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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isNexis集团从本世纪初开始进入中国市场,短短几年业务即得到迅速发展,可谓成绩斐然。其用户主要为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到目前为止,,仅高校用户全国就达200家左右[1],远远超过其竞争对手Westlaw。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图书馆于2002年即购买了lexis数据库,成为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最早的用户之一。目前,我国引进的象LexisNexis这样的外国大型的综合性或专业性数据库很多,如 Cambridge Scientific Abstracts剑桥科学文摘、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s博士论文文摘、ECO-OCLC联机电子出版物、Elsevier学术期刊、 ProQuest Academic Research Library学术研究图书馆等。这些外国数据制作公司,财力雄厚,规模庞大,有的如Elsevier学术期刊本身就是非常有名的出版商[2],有的如LexisNexis通过兼并其它著名的出版公司获取了权威性的文献信息来源,因此其提供的专业文献资源的深度、广度是因特网免费资源所远远无法比拟的,是进行科学研究值得信赖的、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3]。LexisNexis之类的国外数据公司在中国的迅速扩张,不仅为我们带来了西方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学术信息,改变了我们传统的研究模式,加速了东西方文化思想交流的进程,使我国的教学、科研以及实务工作者第一次实现了与西方科学文化的零距离接触。其影响力是全方位的,绝不仅只限于学术研究层面,对我国图书情报学的发展、图书馆业务的转换、数据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冲击。特别是其对我国信息数字资讯市场的迅速占领和扩张,正在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拟对LexisNexis数据库内容、检索技巧等做一简要介绍之后,探讨以Lexis数据库为代表的外国数据库的引进对我国的影响。
一、 Lexis数据库主要内容简介(http://www.lexis.com/)
Lexis.com是LexisNexis数据库中的在线检索系统,专门提供在线法令、判例、法案等法律方面的检索服务,内容非常丰富,所收文献涉及法律(Legal)、新闻和商业(News & Business )、公共信息(Public Records)三大领域。本文重点介绍其最富有特色的部分——法律文献。法律部分又分为以下五类:(1)美国法律文献(2)美国以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23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献(3)二次资源[4](4)法律新闻(5)参考文献。
(一)法律部分
1、美国法律文献
(1)判例 分为《联邦和各州判例合集》、《联邦法院判例集》、《各州法院判例集》、《美国最高法院判例(律师版)》、《美国最高法院摘要》等数据库。其文献形式多样,有判例,或附案件处理时的背景材料,与此相关的处置命令、多数法官意见、判决、异议。各法院判例的收录时间差异比较大。 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联邦和各州判例法合集》(Federal & State Cases, Combined)是一个比较大的数据库,美国建国以来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判例全部汇集于此。收录范围为美国最高法院、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联邦专门法院以及全国50多个州和地区法院的判例,以及军事、海关、专利、破产、税务、贸易和退伍军人法院等专门法院的判例。文献排列顺序为依据判决时间或文件收录时间逆序排列。
《联邦法院判例集》(Federal Court Cases, Combined)收录了美国最高法院(1790年起)、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1789年起)、破产法院(1979年起)、联邦赔偿法院(1992年起)、美国退伍军人法院(1989年起)、国际贸易法院(1980年起)、税法法院(1942年起)等联邦法院的判例。
《各州法院判例集》(State Court Cases, Combined) 包括自1730年以来所有各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精选的审判法院判例。
《美国最高法院判例(律师版)》(U.S. Supreme Court Cases, Lawyers' Edition)收录了1790年至今的最高法院判例律师版所收录的所有判例意见书全文,还包括所有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例的最终决定。
《美国最高法院摘要》( U.S. Supreme Court Briefs)收录了1979年至今的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摘要。其中,1993年/1994年美国最高法院实质性判决摘要都是经过授权的,不包括相关附录,只包括某些特殊摘要的附录;1993年/1994年之前的美国最高法院实质性判决摘要都是经过授权的,包括相关附录以及精选的美国最高法院批准的调卷令申请状。
(2) 成文法 分联邦成文法和各州成文法两部分。
联邦法律 包括《美国法典服务—第一篇到第五十篇》、《美国法典服务——联邦条例注释》、《联邦行政法典——联邦公报》、《联邦行政部门规章集》等数据库。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美国法典服务—第1篇到第50篇》(United States Code Service - Titles 1 through 50 )即对《美国法典》第1篇到第50篇的增补和修订,包括了美国国会制定的所有具有普遍和永久适用效力的法律。文献以法典分类为标准。
《美国法典服务——联邦条例注释》(USCS - Federal Rules Annotated) 收录《美国法典服务》中对联邦行政法规的注释。
《联邦行政法典——联邦公报 》(CFR - Federal Registers)收录《联邦行政法典》的所有内容。《联邦行政法典》是对发表于《联邦公报》上的具有普遍和永久效力的联邦行政条例和规章所作的修订,这种行政法规的修订和编纂工作必须在其发布之日起两个星期之内完成。文献以法典分类为标准。
《联邦行政部门法令集》(Federal Agency Decisions, Combined) 包括联邦各行政机构所作的决定,还包括职业安全和卫生检查委员会的裁决。
各州成文法和法规 包括美国54个州和地区的成文法和行政法规。这部分内容比较多,以本州法律、法规以及州代理机构和司法部长意见书、州立法草案等内容为主,又链接了一些其它相关资料,如判例等一次资源以及法律评论等二次资源。其具体内容如下:本州《成文法法典》和LexisNexis的《成文法典注释》、《宪法》、《法院判决》(联邦法院和州法院)、《行政法典》、本州代理机构和司法部长意见书、本州法令草案全文、《美国法典服务——美国法典、宪法、行政命令、法院判决、私法惯例和公法》以及法律评论、法律期刊(美国和加拿大法律期刊以及本州期刊)、法律新闻、法律参考资料(法律字典、使用指南等)、公共记录、法律重述(美国法理学第2版、规章重述、判例引用重述)、对陪审团的指示等。
(3) 美国和英国的立法与政治(Legislation & Politics - U.S. & U.K.)
