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10月29日在“首都法学界、法律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上的发言)
李林
字号: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所做的报告,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局面,是十七大报告对我们法学界、法律界提出的新要求、做出的新部署。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十七大报告对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要做到"三个坚持"的整体要求,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十七大报告指明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特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也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根据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公民意识和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并保障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并实现党的依法执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和谐发展观,统筹法治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法制的整体系统改革,实现法治自身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运行,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根本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推进法制全面改革的过程中,统筹设计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的就业权、财产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居住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监督制约公权力,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进一步重视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的互动影响和相互作用,充分发挥我国法治在维护世界和平、和谐与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利益中的作用。

--推进法学教育改革,控制法学教育的数量和规模,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十七大对法学界、法律界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加强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的繁荣发展。

总之,党的十七大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绘制了宏伟蓝图,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出了战略部署,对我们法学界、法律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待和要求。我们法学界、法律界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