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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2009民生社会法制建设
常纪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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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 常纪文
    中国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副会长 刘翠霄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 谢增毅
    时间:3月7日9:00
    简介:在全球经济危机蔓延的2009年,两会的召开确定了中国政府对保障社会民生,以民为本的基本政策不变。社科院三位专家权威解读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民生法制建设,敬请期待。
    
    [中国网]: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中国网,这里是正在直播的中国访谈·世界对话。对于全球经济危机蔓延的2009年,两会的召开确定了中国政府对保障社会民生、以民为本的基本政策不变。今天做客中国访谈的三位专家将为我们权威解读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民主法制建设。为您介绍今天的嘉宾,他们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常纪文先生,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研究员、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翠霄女士,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谢增毅先生,欢迎您。
    
    [中国网]:
    
    欢迎三位嘉宾光临中国访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到"08年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今天节目一开始,想请三位嘉宾从各自的角度为我们谈一下,我国的社会民主法制建设是什么样的情况?
    
    [常纪文]:
    
    我首先谈一下2008年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和成就。2008年是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国在环境政策的发展、环境立法对环境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环境政策方面,节能减排的政策创新和完善是2008年的亮点。2008年的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常纪文]:
    
    第一,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制度,并对考核结果的落实进行监督。2008年5月至6月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的考核情况。
    
    第二,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制度。总理前几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通过信贷、土地等综合性的手段,形成调控管理,优化投资结构,优化信贷结构,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增长。
    
    第三,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制度,关停一批小火电厂。
    
    第四,通过国家投入等经济扶持措施,抓好节能减排的重点环节和工作。比如促进全民深入开展节能减排政策正在完善。
    
    [常纪文]:
    
    第二个方面,环境立法在2008年有两个亮点,一个是《水污染防治法》的出台,一个是《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所以《污染防治法》修订了不仅在中国的法理学,而且在世界的法理学产生了很大的突破。比如加重了排污企业的注意义务,如果污染损失由受害人的行为过程造成,排污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污染损害由受害者的重大过失造成,排污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污染损害由第三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排污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以后,也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个赔偿制度的发展加重了企业的义务,是以前水污染的防治法所没有的,实际上是保证了社会弱势群体,包括农民的权益。
    
    [常纪文]:
    
    第三个方面,《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一个特色就是规定共同诉讼、支持诉讼和法律援助制度。规定委托监测的证据取得程序,这实际上是解决老百姓打环境污染官司难的问题。此外在行政责任方面,还有一些突破。比如规定行政代拆除或代治理制度,如果污染企业不拆除自己的违法设施,迫使你造成了污染,地方环保局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企业代为治理和代为拆除,这个费用就由违法企业承担。这实际上也是解决了我国一些地方企业环境污染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常纪文]:
    
    还有一个责任方面就是变相地引入了违法字数,或者违法天数罚款的制度,就是提高了罚款数额标准,对一些连续的环境污染行为按照应缴排污费的多少倍来罚款。另外,循环经济促进法是今年年初实施的,这部法律把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环境保护不再是环境保护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金融、土地、林业、海关等部门共同的事情。
    
    这是2008年《环境法》立法和政策发展的方面。在《环境法》的实施方面有两个缺失,一个是环境保护部的成立,它标志着环境保护的职能配置正朝着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强化。另外在《环境法》的实施上,亮点主要是节能减排责任制的落实。在《环境法》的实施监督方面,2008年有一个引起全世界关注的亮点,就是公众对"华南虎"持续的舆论监督最终取得了胜利。
    
    [中国网]:
    
    您为我们介绍的是社会法制建设当中《环境法》所取得的成就和亮点。接下来我们想请刘老师为我们谈一下社会法制建设是怎样的情况。
    
    [刘翠霄]:
    
    好的。总理在他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无论是对08年的工作回顾,还是对09年工作的部署都多次涉及到了我国的社会保障问题。可见,社会保障问题在我国的建设和发展方面的重要性。我们平时在接触到的老百姓中,无论是城市的人,还是农村进城打工的农民也好,他们逐渐有了保障的意识,可见社会保障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为什么这么重要?这是因为社会保障涉及到对人的基本生活风险的保障。这些基本生活指的是生老病死残,这些都有可能因为发生时因为收入中断而导致贫困。
    
    [中国网]:
    
    在08年有什么成就?
    