本库记录了美国和英国立法与政治情况两大部分。
美国部分 包括各州法律与判例、立法情况,美国国会有关情况,政治人物传记和年表、美国行政部门非法律的信息等。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美国国会》(U.S. Congress)包括美国国会议案的有关情况(进展、评论和历史)、国会议员、委员会组织、投票记录以及选举相关记录、民意调查结果等内容。
《美国各州法律及判例集》(State Codes, Constitutions, Court Rules & ALS, Combined)包括美国5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哥、维尔京群岛的成文法典、州宪法、法院判决以及单行法。
《美国各州行政法典和行政公报集》(State Administrative Codes & Registers, Combined)包括美国各州现下全部在线《行政法典》和《行政公报》。
《美国各州议案追踪》(State Bill Tracking - Current Session)包括现任议会全部待立法规的简介和立法进程表。但法规议立期间对议案所做的修改并未反映在该议案追踪报告的提要部分。因此,如若想了解议案的措辞有何变化还需查询和参阅该议案全文。
《美国各州议案全文》State Full Text of Bills - Current Session 包括2002年至今的美国各州议会通过的议案全文。
《美国行政部门非法律的信息》(U.S. Executive Branch --Non Legal) 包括行政命令、联邦商业机会、联邦规章追踪、美国预算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等内容。
《RegAlert》包括1997年11月至今美国绝大部分州的法规提案以及极少一部分州所最终通过的被提议法规全文。
英国部分 包括1997年至今所有英联邦公务员名录、下议院议员和预期议会候选人、贵族和上议院议员个人情况、政坛评论、霍尔兹伯里英国法案每月评论以及欧洲议会中的英国议员等内容。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英联邦公务员名录》(UK Civil Servants)涉及全部公务员的职业经历及个人情况,其中有绝大部分公务员的姓名、学历、出生日期、出生地、婚姻状况、子女、职业经历、身体状貌以及个人兴趣等详细情况。
《霍尔兹伯里英国法案每月评论》(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 Monthly Review – Bills)通报英国议会立法的最新进展情况,包括上议院和下议院的立法进展情况、对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新议案的描述性概括、经过女王批准和议会通过生效的法令目录。
《下议院议员和预期议会候选人》(Members of Parliament and Prospective Parliamentary Candidates )数据库包括1997年上半年英国国会下议院普选的预期候选人以及所有现任下院议员个人情况资料,其中绝大部分包括姓名、党派、学历、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婚姻状况、子女、从政或职业经历等。
《贵族和上议院议员》(Peers and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Lords)数据库包括所有王国贵族和上议院议员个人情况资料,包括姓名、党派、学历、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婚姻状况、子女、从政或职业经历等。
2、 美国以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23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献
分别收录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中国、欧盟、法国、德国、阿根廷、爱尔兰、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北爱尔兰、俄国、新加坡、文莱、匈牙利、苏格兰、南非等二十三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判例、论文等法律文献。中国部分收录了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判例、立法和法规、香港法律杂志以及霍尔兹伯里香港法律评论等内容。其中,包括中国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精选的对法律实践有实质影响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案例100多个。
3、二次资源 (Secondary Legal)
内容极其丰富,包括《法律评论和法学期刊》(收录了包括Yale Law Review, Harvard Law Review 在内的700多种法学期刊论文,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学期刊为主,有600多种)、《Matthew Bender、Aspen》出版物的网络版、《税务分析》、《连续法学教育资料》、《法理学和美国判例报告注解》(ALR) 、《法律重述》等数据库,还链接了《美国判例汇编》、《美国法理学》(第 2版)、《律师杂志集》、《法律评论和美国法律判例报告》、《法律重述规则和判例注释引证》等数据库。
4、 法律新闻(legal news)
收录300多种美国以及其它国家的法律报纸、杂志和新闻简报的法律新闻。有两种不同的查询路径:一是按地域辖区范围,刊登美国各州当地媒体的法律新闻,二是从刊载对象所涉及的法律实务分类,刊载各部门法的新闻。
5、 参考文献(Reference)
包括Martindale-Hubbell出版的目录以及商业、医学、培训、连续法学教育(CLE)、统计数字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其中, Martindale-Hubbell数据库包括专门为律师提供服务的160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名录》、《辩论裁决目录》、《专家与服务机构目录》以及《法学院名录》等内容,但不包括Martindale-Hubbell出版的《法律摘要》和《统一法令》数据库。
(二)新闻和商业 (News & Business )
