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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军亚丁湾护航符合国际法
王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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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我国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护航,任务是保护我国航经亚丁湾、索马里海域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以及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运送人道主义物资船舶的安全。这次护航行动是"郑和下西洋600年后中国海军的首次远征",举世瞩目,是我军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然而,从法律意义上看,它却是一个主权国家履行国际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般行为,不足为奇。
    首先,我国对在海上航行的我国船舶及中国船员享有保护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有权对侵害其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行使管辖,不论行为人的国籍,也不论行为发生在何地,这就是保护性管辖权。亚丁湾是我国与欧洲、非洲和西亚之间的海上交通咽喉,每天都有不少中国船舶经过。猖獗的索马里海盗严重地危害了我国船舶的航行安全。今年1至11月,航经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中国船舶共计1,265艘,其中1艘遭劫持,80多艘受到海盗不同程度的袭击和袭扰。特别是从11月1日至21日短短21天里,就有20艘中国远洋集团的船舶遭到海盗的袭扰。至今仍然有中国船舶和船员被海盗扣押。如果再加上航经亚丁湾的在外国注册的中国船舶、往返于中国的船舶,以及船上有中国船员的众多外国船舶,遇袭的中国船舶和公民就远远不止于此。海盗对我国的危害已经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任何有尊严的主权国家和负责任的政府都不能坐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危于不顾!我国派军舰保护受到侵犯的国家财产和同胞的生命安全是行使保护性管辖权的一种行为,是履行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我国与所有国家一样对海盗享有普遍性管辖权。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1条,海盗行为是指在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海盗行为属于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行为,该公约第100条要求所有国家尽最大可能进行合作制止海盗行为。任何国家都享有对海盗行为的普遍管辖权。具体而言,不论海盗是否本国公民,也不论海盗行为发生在何处或侵害的是否本国利益,各国都可以对之行使司法管辖权,对之进行缉捕、审判和惩罚。根据该公约的规定,每个国家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均可登临、搜查和扣押海盗船舶或飞机,或为海盗所掠夺、控制下的船舶或飞机,逮捕船上和机上人员并扣留船上和机上财物;扣押国的法院可判定应处的刑罚,并可决定对船舶、飞机或财产所应采取的行动。另外,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规定,缔约国须订立刑事罪名,确立管辖权,并接收所移交的劫持或武力控制船只、或进行劫船威胁或实施任何其他形式恐吓的责任人或嫌疑人。总之,现行关于制止海盗行为的国际法相关规定,为国际合作制止海盗行为确立了指导原则,也为各国规定了制止海盗的国际法义务。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由此,打击海盗也是我国国内法规定的一项义务。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而且是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我国与世界各国一样,负有制止海盗的国际法义务。更何况我们是海盗行为的主要受害者之一。
    再次,我国派军舰到索马里海域护航得到索马里政府的同意及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我国向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派遣军舰护航,是应索马里政府的请求,依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并参照了有关国家的做法。由于索马里海盗日益猖獗,而索马里过渡政府又无力制止,从今年6月至今,联合国安理会连续通过了关于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四个决议。决议根据索马里过渡政府的请求,授权各国海军到索马里沿岸海域,包括领海打击海盗。根据安理会的上述决议,目前已有20多个国家的军舰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进行巡航,其中包括除我国以外的安理会其他四个常任理事国。我国派军舰赴亚丁湾护航,是在国际法和安理会决议的框架内,履行作为一个大国,尤其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尽的国际义务。
    我军在亚丁湾护航,从事国际执法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际法及安理会决议,尊重有关沿海国当地的法律,不会影响索马里的主权及其他权益。安理会决议强调指出,授权各国到索马里海域打击海盗是经索马里政府同意而作出的。决议重申尊重索马里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并申明此授权仅适用于索马里局势,不影响会员国在任何其他局势中根据国际法所具有的权利、义务或责任,包括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具有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决议还特别强调指出,本决议不应被视同订立习惯国际法。
    总之,根据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的保护性管辖权、普遍性管辖权,并得到索马里政府的同意及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我国派军舰到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完全合法。这次冒险护航行动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忠实履行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充分体现。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人们有理由期待,作为正义之师、文明之师的中国军队将继续为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原载于《法制日报》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