    [刘翠霄]:
    
    08年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有几个方面的进展。一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了社会保险法的草案,并且在12月份交付全民讨论,这个讨论已经结束,收集到7万多条老百姓的建议。社会保险法的草案和以往国务院制定的社会保险的行政法规相比有几个方面的进步:
    
    一是立法层次提高了,以前它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来规范社会保险问题,现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制定并通过,把它作为一个基本法律,这样可以提高立法的权威性和它的规范性。
    
    [刘翠霄]:
    
    第二,它的统筹层次也提高了。我们的《社会保险法》规定,我们在09年的时候实现省级统筹,到2012年实行全国统筹。这个统筹层次在社会保险里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一是可以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第二个可以应对突发事件。比如像今年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四川省筹集到的工伤保险金或者社会保险金是不够支付工伤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的。如果在四川大地震发生时我们有全国统筹,全国筹集上来的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就可以让四川支付待遇。
    
    [刘翠霄]:
    
    第三,它把公民的健康和生命权放到了应该放的位置上。在2004年颁布的《工商条例》中规定,公民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保险事故时,才能获得工伤保险的待遇。在《社会保险条例》中规定,在发生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先进行救治,不管企业给雇员办没办工伤保险,先对发生工伤保险的劳动者进行救治,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费用,最后再由社会保险机构和企业来进行交涉。
    
    这是08年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的一个情况。
    
    [刘翠霄]:
    
    第二个情况,国家正在筹划建立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因为现在老龄化的到来,还有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动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化,所以这个制度的建立也是对农村的发展,对于保障老年农民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国家还准备对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一般的意见是要把事业单位的待遇降低,但是我的意见是把企业职工的待遇提一下,让他们的待遇和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差距不要很大。
    
    这是08年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三个主要的立法情况。
    
    [中国网]:
    
    这是在社会保障法方面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听一下谢老师的观点,对于这个问题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谢增毅]:
    
    大家都知道,2007年是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年,有三部法律大家非常熟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三部法在2007年通过,在08年全部实施,所以08年是三部新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这三部法在促进就业、保护劳动者权益、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劳动合同法》相比《劳动法》有很多新的制度和规定,比如有书面合同的要求,有扩大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严格规定了劳务派遣,重要的是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大了企业违法的成本,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是非常重要的。
    
    [谢增毅]:
    
    另外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出台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对于《劳动合同法》在执行当中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地方做了进一步规定,这对于各级行政机关,包括仲裁机构执行《劳动合同法》都很大的作用。我这里有一个数字,08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万件,这个数字是07年全年35万件的150%。也就是说,去年前三季度的案件是2007年全年的1.5倍。这说明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实施以来,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去年还有一个亮点,原来的人事部和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合并,这两个部门的合并对于协调人事制度和劳动制度,对于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都是非常有益的,也有利于整个《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实施。
    
    [中国网]:
    
    刚才三位专家对各自熟悉的领域为我们谈了2008年法制建设的总体情况,也回到了主题上,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的"2008年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细心的网友也应该听出来,三位专家各自擅长的方面,常老师是《环境法》,刘老师是《社会保障法》,谢老师是《劳动就业法》。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读。我们首先把问题抛给谢老师,因为现在在网上也有一些声音,说在现在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劳动合同法》会不会影响就业和限制企业的发展?
    