Nexis.com自1979年起通过网络提供新闻和商业信息。其中,新闻来自世界各地9,000多个资料来源,涵盖全球知名的新闻报纸、时事通讯、杂志、贸易期刊、电信和广播媒体的报道,如《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国际先锋论坛报》、《日经新闻周刊》、《南华早报》、《海峡时报》、CNN、BBC等,也包含大量非英语的新闻来源,如德文、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丹麦语等。
商业信息更包括了公司概况、产业资讯、市场研究、财务数据、金融分析师报告、人口统计分析、合并与收购记录、国家报告等内容,资料来源有《经济学人》、《伦敦金融时报》、《SEC美国证管会档案》(SEC Edgar filings)、《股票报价与图表》(Hoovers, Standard & Poors, Pinnacor)、《邓白氏报告》(Dun & BradstreetR,),《Directory of Corporate Affiliations》(德国资信与评估公司Creditreform),以及各行业领域技术发展与应用、市场及产业分析等,丰富详尽。
(三)公共信息(Public Records)
包括美国个人和企业信息,如联邦及各州的判决、破产记录、公司注册资料及个人财产档案、专业执照、诉讼记录等资料。分为《个人、商业和财产情况》和《公共记录》两大部分。
1、《个人、商业和财产情况》(People, Business & Asset Locators)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数据库:
《B-FIND 全美和加拿大公有和私营公司信息》(B-FIND Nationwide US and Canadian Public and Private Company Information )包含美国和加拿大当前1100万公有和私营公司名录以及超过120万以前目录中有、但现已不再存在的公司目录等内容。
《各州商业和公司信息》(Business & Corporation Information )包含除特拉华州外美国48个州的公司与有限合伙公司的有关记录信息等内容。
《凭证转让、税务估价员记录以及抵押权记录合集》(Combined Deed Transfers, Tax Assessor Records and Mortgage Records )包含精选的部分州和县税务评估员、凭证转让以及抵押记录等内容。
《精选各州专业执照集》(Combined Professional Licenses - Selected States )包含美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专业执照方面的信息,每份文档所含的典型信息有:执照持有人现在的名字和住址、执照种类、执照号码、执照地位以及执照发放与截止日期等。
2、 《公共记录》(Public Records)主要有以下几个数据库:
《各州民事与刑事法庭档案》(Civil & Criminal Court Filings and Regulatory Actions )包含20个州的民事档案和11个州的刑事档案,有当事人姓名、原始文件或判例号、文件或处置日期、案例种类等。
《陪审团裁定与终决》(Jury Verdicts & Experts )包含所有VERDCT library文件。
《法院判决、留置权档案以及UCC档案合集》(Combined Judgment and Liens Filings and UCC Lien Filings)包含美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法院判决和留置权档案以及美国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及维尔京群岛等的《统一商法典》(UCC)中关于留置权的规定等内容。
《邓白氏商业报告》(D&B Business Reports)Lexis数据库现提供所有邓白氏商业和非商业资信报告。
二、Lexis 数据库的技术特色
1973年,自Lexis公司率先提供商业和法律的全文信息检索服务,从而导致法律检索与分析方式的革命性变革以来,迄今已三十余年,该公司从而积累了丰富的制作经验,其产品制作技术也更为规范和成熟,为中国同行树立了可供学习和借鉴的标准样本,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收录内容
Lexis数据库所收录的信息资源不仅全面、准确和及时,而且经过了严格、科学的加工整理,可谓西方学术数据库制作技术成熟先进之典范。
1、收录范围的广泛性和权威性。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所涉学科的广泛性。作为专业数据库,该数据库并未局限于法学领域,还涉及新闻、商业、政治等其它相关学科的信息资源,覆盖面比较广,信息量极大,是法律文献信息资源海洋中的巨无霸。其二,法律信息资源的完整性。该数据库不仅包括法规、判例等原始资源,还有学术论文、法律新闻、参考文献等二次资源,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多层次、多侧面的法律资源体系,能同时检索多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资源,并满足学理研究与实务操作等不同层次的需求。其三,信息来源的全球化,该数据库既有美国各州和联邦的本土法律信息资源,也有英国、加拿大、法国、欧盟等23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信息资源。其四,信息资源的权威性。该数据库的全球信息合作伙伴皆为久负盛名的信息提供商,如1818年创立的Butterworths、1868年创立的Martindale-Hubbell、1873年创立的Shepard’s以及1887年创立的Matthew Bender等,因而其提供信息的质量是比较高的。
