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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教育以信仰与德性
冀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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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拙著《中国法学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即将付梓之际,从新出版的《读者》第15期上读到了《让青春不再沉重》一篇短文,顿生感慨。文章以夹叙夹议的方法,从不同的层面质疑、检讨、反思了中国大学教育的困顿与窘况,给人留下了深刻而沉重的思考。
    
    质疑:从中国某重点大学教授杨某因学生到课率低而引发辱骂殴打学生的事件,质疑高等学校陈旧落后的教学模式
    
    老师讲课味同嚼蜡,学生听课呆若木鸡。几十年来大学教育始终没有走出“上课记笔记”、“考前背笔记”、“考试考笔记”的三段论固定模式。不少学生戏称大学课程分为两种,一种是“必逃课”,一种是“选逃课”。“填鸭式的知识传授方式已成为大学教育中最受人诟病的问题,而从大学的源头考察,知识传授从来就不是大学最主要的功能。”文章引用英国著名教育家纽曼《大学的理想》话说,大学的职责就是提供智能、理性和思考的练习环境,让年轻人凭借自身具有的敏锐、坦荡、同情心、观察力在共同的学习、生活、自由的交谈和辩论中,得到收益一生的思维训练,这才是大学所要完成的任务。在知识和信息可以在互联网上或者其他更方便的途径中获取的当代,大学应当以直接的人与人——老师与大学生之间的具有活力的文化交流,成为互联网所依赖的文化中心。[1]
    
    检讨:从一位大学生迷路跪地而哭、两名乘客用四种语言对骂,检讨中国素质教育的成败
    
    19岁的重点大学的学生,迷路后茫然不知所从,只好跪在路边失声痛哭,让人不得不质疑大学生的生活常识、处世能力与社交技能——“我们的传统教育方式到底是把人教聪明了,还是把人教傻了?”在飞机上因为一点小摩擦而破口大骂,双方先后用汉语、英语、日语和法语相互辱骂,人们不禁感叹,会三种外语的“高素质人才”,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有如此低素质的表现。文章评论说,“我们的传统教育观念认为,有足够知识储备的人就是高素质的人。在大学教育中,就表现为重知识传授而轻个人素质教育,结果造成现代大学生较为普遍的高分低能。有人‘很傻很天真’……只知道书本知识,缺乏基本的生活技能和道德判断能力。更多的人读书出于功利,热衷于获取各种证书和技能,不具备基本的科学理论、系统知识,关于人生、社会的基本素养几乎空白。”[2]“训练是传授某种技艺,教育则是要给人提供某种精神品质。大学就是要为年轻人建立一个精神的故乡,使他们在瞬息万变的世界里闯荡时,有一种内在的资源。”哈佛大学校长陆登庭认为,大学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才是大学教育中无法取代的部分。它不仅有助于我们在专业领域里更具创造性,还使我们变得更善于深思熟虑,更有追求,更有理想,更有洞察力,成为更完美、更成功的人。[3]
    