    [谢增毅]:
    
    我想再重复《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背景。劳动合同法是07年制定,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顺应我们时代发展的潮流,与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是适应的,也是很有必要的。我再重复一下这个法的制定背景,这几年我国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加快,劳动关系非常复杂,劳动关系领域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比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比如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这是一个问题。
    
    [谢增毅]:
    
    第二个是劳动合同短期化,全国人大也有一个执法检查,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都是短期合同,基本上是一年一签,甚至更短。另外,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劳动力是供给大于需求,所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是经常出现。最典型的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及时足额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我们制定出台这部法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为了解决大量的劳动争议。
    
    这里有个数据,原来劳动保障部统计1995年到2006年的12年当中,劳动争议案件增加了13.5倍,集体争议案件增加了5.4倍。所以我们出台《劳动合同法》,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谢增毅]:
    
    当前的就业遇到一些问题,我想就业问题是全球性的,是由于金融危机、经济形势变化所引起的。今天早上我看了一下新闻,美国2月份的就业率是美国25年来最低的。这说明就业问题是全球性的,不光是我们遇到困难,许多国家也遇到困难。
    
    《劳动合同法》对于就业的影响是不大的,主要的影响是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以及金融危机对整个实体经济的影响。而且我们国家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就业。所以我们现在不是讨论废止劳动合同法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中国网]:
    
    您的解答很好的回答了网友的顾虑和提问。您能不能为我们举一个例子,来介绍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很好地平衡了企业和劳动者关系的案例。
    
    [谢增毅]:
    
    劳动关系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一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另外也是为了平衡和调整双方的关系,两者的利益都应得到保护。我最近接触一个案子,有一个小女孩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个律师事务所长期加班,而且没有支付加班费,于是这个律师就向律师事务所提出了仲裁。在请求当中她提出几个要求,一个是支付加班费,一个是由于长期不支付加班费她提出要支付企业补偿金。另外,她的合同签到2008年5月份,2008年之后就没有书面合同,于是她要求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我想《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我们应该维护法律的权威。《劳动合同法》也是有利保护劳动者的。所以对于这个案子中的律师加班费,应该是得到支持的。因为加班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支付。如果有证据的确表明她的辞职是由于企业的违法行动在先,那么她的经济补偿应该得到支持。至于双倍工资,我们也应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做,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就要签订用工合同,如果没有就从第二个月起要支付双倍工资。对于这种以前签了,到期之后没有续签的行为,它和一开始没有签合同还是不同的。
    
    [谢增毅]:
    
    我个人认为,如果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了工资,也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没有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我们在使用双倍工资的时候,可能要比较谨慎,因为当前很多企业比较困难。我们知道律师所的事务也比以前少了很多,所以我觉得如果企业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让企业承担支付双倍的工资,可能需要非常慎重的考虑。像社会保险、工资、加班费,这种是非常刚性的,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但是对于双倍工资来说,我们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没有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对于续签的,如果到期之后有其他证据能够表明双方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在实行的时候要更加慎重,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负担。我们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在执法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在解释应用法律的时候,应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为只有企业发展劳动者的就业才有保障。
    
    [中国网]:
    
    相互关联双赢的。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要千方百计促就业。我们都说是依法治国,我们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落实这项部署或者任务?
    
    [谢增毅]: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就业方面谈得很详细,也很具体,谈了五个方面。一个是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二是要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第三是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灾区劳动力就业。第四要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第五是改善对就业的分工服务。所以温总理的报告覆盖了各方面的人群,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创业人员。
    
    从法律上来讲,我们应该认真贯彻三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明确了政府在促进就业当中的责任和义务,《劳动合同法》从各方面的内容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包括劳动者的权利。我们如果把这部法执行好,劳动关系和谐了,也是能够促进劳动者的就业。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确定的劳动执法机构和程序。08年的案件全国范围内比07年大概翻了一番,现在仲裁机构业面临很大的压力,案多人少,所以我们怎么来加强劳动执法,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网]:
    
    刚才请刘老师为我们谈到了社会保障法在2008年取得的成就,您当时提到社会保障法和民众关系特别密切,关系到生老病死。接下来请您再为我们介绍一下,社会保障法在现在的制度之下,它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翠霄]:
    