当然,Lexis数据库的这种收录特点是有其特定历史背景的:首先,与数据商的“出身”有关。 LexisNexis的成长历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的收购和兼并、从而逐渐壮大的过程:作为美国空军承包商,Lexis公司于1966年起以其电子数据库的搜索系统开始在戴顿为军方服务;1979年,引进提供新闻和商业信息服务的Nexis公司,组成LexisNexis;1987年,引进美国35个州和行政区法规的唯一信息提供商——Michie公司;1993年,被Reed Elseiver公司收购,从此走向国际化发展道路。而LexisNexis的母公司Reed Elseiver本身即为国际纸质出版巨擘,主要出版科学、医学、法律、商业和教育等领域的期刊和图书,光是期刊就达15,000多种,因而其纸质文献的电子集成版——数据库自然也将其出版的非法学产品囊括其中。此外,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垄断市场,Reed Elseiver还不断重组、收购、兼并其它相关出版机构。如在收购LexisNexis前后,又相继收购了Butterworths(1970,英国)、Martindale-Hubbell(1990,美国)、Matthew Bender(1998,美国)、Shepard’s(1998,美国)、Qicklaw(2002,加拿大)、MBO Verlag Gmbh(2002,德国)等国际知名的法律出版商和信息提供商,并对其拥有的庞大资源进行了整合重组,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如在2000年,Reed Elseiver将旗下的各种法律业务统一归属到LexisNexis名下,遂成就了其航空母舰型的法律信息数据提供商地位。其次,法学学科发展的需要。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法学与其它社会科学息息相关,更何况在当今信息时代,新知识、新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叉、融合现象日益增多,法学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并涌现了许多新兴的边缘法学学科;另外,法学不同于其它纯理论学科之处在于,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理论可直接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指导司法实践,因而 Lexis数据库涉猎其它相关学科,并集原始资源与二次资源于一身,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法律职业者的多种需求。
2、数据加工整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不同类型资源分类的同一性。目前,所谓网络学术资源无非是纸质学术文献的电子版本,其尚无独立的资料基础。西方法律数据库对数据的加工整理,包括文献的分类标准,亦基本沿循其纸版的加工模式。如Lexis数据库对其法律数据的划分,即遵循原始资源、二次资源的纸质法学文献的常用分类方法。这样,纸版和电子版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文献存在形式,依据同一规则分类排序,避免了不必要的混乱,为提高文献资源的检索和利用效率奠定了基础,也方便了读者的查找。反观我们国内的数据库,因纸版文献的分类本就不统一[5],电子版文献更是各行其是。目前国内影响最大的综合性期刊全文数据库——清华同方的《中文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适用的是中图法,而四大社科文摘之一的《人大期刊复印资料数据库》用的则是人大分类法。
此外,为了便于使用者查找,Lexis数据库又以法律主题为轴心,将相关文献(一次文献和二次文献)汇集在一起,可以就特定主题进行全方位的搜索。而我国国内,目前尚未有类似设计的法学数据库,法规、案例类一次文献与学术论文类二次文献基本上分属不同的数据商,要想得到全面的文献资料,还需分别查找不同的法律数据库,如收录法规、案例的《北大法宝》数据库,收录学术论文的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等[6],这就为读者查找和利用法学电子资源带来了不便。所幸这种一次文献和二次文献割裂的局面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所改观[7]。
(2)独具特色的判例数据库。由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联邦和各州有各自独立的判例系统,因而美国判例法卷帙浩繁、繁琐异常,其查找和利用有一定的难度,专业的索引和注释必不可少。美国法律出版(数据)商对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早在1894-1897年,Westlaw公司就出版了30卷本的《联邦判例》丛书;计算机技术引入法律检索以来,其提供的资料更为齐全,更新更为迅捷,查找亦更为便利。 Lexis判例库涵盖了美国所有法院的现行判例和回溯判例,不过这种辑录绝非简单的罗列排序,而是在对每一个案例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链接了案件的评价、被引用情况以及其它文献的引证分析等相关资料,如在个案分析(Case Summaries)中,包括了本案提交法院前的历史简介(Procedural Posture)、法院对案例涉及的法律争点之意见概要(Overview)、核心术语(Core terms)以及法院判决(Outcome)等内容。此外,在每个案例前面还有反映本案评价以及被引用情况的符号——谢泼德引证(Shepard’s?),红色圆圈表示警告(强烈负面评价)、黄色三角表示小心(可能是负面评价)、绿色菱形表示正面评价以及蓝色圆圈表示本案例被引用的文献等内容,这种提示符号简单明了,可以及时提醒使用者该案例所处的状态,为其是否被引用提供参考。而我们的判例数据库一般设计的比较简单,即如比较细致的北大法宝案例库,亦只有法律条文解释链接,当然这与我国实行的大陆法体系不无关系。
(二)功能设置
强大的检索功能,便利的获取方式是Lexis数据库最有特色的部分。除了布尔逻辑检索、核心术语(Core terms)检索、跨库检索等常用的检索工具外,该数据库还有以下独到之处[8]:
1、自动更新简报功能(Alert)
Alert为Lexis数据库独有的综合电子简报服务功能,包括ECLIPSE? 、Shepard’s?和Courtlink?三种电子简报。通过设定Alert,可以获取最新的资料。例如,ECLIPSE?文档电子简报服务,即以e-mail或在线提醒的方式将用户选定主题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新闻以标题形式及时通知用户,从而使其可以在不进入数据库的前提下,持续性地关注和跟踪特定主题的未来发展态势。ECLIPSE?的传送频率可以选择每天、每周和每月一次,最多可达每天三次,非常便利。对于所选资料,系统会自动进行内容甄别,如果超过90%以上的内容雷同或重复,系统会自动默认为重复而不予提供,这样就减少了资料的重复率,有效地节省了用户时间。
2、谢泼德引证服务系统(Shepard’s?)
