但我们仍然没有找到那能够突破困局的变量。

 

本文原文发表于《法制日报》2009年6月19日第3版,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