    社会保障制度在市场经济社会,在工业化社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因为生老病死都可能导致贫困,贫困就影响到社会稳定。建立这样一个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它的功能在于它能够消除贫困,人老了的时候能拿到养老金,在失业的时候能拿到失业保障金,在他伤残的时候能拿到伤残金,在这种情况下他有收入的补充,就可以保障最基本的生活,能够消除贫困。
    
    第二它能促进经济发展。如果人在失业或老年的时候收入中断,没有收入来源,基本的生活就不能够保障,他想购买什么东西就没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给他们提供一定的收入保障,让他们可以购买基本的生活用品。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够促进经济发展。
    
    [刘翠霄]:
    
    第三,它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如果制度给老百姓建立起来,老百姓就有比较好的预期,他明白我在老的时候能够拿到养老保险金,在失业的时候能够拿到失业保险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人比较从容,不那么焦虑。为什么现在说是焦虑的社会?因为担心老了没有充足的,或者是根本就没有,或者是有比较少的养老金。又或者是病的时候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得了特别花钱的病,有的负债累累,有的倾家荡产,制度不健全就会造成焦虑心情,有些人根本没有任何保障。所以他们生活无着落的时候,肯定会偷会抢,这样就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刘翠霄]:
    
    再从我们国家这几年的战略部署来说,无论是中央提出的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也好,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也好,或者是科学发展观的战略目标也好,都和社会保障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人的生老病死都能够保障起来,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小,人的心里越来越平衡,越来越从容,这个和谐社会也就建立起来了。社会保障制度是再分配的制度,通过这种制度我们从社会上通过税收征集一部分的资金,通过低保制度、福利住房、廉租房、义务教育等,这些都是国家要加大投入的。从国家财政里面拿出一些钱投入到社会福利事业上,就能够保证我国在增长的过程中也能够同时促进社会发展,贯彻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战略目标。
    
    这个制度尤其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重要。因为现在有这么多的大学生不能够就业,农民工也有着就业问题,还有一部分下岗职工,这三个群体的就业压力非常大。如果我们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借着金融危机这样的机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就能让我们平稳的渡过危机。
    
    [中国网]:
    
    所以听了您的讲解我们这样理解,《社会保障法》是在解决普通民众的后顾之忧,让大家心事安定,从而让社会稳定。
    
    [刘翠霄]:
    
    从国际经验来说,美国在1929年到1933年的经济危机里,它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当时总统罗斯福有一个新政,其中的一个内容就是在1935年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极大的保障了他们平稳的渡过经济危机,促进了当时美国经济发展,使美国陷入危机的经济逐渐复苏。
    
    [中国网]:
    
    接下来我们特别想知道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是什么样的情况?
    
    [刘翠霄]:
    
    法律的覆盖还是比较全面的,社会保险的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都建立起来了,还有优抚安置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比如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都建立起来了。社会救济制度在城乡都建立起来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制度都建立起来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覆盖面在城市里还是比较小,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把广大的农民工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险范围,许多中小企业考虑到他们的用工成本,没有给农民办社会保险。
    
    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社会保险法草案中,如果用一种比较明确的规定,什么样规模的企业或者什么样的行业,比如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必须给农民工办养老保险的话,就能极大推动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我们现在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的还是比较笼统的,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员工办社会保险。这样笼统的规定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是不强的。
    
    [中国网]:
    
    您要把它更加细化。
    
    [刘翠霄]:
    
    更加明确。比如有50个雇员或者40个雇员的企业必须给劳动者办社会保险,这样一明确,你够法律规定条件的必须办社会保险,那么它就会办。在这个法律里同时要规定,如果不办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这样就便于法律的强制执行。你现在笼统的规定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都要给你的雇员办社会保险,这种很模糊的规定是不便于法律执行的。
    
    [中国网]:
    
    刚才您为我们讲到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在介绍我国现状时不可避免地就谈到了问题,也谈到了您的看法和对策。还有什么样的问题是我们需要面对的?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对策?
    