《谢泼德引证服务》(Shepard’s? Citations Service)为谢泼德/麦格劳一希尔集团(Shepard's McGraw-Hill)所属的品牌,是拥有130年历史的美国著名的法律引证服务系统,引证对象主要为判例、成文法和专利档案。对判例的引证包括每个判决所在的《判例汇编集》的卷号和页码、本判例被其它判例引用的情形以及对本判例的历史考察、评论等内容。通过Shepard’s?,使用者可以迅速找到有关案件的上述分析材料外,还可以找到未公布的判决、法律期刊和法律注释、相关案件链接、法律争点或事实状态等内容,从而为其下一步的研究打下基础。
3、跨库检索功能(More Like This和More Like Selected Text)
Lexis数据库中的跨库检索功能不止停留在同时检索多个数据库这一简单层面,还包括同类片段(More Like Selected Text)或判例批注(LexisNexis ? Headnotes)的自动搜寻功能——即自动搜索含有核心术语(Core terms )、核心引证(Core Cites)、核心批注(Core Headnote)的案例或文章。这样,用户无须作新的检索,即可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更多的相关资料,从而扩大了检索资源,节省了时间。
4、检索历史的自动保存功能(Search History)
检索历史即指自动记录所有的检索记录,提供包括检索时间、检索的数据库名称、使用的检索词、检索到的文章篇数等内容在内的检索清单。该记录自动保存的时间长达29天,是目前中外所有法学数据库中自动保存时间最长的(其竞争对手Westlaw只有14天)。检索记录的自动保存功能,对长期跟踪案情发展或研究课题都是极有帮助的。
三、LexisNexis数据库价值初探
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信息技术革命,使西方国家不仅在技术上拔得头筹,而且在商务上亦占尽先机,一些传统学术出版巨擘审时度势,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对文献资源无纸化的要求,以其传统出版物为主体,制作出高品质的学术数据库。这些数据库传承了其印刷母体一贯的严谨、科学、规范的制作风格,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美国的法律信息市场基本为LexisNexis和Westlaw两大巨头所垄断,就收录内容和功能设置而言,这两家名异实同,难分轩轾。此外,还有一些规模相对较小,价格比较便宜的法律专业数据库,如HeinOnline、Loislaw、VersusLaw、CaseClerk Fastcase、TheLaw.net以及BNA (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CCH (Commerce Clearing House)、RIA (Research Institute of America)等[9],但无论是收录范围的广度、抑或检索功能之完善,都远远无法与LexisNexis或Westlaw相比拟。如HeinOnline判例库只收录了最高法院的判例,检索方式亦相对单一——并无Lexis数据库的临近度连接(proximity connectors)和语法连接(grammatical connectors)之类的检索功能,而其按标题/作者/年代等检索的查询方式亦相对简单,无法满足用户较深层次的需求。
本世纪初LexisNexis公司进入我国市场以来,发展迅速,其网络信息产品现已成为与传统纸质文献并驾齐驱的两大外国法律资源之一。 LexisNexis公司在我国销售的产品主要以网络数据库为主,2004年的销售额达150万美元,在我国新兴的法律数字信息市场拔得头筹[10]。至于我国全国每年花在购买LexisNexis之类的西方网络学术数据库的费用,目前则尚无权威统计。以CALIS集团为例,2004年用于购买这类数据库的费用约为2.72亿,加上捆绑纸本期刊(1.6亿)的费用总计为4.33亿人民币[11] 。我们每年斥巨资购买的这些西方网络学术数据库,是西方学术成果与科学技术的完美结合,其对我国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下面拟在探讨LexisNexis之类的西方法学数据库本质特点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其在法学研究、法律信息市场以及图书情报业等方面的价值及其予我国的影响。
(一)西方法学数据库的特点
究其实质,网络学术数据库与传统的竹简、纸张并无二致,亦无非是一种新型的文明传播媒介和文化传承载体。它既具有因特网之普遍共性,又因其承载内容的特殊性而别具个性,亦即其学术性。
1、提供东西方法学思想交流的崭新渠道。 网络学术数据库是人类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其凭借技术优势,克服了东西方文化传统交流模式的缺陷,通过因特网来传递这些文明成果。西方法学数据库超越了空间和时间距离,为法学理论在全世界的传播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虚拟对话和交流平台,任何国家的法学学者都可借助数据库这一平台,将其思想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布和无限影响。至此,思想之翼摆脱了时空羁縻,自由地遨游于全球各地,东西方文明得以实现零距离、面对面之无障碍交流。
2、具有较纸质文献更多的技术含量和商业倾向。过去,制约我国学者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的最大瓶颈是法学学术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和西文法律文献资源稀缺。传统纸质文献自身特有的局限性,如获取时间的滞后性(出版和订购周期过长)、文献信息量的有限性(信息载量受纸张载体数量限制)、文献载体的空间性(必须占有一定的物理空间)、文献获取方式的单一性(检索与获取方式的分离)、并发用户的有限性(不能同时有多个用户使用)等因素,增加了文献获取的难度与成本。因特网和计算机技术对人类的最大贡献之一就在于改变了延续了几千年的文字载体形式,发明了一种新的文体形式——超文本(hypertext)或电子文本,超文本将信息自然地相联接并实现对无序数据的科学管理。这种数字化的文本具有非线性、无界性、灵活性和互文性等特性[12],易于在因特网上传播,其超级链接的各种形式的主题或内容,可以使用户方便地搜索到所需要的信息。超文本含有的高科技因子,克服了传统纸质媒介的缺陷和束缚,为学术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如网络空间的无界性,扩大了学术作品的生存空间,有助于彻底解决长期困扰学界的出版资源稀缺问题。西方法学数据库秉承了网络超文本文件的特性,克复了因特网海量信息鱼龙混杂的缺陷,制作技术规范、精良,收录内容专业、丰富,是纸质文献的电子集成版,容量至大,覆盖面至广,可无限更新,不再受物理空间的制约。