    反思:从考试作弊、应聘简历注水、助学贷款赖账比例高于普通人10倍,反思中国诚信教育的缺失
    
    文章引用一位经济学教授的话说:“中国学生申请出国留学,需要教授写推荐信。20世纪80年代,我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对方学校就认可了;到了90年代早期,签名之外还要盖上自己的印章;再过几年,除了签名、盖章外,还要求加盖系、院或大学的骑缝章才行;现在这些都不算了,外国大学在收到推荐信之后,通常还会给推荐教授发函,以确认教授是否真的推荐了此人!”文章举例说,在2006年的一项调查中,180位接受调查的博士里,有60%的人承认曾花钱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相近比例的人承认曾抄袭过其他学者的成果;大学毕业招聘会上,几乎人人都是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工作后随意违约,频繁跳槽,一旦目的达到便不辞而别,让招聘单位措手不及,造成用人单位对应届大学生的普遍反感;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坏账比例高达10%,远远高于普通人1%的比例,以致于2006年4月,全国已有100多所高校被银行列入暂停发放助学贷款的“黑名单”。[4]更令人忧虑的是,高校中诚信的缺失,不仅仅是学生,教师言而无信、学术成果剽窃等事件也在频频发生。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代表了莘莘学子们对大学生活的美好向往和追求。然而,对于当今时代的大学生而言,充满青春和梦想的大学生活,已经在严峻的现实中渐行渐远。法学教育在中国的现状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和矛盾,正如李林教授指出:中国法学教育急剧扩张,导致法学的“粗放式”发展,量的增长快,但质的提高不足。表现为:一是学生多了,但科学素质不高。我国法学本科生主要是从文科类学生中招生,而文科生在高中阶段就被分出来,不再接受自然科学的课程教育,逻辑思维能力养成不足;二是教授多了,但大师难觅。法学院有大楼,没有大师,不少独立学院的法学院系的教师队伍中,没有一个法学专业的教授,甚至没有一个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三是法学出版物多了,但学术价值不高。”近年来,法学学术专著、论文可谓成果丰硕,让人目不暇接,但真正有可读性的寥寥无几,特别是有理论创新性或者对国家法治建设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屈指可数。中国法学教育总体定位不清,法学教育到底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到底是大众教育还是精英教育,这个定位没有弄清;法学教育现在的低起点与法律职业高素质要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怎样克服这个矛盾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道路;此外,中国法学教育还存在两个根本性缺陷,一是中国法学教育当中缺乏司法伦理的训练。不具有司法伦理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很危险的;二是中国法学教育当中缺乏职业技巧培训。没有职业技巧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就不能适应职业的要求。制约中国大学法学教育发展的,还有人才培养上的结构失衡。一方面农村、乡镇闹“律师荒”;另一方面真正能够处理复杂跨国法律业务的高端法律人才产出不足。中国大学法学教育的“产品”主要囤积在中下档次。这可能也是导致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一个重要因素。有消息说,2007年的法学本专科学生的就业率在全部文科中排在倒数第一。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大学法学院在培养合格法科毕业生的基础上,在功能定位上走分化和差异化的路线(如划分精英法学院和非精英法学院),可能是在不久的将来会变成现实的一个推测。[5]
    
    匮乏信仰与德性的教化是世界教育的共弊。据悉,针对西方近代以来的大学教育制度在脱离神学的同时,也把人生的价值和信仰放在一边的现实,2007年哈佛大学在教学改革中将通识课中的“历史研究”(historical study)改成了“文化与信仰”(culture and belief)。[6]哈佛的课程变化给人们一种深层次的思考,即信仰问题已经成为当今教育中十分主要的环节,教育中信仰的灌输,需要配合文化的教养,特别是不同传统文化的学习。但丁说:“一切事物中的最深欲求从一开始就是要回到源头。”健全人格的培养离不开对不同信仰系统的文化理解,而这又必须根植于不同传统文化和历史之中才能够落实,生命教育的问题就是如何回到不同文化传统的教育当中去,使教育成为“变化气质”之学。即在强调知识训练的同时,必须注重教养的传输;在教化闻见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德性的养成。
    
    世界范围内现代教育实践下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在不停地警示着我们,广博的知识并不能保证受教育者拥有有德性和幸福的生活,不能把现代人教育成没有人格的会“走动的百科全书”。现代教育中,应当全方位考虑吸纳传统文化中积极的元素,以呼应当前生活的各种问题和需求,正如马丁·布伯所言,传统教育并不是去重复古代的教义和仪式,而是获得一种根源性的选择力量——通过那种力量去倾听一种呼唤——一种对他们时代和生命所需要的呼唤。当然,我们的教育需要信仰、德性和传统文化的培植,同样也需要现代意识的转换能力。[7]
    
    《中庸》有云:“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在对当下教育的现实予以质疑、检讨和反思之下,想到还将有一代又一代的学生要走进校园,要读大学,读硕士,读博士,想到他(她)们、他(她)们的父母以及社会对于教育的期待,我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
    
    请给教育以信仰与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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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夏磊:“让青春不再沉重”,载《读者》2008年第15期。
    
    [2] 夏磊:“让青春不再沉重”,载《读者》2008年第15期。
    
    [3] 夏磊:“让青春不再沉重”,载《读者》2008年第15期。
    
    [4] 夏磊:“让青春不再沉重”,载《读者》2008年第15期。
    
    [5] 参见李林教授2007年10月21日在贵州贵阳“花溪之畔·法学教育改革论坛”上的演讲。
    
    [6] 据说,哈佛大学发现当今学生热衷于讨论宗教问题,为因应变化,通识课程就加进了该内容。但为避免造成在学校传教的误会,决定以程度较弱的belief代替强信仰faith。即在淡化宗教因素的同时,强调重信仰及文化的内涵。龚隽:“教育需要信仰”,载《南方周末》2008年7月24日第10版。
    
    [7] 参见龚隽:“教育需要信仰”,载《南方周末》2008年7月24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