    [刘翠霄]:
    
    问题还是比较多的。除了覆盖面比较小以外,我们的社会保险待遇也比较低,尤其表现在养老保险方面。虽然我国从2005、2006、2007连续三年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待遇,但是他们的提高幅度都非常小,不能够让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有比较大的提升。国家还计划从2008、2009、2010连续三年提高职工的退休金水平,但如果那个幅度还是很小的话,与我国经济增长不是很协调的话,对于改善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还是起不了多大的帮助作用。
    
    前不久我们收到武汉一个国营企业的18名退休职工联名寄来的信,他们50年代大学毕业以后,为了支援国家的工业建设到企业去工作,他们有些同学到国家机关,有些到事业单位,现在他们的养老金比人家的养老金低出一倍,他们的生活水平和人家的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差距。所以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待遇还是很低的。
    
    [刘翠霄]:
    
    还有失业保险进展水平也比较低。还有制度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尤其是医疗保险。我们的医疗保险套用了养老保险的统帐模式,就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我认为这样的模式是不适合医疗保险制度的。因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一样的地方是它更多的体现了社会供给。疾病和养老不一样,养老除了个别的夭折或者英年早逝,绝大部分人会经过养老阶段,这是人生的历程。但是疾病不一样,有些人病多,有些人病少,有些人得大病花很多钱,有些人可能得小病花很少的钱。所以在西方国家设计医疗保险制度时,把所有的成员都联合在一个联盟里,包括生病的人、不生病的人都团结在一个联盟里,都交钱筹集一个医疗保险基金,谁生病的时候从这个基金里给谁支付医疗保险待遇。这是一个互济性很强的制度。
    
    [刘翠霄]:
    
    我们现在社会交的基金构成社会统筹,专门管大病,自己个人帐户里交的2%的医疗保险费是平常头疼、感冒、拉肚子等小病,它是三个阶段。你病了以后先花个人帐户的钱,花完以后再花年收入的5%的费用,之后你的病还没有好,再进入社会统筹。实际上这个制度不成熟就在于我们当时设计的统帐结合的制度在操作里演变成了现付的制度。
    
    所以我这次建议在《社会保障法》里面把医疗保险制度改成现收现付的制度,这样对于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保障他们的健康有好处的。
    
    [中国网]:
    
    在《社会保障法》中您为我们介绍了现状,也分析了一些问题,正是因为清醒的分析了问题,未来才有助于法律的不断完善。
    
    [谢增毅]:
    
    刚才刘老师谈到了社会保险,我补充一下。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这里面谈到要通过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应用失业保险金引导困难企业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这既是社会保险法,也是劳动就业问题。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费率整体讲是比较高的,很多企业负担比较重,所以如果通过阶段性的缓交或者降低费率,我觉得对于促进就业也是有很大帮助的。因为在有些地方,社会保险费加上其他的比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等等,可能要企业支付工资总额的50%到60%,这个费用企业负担还是比较重的。如果我们能够根据基金的实际需要,现在有些地方资金的节余是比较多的,如果现在适当的减轻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对于鼓励企业多雇佣人,促进就业还是有帮助的。
    
    [谢增毅]:
    
    谈到就业方面,我们有些地方出台了一些政策,给企业以补助。比如说企业雇一个员工,我给你一定的补助,有些地方是一个岗位给2000,这也是很好的做法。政府通过对企业的补贴,来促进企业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这也是很好的做法。但是要加强监管,政府给了钱,但确实要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维持良好的关系。
    
    另外我们要加强培训。政府这几年在就业培训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但是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切实提高他们的技能,提高他们的劳动生产力。这不光对于促进就业,对于产业结构升级,劳动者价值的提升都是很有帮助的。
    
    [中国网]:
    
    刚才谢老师和刘老师分别从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为我们谈到了一些现状,提出了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其实现在环境保护也被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领导层重视,在温总理的报告中指出"要毫不松懈的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我想请问常老师,我国在环保方面的配套法律大概是什么样的情况?
    