3、传播内容的学术性和适用对象的精英化。 输入中国的西方文明,在思想文化层面上也有高下雅俗之分。作为新兴的文明载体,西方法学数据库显然不具普罗文化之特性。要而言之,其基本特质主要有四:第一,适用对象精英化,使用范围小型化。西方法学数据库的内在品质决定了其使用对象主要局限于国内少数高知阶层,其在普通网民中的流布范围极小。第二,传播内容学术化和专业化。西方法学数据库内容大都为法学前沿科研成果,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专业色彩,不具流行文化的大众化特征。第三,影响方式单向化。西方法学数据库仍然是传统的单向交流模式,不具备普通网络的实时交流功能,即通过网络论坛、电子邮件讨论组等实现互动式交流。第四,社会影响至深至远。西方法学数据库为西方高度发达之精神产品,其应用范围虽然相对狭小,但其高品质的学术内涵及精英化的适用对象,必将对中国社会产生较大众文化更为深刻和深远的影响。
(二)LexisNexis数据库的价值
1、学术价值
(1)适应学术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我国法学研究与国际接轨,从而促进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因特网和计算机技术的发明和使用,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为东西方学术思想和学术成果的展示和交流构建了不受外在强力干预的网络平台,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它们在全球范围的传播和交流,并有助于这些源于不同民族和文化背景的人类精神文明成果的互相借鉴和融合。我国自清末开启的法制现代化进程,就是不断学习和移植西方现代法律制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清政府和北洋政府专门成立了律例/法律修订馆,大规模地从事西方法律条文及其经典法学著作的中译工作,西方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从而在我国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应用,这对于缺乏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传统的古老帝国来说,尤关重要。进入21世纪,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远未结束,现代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我们仍需要不断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而作为西方学术成果电子集成版的LexisNexis数据库的引进,使我国学者得以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英美等西方国家法学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动态,从而在第一时间内认知和把握国际法学界的前沿学术成果,以提高我国法学界的整体水平,为我国法治的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诚然,这种无障碍、零距离的新型信息传播方式使我国学者与全球法学界保持同步状态,但不应忽略其给我们带来的另一方面的影响——西方法学思想及其背后隐藏的西方社会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强势侵入。如许长期沉潜浸润,不能不在中国知识精英这一世界上最大的高端受众群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上产生一种亲切感和认同感。西学本身无可厚非,只是如果因此削弱、甚至丢掉本民族的文化特性,那将无疑会危及到我们民族的生存基础——文化传统和民族个性。当然,以上所述迄今仍不过是一种假设,但也并非完全是杞人忧天。自“五四”以降,肆虐我国几近百年的对西方文明的膜拜以及对民族传统的摒弃之文化思潮,使得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被目为逆历史潮流而动,其结果自然造就了今天国人有限的文化素养和无限的道德滑坡。以是,在当今网络霸权世界里,我们在汲取西方文明养分之时,切不可丧失本民族的传统和个性。此外,LexisNexis数据库主要反映的是西方英语世界的主流法学思想和法学成果,而非西方、非主流的东西则很少反映,这种局限与学术的多元化和全球化要求是相悖逆的,也不利于我们对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利用。
(2)积极推动我国法学研究手段的现代化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律职业工作者的信息素质。众所周知,资料是学术大厦的基石。LexisNexis数据库提供了一种异于纸质印刷文献的新的文献形式和查询方法,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学界的外文资料稀缺和迟滞的痼疾,为其与国际接轨提供了坚实的资料基础和先进的辅助工具。目前,我国的学术资料来源除专著类还是以纸本印刷品为主外,新闻类、论文类则大多来源于因特网和数据库。在当今信息化的知识经济时代,包括学者、教师、学生以及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在内的法律从业者的信息素质,即认知、获取、利用和管理各种形式的法律信息能力的高低,不仅决定了其个人事业的成功与否,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标尺。而结构庞杂、设计科学的西方法学数据库绝非混乱无序、鱼龙混珠的网络资源可比,其相对复杂、专业的检索技术对用户的要求更高,因而对其的熟练掌握和使用,意味着使用者获取和利用法律信息的能力达到了较高水准。