    [常纪文]:
    
    在环境立法体系的建设方面,截至目前,中国制定了9部环保方面的法律,18部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法律,出台了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有50多件,针对的环保法律和规章有10多件。第一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有660多项,国家标准有800多项,司法解释有几件。另外在国际层面上,借鉴了或者是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30多项国际条约,先后与加拿大、美国、印度、韩国、日本、蒙古、俄罗斯等相邻国家签订了20多项环境保护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这些立法和条约基本涵盖了我国环境资源保护的主要领域,用官方的说法是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的环境、资源法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常纪文]:
    
    但是正因为有了这些法律保障,温总理在工作报告中谈到了环境保护工作时说作出了很大成就。我的总结是有了法制保障,08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有几个方面的特色:
    
    第一,环境保护工作的面广。关注生态、资源等各方面,重点突出,比如节能减排。
    
    第二,生态与资源并重。通过结构调整、优化投资与信贷,推动科技创新来加强环境保护的质量,通过具体保护措施的推行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效。工作思路比较清晰,措施比较可行。
    
    第三,既巩固基础,又开创新的局面。巩固基础是做好以前做的事情,比如水利设施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开创新的局面是还有新的工作,需要我们创新。
    
    [常纪文]:
    
    第四,环保模式的变更。在目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中国政府积极应对挑战,用投资来应对金融危机,这个投资很大的一部分就是环保投资。
    
    第五,总理强调环境保护模式的综合性要形成合力。强调新的方式和新的机制,而不是让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而是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这件事。
    
    第六,注意国际视野。既关心国内的环境保护事务,也关心国际的环境保护事务,比如应对全球的气候变化问题。但是现在老百姓有一个疑问,因为我们的环保法律目前发展非常快,有些学者说,中国的《环境保护法》的发展速度已经快于经济发展速度,是所有部门法中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为什么发展这么快,而且我们的数量在全世界上都是数得上的,但为什么目前的环境污染还这么严重?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个,中国的人口太多,每个人衣食住行都要从环境中索取,最后把废物排到环境中,压力大。第二个原因,主要还是社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光靠政府去管是不够的,还应该发挥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我认为主要是这几个方面。
    
    [中国网]:
    
    我们来回答网友的提问:他说:针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诉讼很大一部分是公益诉讼,从我们目前的法律构架上来讲,公益诉讼会遇到哪些困难,有没有成功的案例?
    
    [常纪文]:
    
    目前我们国家有一些公益诉讼,目前应该分为两类。第一类,政府或者国家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代表国家。第二类,公众或者社会团体提起的公益诉讼。根据我国的法律,检查机关和其他的机关,比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的海事机关等部门可以提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诉讼,检查机关也可以依据国家的检查权提起公益诉讼。目前,这个方面的案例还比较多。比如以2008年为例,中国发生了三起以检查机关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广东一起、贵州一起、江西一起。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贵州的案例,因为贵州是全国最早在贵阳成立环境法庭的城市,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去年发生了一起案例,在06年有三个人合伙在一个风景区开发搞旅游餐馆,在餐馆建设的时候没有申办规划、土地使用和环境评价,最后造成山体滑坡,生态损坏。最后贵阳市检察院在08年6月以原告的身份向贵阳市环境法庭起诉,请求判定被告停止环境侵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植被。最后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检查机关和被告达成了协议,自行拆除。最后如果你不自行拆除,检查机关申请法院强行拆除。这是非常成功的案例。
    
    [常纪文]:
    
    但是这类案子目前在中国08年才发生三起,中国08年环境上访的案件很多,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公众和社会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有一定的障碍。比如要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环境刑事公益诉讼,你作为原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环境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对社会损害的环境有部分排他性的厉害关系,但是一般的公众和社会团体是难以有利害关系的,因此它的原告资格一般不会被法院承认。
    
    为了弥补这一制度的不足,08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的时候,引入了法律援助或支持诉讼制度,但是我认为这还不够。不解决社会型的外部监督问题,中国的环境污染态势难以得到根本的改变。当然,这是司法上的问题,需要以后通过修订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来建立中国的环境公益。目前学者广泛认为,中国还不存在真正的环境公益诉讼。
    
    [中国网]:
    
    所以我们在很多时候都看到群众在遭遇到环境方面的损害时,他们往往会采取上访,而不是起诉的形式。
    
    [常纪文]:
    
    对,上访的太多了。比如一些上访者跑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我,一等我就给我下跪,我是学者,确实帮不了他们。我到一些地方考察调研时,也发现一些上访的现象。为什么老百姓重视上访,而不重视到法院起诉?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四个:
    
    第一,目前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地方也有权,政府的影响在社会中非常大。它处理环境事务非常迅速,但是法院审理的时间比较长,受理和审理都有时间,比较漫长。但是因为污染受害者,比如农民家里比较贫困,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家里难以承受,所以他们往往采取错误的途径。
    
    第二,我去河南焦作市环保局调研,他们向我反映,如果上访,最后由政府来处理,政府搞环境监测,政府或者环保部门调解处理是不花钱的,政府不得收费,收费是违法的。但是你去法院起诉是有成本的,你要交各种各样的费用,农民没有钱,你说他选择哪一种,肯定愿意选择政府的途径。
    
    [常纪文]:
    
    第三,一些地方司法不公的影响比较大。特别是去年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都被双规了,所以老百姓更不愿意打官司。我们从另外一个方面看,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都抓起来,正好体现了我国的司法公正。一个事情要两个方面看,很多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在地方不是个别的传闻,在很多地方都存在。
    
    第四,老百姓给政府施加压力比较有效。因为地方政府怕老百姓上访,只要地方的老百姓一跑到中央,中央就给地方打电话让他们接人,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害怕老百姓上访,求老百姓别上访。为了阻止老百姓上访,一般是希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以前做过一个课题,在老百姓中调研,总的来说,他们还是倾向于上访,而不去起诉。
    
    [中国网]:
    
    您为我们分析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看法?
    
    [常纪文]:
    
    目前中国的环境法的数量还是很多,但是真正起关键作用的还是比较少。比如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中国有《民法》《物权法》,这都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但是对于环境保护这么一个关系国家民生的问题只有一部综合性的法律,就是《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有一个特点,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级别比较低,难以起到统帅的作用。所以环境法数量虽然多,但是目前的体系会遇到一定的挑战。这是第一个对策。
    
    第二个对策,目前的环境立法侧重于政府管制,对于市场主体参与、社会监督的立法是不足的。对于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我们不仅要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还要重视公民的有序参与,市场主体的有序参与。也就是说,我们还应该想办法制定比如一部环境责任法、侵权法等有关法律,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另外还要建立一个制度,就是公民参与制度。
    
    [中国网]:
    
    谢谢常老师。其他两位老师就自己的领域有没有内容需要补充?
    
    [刘翠霄]:
    
    我觉得我国现在应该建立一个护理保险制度,我们现在在社会保险里是五个方面,我应该增加一个护理保险。因为07年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时,我国残疾人数在20年以内增加了2200多万,新增的人群中75%是老年人。老年人由于年纪大,器官衰竭,糖尿病、肾病、心脑血管病导致他们残疾,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什么说现在是建立护理保险的最好时间?我们是2033年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时期,从现在到2033年还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我们利用现在劳动人口比较大的时机,建立这样一个制度,从在职的人,让他们每个月交一定比例的护理保险费,筹集护理保险基金,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等到2033年我们进入老龄化高峰时,正是用这个钱的时候。如果再往后拖,老年人越来越多,就是离开了工作岗位的人越来越多,在职的人越来越少。
    