目前,LexisNexis数据库在我国的用户主要为大学,其次为科研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和涉外律师事务所)和立法机构(如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在科研教学机构中,该数据库的利用率呈显著增长趋势,如社科院法学所今年的检索篇数、使用时间、下载量等均比2003年增长了十几倍。一般情况下,数据库的利用程度与学者的年龄结构、研究领域以及个人偏好等因素有关。中青年学者比年长者的使用率要高一些。笔者曾在社科院法学所做过一次小范围的调查。为保证本次调查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笔者随机选择了本所中青年学者约30人,得出一些有趣的数字:就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的使用倾向而言,偏好纸质文献资料的仍占多数,约为60%-70%;就外国数据库在资料构成中的比重而言,比例超过50%的约为40%;就学科而言,国际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利用外国数据库的比率较高,中国法制史学最少。
相较于纸质资源,电子资源尽管有种种技术优势,但其毕竟不能永久占有和保存。我们斥巨资购买的只是数据库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一旦中途停购,以往的一切投资都将统统化为乌有。以故,这种网络数据库订购的连续性要求以及因特网自身脆弱的安全性(黑客和病毒的袭击随时都可使网络瘫痪)直接威胁到网络数据库资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也使得我们不能百分之百地依赖于这种外来新兴文献资源。
2、技术价值
(1)LexisNexis数据库不仅是我国法律电子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国法律信息资源建设的“第二推动力”。目前,我国引进的西方法学数据库因所涉对象不尽相同,故而对国内中文法学数据库尚未构成威胁,双方基本上相安无事,各行其道[13]。然而,面对庞大的中国市场[14],外国数据商绝不会仅仅满足于现有的垄断地位,他们已经开始大力实施本土化经营策略,全力开拓中文信息数字化市场。目前,美国LexisNexis和Westlaw两大巨头正在与我国数据商和其它相关机构积极洽商合作事宜,在这方面LexisNexis公司同样拔得头筹——其专门针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http://research.lexisnexis.com.cn/law/hy.php)已于2005年正式运行,迈出了其开拓中国法律信息市场的第一步。通过与国家信息中心、英文版北大法律信息网、德勤、《涉外税务》、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等官方机构和权威组织的合作,律商联讯网拥有了20多万条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条文,内容涵盖会计、诉讼、外贸、投资和商业道德等 30个领域,成为我国首家提供权威中文法律信息资源服务的一站式法律网站。LexisNexis公司企图以此为突破口,挑战目前北大法宝、国家法规信息中心、北大法意等数据库在中文法律原始资源(法规和判例)市场中的垄断地位;此外,面对拥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中文法学期刊论文二次资源市场,该公司也雄心勃勃、跃跃欲试。虽然,以LexisNexis公司为首的外国法律数据商对我国中文法律信息数字化市场的入侵刚刚起步,但凭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制作经验终将会对国内数据商构成严峻挑战,进一步蚕食本来就竞争惨烈的国内市场份额。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其“殖民”中文法律信息数字化领域的同时,随之也带来了成熟的数据制作模式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从而为国内法律数据库改进数据不规范、制作不专业、分类标准不统一、附加价值不高等缺陷提供了标尺及范本,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数据库建设的健康发展[15]。LexisNexis数据库的制作过程是一个科学的系统性工程,如数据库的整体设计由美国图书馆专家委员会负责,资源的评估和筛选由专业图书馆员进行,数据的深度加工和整理则由资深法律从业人员完成。Lexis的判例库最能体现这一特性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判例库中的内容摘要(Headnotes)都是由专业律师直接从案例中挑选出的法律争点,且直接引自法官用语,非常严密;其中的核心术语(Core terms)系计算机从案例原文中选出的出现频率最高的字词,反映了案例涉及的法规与事实,可作为 segment进行检索。
(2)积极推动我国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图书馆职能的转变。LexisNexis数据库的引进,改变了传统文献单一的纸本形式,从而也直接影响到图书馆的生存基础——文献的保存、管理及开发、利用等功能。过去,评价图书馆优劣的标准之一是以纸质文献的占有量为代表的馆藏量,现在则以其拥有与利用信息的数量和能力为标准。电子文本的无界性使图书馆的全球化、虚拟化得以实现。数字化图书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如何将引进的西方法学数据库同其它数字资源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资源体系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长期任务。图书馆工作的重心也由纸本印刷品的存储、利用等传统模式改为电子信息资源的维护、培训、咨询以及其“附加价值”的二次开发等全新的内容。其二,为图书馆传统工作模式和服务理念注入了新的内容。LexisNexis数据库带来了全球化的信息服务,其管理、利用、开发和维护过程无不与新兴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密切相关,对图书馆的软硬件条件的要求更高、更科学,因而图书馆工作的智力成分和科技因子更多,所涉知识面更广(图书情报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法学专业知识等),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成为图书馆今后的发展方向。其三,有利地促进了图书馆馆员素质的提高。电子信息资源的崛起,赋予图书馆员一个全新的职业定义——知识工作者,即为用户提供最优化的信息,包括信息评价以及预测性的信息过滤[16]。一个称职的图书馆馆员应该通晓本馆所拥有的各种形式的文献资源,并就此提供优质高级的专业咨询服务。LexisNexis数据库的引进,无疑对图书馆馆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即要同时具备诸如外文、法律、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学科的知识背景,并且必须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这也正是为什么“图书馆员职业的专业化”(即统一的国家图书馆员资格认证)问题近来成为学界的一个关注焦点的原因。