    我们现在社会的赡养率是20%左右,有的统计是25%。到了2033年的时候,我们的社会赡养率要提高49%,等于两个劳动年龄的人养着一个老年人。如果我们现在不赶快建立这个制度,再往后会有很多社会问题。现在的年轻人到那个时候会生活的比较苦,如果我们现在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了,到那个时候的生活,你在老年的时候不能动也好,或者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有这笔费用就可以给你提供很多的社会服务。
    
    [刘翠霄]:
    
    还有就是要加大义务教育的幅度。我国在社会保障上的财政投入很不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几个比较耀眼的数字,一个是今后三年各级政府向医改投入是8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318亿。这是医疗保险的投入,是三年的,一平均的话,中央一年才投1000多亿。还有中央财政投入的社保基金是2930亿元,这样加上刚才的一年投入1100亿,也就是4000多亿元。如果按08年,占我们的财政收入不到10%。当然我们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欧洲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在一个档次上,我们刚进入工业发展的第二阶段,他们已经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像德国的社会保障投入是39%到40%,我们还不到10%,投入太少了。社会保障投入包括社会保险投入和义务教育投入、廉租房投入,这些都包括,都在整个体系中。
    
    农村的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就使得农村的师资力量不行,老师的水平不行,教学的设备不行,校舍都不行。这样的话农村孩子在起步阶段就和城里的孩子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好学校农村的生源越来越少,好专业农村的生源越来越少,和改革开放以前相反。比如说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这些一流的学校,农村生源大概有三分之一,城市生源是三分之二。在改革开放前是相反的,农村生源是三分之二,城市生源是三分之一,好专业也是这样。如果这样,农村人口占这么大比例,就会有相当大的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低,劳动技能低,这会使将来的劳动力整体素质比较低,这对我们国家的发展也是制约。
    
    [常纪文]:
    
    所以我们国家必须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投入。像在西欧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投入很高,他的经济增长不高,每年3%、4%的增长,但是投入到这个上面比较多。主要考虑一个是拉动内需,老百姓兜里的钱多了,首先一个是就没有后顾之忧,老了病了都不怕,上学不怕,买房不怕,买不起房子可以住廉租房,所以敢花钱。所以这个制度必须建立起来。要建立好这个制度,国家必须加大投入,哪怕走得慢一点,但是必须让掉队的都得跟上。
    
    我们农村的养老保险才考虑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05年建立起来的,东部和西部也不一样,东部经济发展发达,给农民看病报销的比例比较高,像浙江等发达地区就是百分之百报销,西部是10%、20%报销。而且在操作的过程中也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就是农民还要给报销的人送礼才能报销。从报销里面把送礼的除掉,就报销不了多少。关键是我们的制度要做好,加大投入。
    
    社会保障和别的制度不一样,就是花钱的制度。养老保险要花养老金,失业保险要花失业保险金,你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府都要掏腰包,社会救济要掏腰包。在这方面国家要舍得花钱,这个制度如果建立起来,内需起来了,社会也稳定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同步走。
    
    [中国网]:
    
    所以您刚才补充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养老都在社会保障里,就是在解决后顾之忧。
    
    [中国网]:
    
    所以您刚才补充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养老都在社会保障里,就是在解决后顾之忧。
    
    [常纪文]:
    
    中国目前节能减排的力度非常大,而且总理提出来以投资来应对金融危机。那么在节能减排的投资,目前我国投入非常巨大。要知道我国的节能减排更不只是针对中国的,更重要的是区域和全球气候变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但目前很遗憾的是,中国有关的宣传没有跟上。也就是说,既要对国内宣传节能减排的作用,我们做了哪些努力;同时,也要向国际上宣传,取得国际上的谅解。我建议是不是在中央电视台等对外几个频道或者各种渠道加大我国节能减排的工作宣传,强调这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的重大贡献,取得国际的谅解。那么我们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压力就会小得多。
    
    [中国网]:
    
    今天非常谢谢三位专家做客中国访谈,为我们介绍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也谢谢各位中国网网友的在线收看,谢谢大家,谢谢三位嘉宾,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