LexisNexis数据库登陆我国的时间毕竟不长,在其迅速占领我国法律信息市场的背后,其予我国法学事业的影响,短期内尚无法做出科学评判。至于其在我国的实际利用效果如何,是否物有所值,因缺乏公开的统计结果[17],也很难判断,尚需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不过,该数据库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如我国内地引进的LexisNexis数据库质量,无论是内容还是技术上都不如其在欧美市场上行销的版本先进,尤其是某些顶级学术内容并未包括[18];再者,该公司在我国内地的扩张过于迅速,导致其售后服务质量的下降,从而引起用户的不满;此外,LexisNexis与美国的法律图书馆业联系密切,是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的官方资助商,2000年在该学会设立了10万美元的研究基金(Research Fund),常年提供Papers Awards之类的赞助,以支持法律图书馆行业的发展;而在我国,LexisNexis提供的类似的学术资助要逊色得多。上述这些问题绝不是孤立现象,在我国引进的其它西方学术数据库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19],希望引起学界的重视和研究,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1] http://www.lexisnexis.com.cn/myschool.asp。
[2] 该数据库包括Elsevier Science出版集团所属各出版社出版的1800余种学术期刊全文,覆盖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
[3] 国外原始资源一般均可在因特网上检索免费得到,但最具科研价值之二次资源只能通过商业数据库得到。
[4] 美国法律学者将根据文献资源的权威性将法律文献分为原始资源、二次资源和三次资源,也有些学者将二次资源与三次资源和合并为一。原始文献指国家立法机构和政府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行政性法规和政府部门的决定等,二次文献指对法律原则的讨论和分析,是法律解释性文献,包括专著、法律百科全书、法律解释、立法资料、法律期刊、工具书等,三次资源指辅助查询、更新原始和二次文献的资源,如索引、法律摘要、法律数据库、附有注释的非权威性机构出版的法典汇编等。见青锋、罗伟主编:《法律编纂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170页:《关于中国法律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考》,于丽英、刘丽君,2005年法制出版社1月第一版。
[5] 目前国内图书的分类主要有中图分类法、科图法和人大分类法三种,似乎中图占上风。
[6] 尽管目前某些法律网站同时包括法规、案例和论文等三方面内容,但网上论文的刊发因没有纸版文献的严格编审程序,学术质量难以保证,案例制作也比较粗糙,要想得到高质量的文献资料,还需查找各独立的法律数据库。
[7] 据悉,清华同方正在研制包括法规、案例以及法学期刊、学位论文、学术会议论文在内的法律知识仓库。
[8] 以下参见《Lexis.com用户使用指南》。
[9] 《A Guide to Fee-Based U. S. Legal Research Databases》,Mary Rumsey,http://www.nyulawglobal.org/globalex/US_Fee-Based_Legal_Databases.htm。
[10] 参见《国际法律出版概况及其发展趋势》,林文平,http://www.iolaw.org.cn/pdf/lwp/国际法律出版概况及发展趋势.pdf。
[11] 参见《CALIS集团引进电子资源的购买、使用与服务》,杨毅,http://202.194.44.30/news/hyzl.asp。
[12] 参见《网络的神话——谈网络时代的外国文学研究》,许德金,《外国文学研究》2003年第1期。
[13] 当然,西方数据库的科学的制作技术和规范的数据模式都是中国同行仿效的对象。
[14] 据2005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颁布的“第十六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公布,内地稳拿国民总数已突破1亿人,宽带上网人数超过一半,达5300万人,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参见http://tech.sina.com.cn/i/2005-07-21/1347669668.shtml。
[15] 参见《我国法学论文数据库情况的分析》,蒋隽,载《甘肃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16] 《图书馆员成功的未来:“书人”还是知识工作者?》,{美}赫伯特•S•怀特,《国外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17] LexisNexis公司对其产品在中国各个用户的使用情况,视为商业秘密,而禁止对外公布。
[18] 这个问题最初是由某些国内学者提出的,后来来华访问的美国Missouri-Kansas 城市大学法律图书馆馆长、法学院副教授Paul D.Callister先生和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罗伟教授也提出过类似的看法。
[19] 最近,CASHI发布了《CASHI引进数据库用户满意度调查总结报告》,其中有对全国68个数据商售后服务的评价,综合性正面评价只达69% 详见http://www.calis.edu.cn/calisnew/images1/06052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