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权利》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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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都是第一次难忘。去年,当我编选第一个随笔集时,曾略带几分激动地写过一个自序(参见本书的《〈想到就说〉自序》一文)。如今,再来写这第二本随笔集的自序时,心情似乎已经平静了许多。过去,总是不时为自己容易激动的性格而懊恼,现在,才发现人要是激动不起来,有时感觉也并不好。
我没有想到第二本随笔集会这样快地出来。去年,我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随笔集《想到就说》,并出乎意料地卖得还不错。在那本书的自序里,我谈到由于篇幅所限不得已拿出部分稿件,“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能有机会将这些文字奉献给读者”,而且也预告了下一部随笔集的书名《具体权利》。现在,这一愿望提前实现了,我承认自己的内心是愉快的。在此,我要感谢公安大学出版社的杨玉生副总编以及友人欧阳思泉,他们促成了本书的早日面世。还要感谢出版社文编部的汪伊红主任,她成全了我将此书尽量设计成上一本书的姊妹篇的心愿。
今年是我来北京20周年,出版这么一本集子还是有一定的纪念意义的。1996年,我曾想写一篇“来京十年”的小文,并且当时也确实开了个头,但后来不了了之,想来是文章的缘分还不够。如今来京二十年之际,本在不知不觉之中,却蓦然发现将以出版这本集子来纪念这一段难忘的人生旅程,真是应验了一句话: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人生有些事确实刻意不得,机缘来了,自然而成。
这本集子从时间跨度看,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去年4月份以前,二是从去年4月份到今年8月份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前者往回一直可追溯到过去的十几年,这部分稿件是去年编辑《想到就说》时因篇幅所限而没有收入的。没有收入,并不是在质量上较之收入的稿件有所逊色,而是因为它们或者在内容上与已收入的相关稿件有交叉或重复现象,或者是编辑认为有的稿件所讨论的问题已经被新的法律所取代,或者是有的媒体采访稿没来得及细作文字润色。当然,对编辑所说的“有的稿件所讨论的问题已经被新的法律所取代”,我当时并不以为然,因为作为一种观点记载,它并不随法律的修改而失去价值,只不过在必须拿下部分稿件的前提下我尊重编辑的意见而已。另一个需说明的问题是,在选编《想到就说》时,我是抱着将自己过去十多年来所写的所有稿件都如实记录在案的想法,但如今心态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一方面仍然想尽量将自己过去的文字留存下来,另一方面却又担心某些过于稚嫩或粗糙的文字一旦收进书本,将带给自己永久的不安和压力(这在《想到就说》的个别文章中已有所体现),因此,我现在还是做了些取舍,尤其是去掉了一些媒体采访的稿件。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我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新创作出来的各类产品。这一年多来,我在继续撰写《检察日报》评论部的“法治纵横谈”、副刊的“名家 . 专栏”、《新京报》的“具体权利”等老专栏外,又在《法制早报》开设了“仁文说法”、《观察与思考》开设了“专栏 . 法律”等新专栏,当然,大多是不定期的,有时间就勤写点,没时间就落下。用手写之外,还用嘴讲了一些(如演讲、接受记者访谈等),后者若是比较成型的东西,也一并收入。
在内容安排上,我也做了些改动,如上一本有一个“国情报告”栏目,本来这两年我又参与《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等国情报告的撰写,但考虑到这些文章比较长,有些又属合著,所以没有选入。作为对这一部分的弥补,我新增加了两篇论文,既“奸淫幼女:要否明知对方的年龄”、“废除死刑:出路何在”,它们既是专业问题,又是社会热点问题,加上两篇文章都没有使用太学术化的语言,因而相信对专业之外的读者也有一定的可读性。
本书取名为《具体权利》,它来源于我在《新京报》开设的一个专栏名字。但更早的渊源恐怕要追溯到贺卫方教授的一本书名《具体法治》。记得当年贺教授的《具体法治》一书出版后,我颇感其思路与自己契合,就借题发挥,很快写出一篇《制度建设是具体的》带有书评性质的短文(该文已收入《想到就说》),这篇文章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后,曾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和好评。这次,我请贺先生给我作序,主要是想表达我对他的谢意,感谢他在这个问题上给学术界和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当然,君子和而不同,我虽然对贺先生的“具体法治”思路极为认同,但真正落实到一些具体问题上,我却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这本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遗憾的是,当今中国学术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让我像面对贺先生这样毫无压力地说出自己的不同意见。
现代社会,知识本身也代表着一种力量。与普通老百姓相比,学者还是拥有一定的话语权的。对此,我既感庆幸,又倍加珍惜。这些年,因为不时有散见于媒体的文字,使我的“名气”超出了学术圈。我经常会收到各种求助信,只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总是要给他们一个简单的答复(或者向相关部门转交他们寄来的材料并呈上自己的简单意见),虽然大多数石沉大海,但也确有少数因我的一纸短信赢得了官司。就在我编辑此书的时候,有一天法学所的人事处长打电话给我,说有两个从广西玉林来的上访者拿着我的文章找到了院部(社科院总部,法学所不在里面),院部让她征求一下我的意见,看我有无时间接待一下。我知道,有的同事并不愿意接待这种人,我曾经在法学所的门口见到过一个国内研究人权的著名学者,当他看到别人拿着相关文字来找他时,他竟当着别人说这个人不在。我做不出来这种事,想到人家那么远来京,不管自己有无能力帮助他们,总得跟他们见个面才好。这次见面的案子不能在这里细说了,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值得一提: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其中一个人有点神秘地拿出一本杂志,说她已收藏两年了。我接过来一看,里面有一篇文章是介绍我的,还有我的照片,内容也确实是真的。原来是两年前一个记者的采访稿,我还以为她最后没有发出来呢,现在看来很可能是她寄给我的杂志我没有收到。短短两年过去,与文中的那个刘仁文相比,我的理想主义色彩似乎有了退化的迹象。于是我借她的杂志将文章复印下来,收入本书,用以自勉。
我从小喜欢格言警句,并在不同的时期选择不尽相同的句子题于自己的日记本扉页(我至今有写日记的习惯)。现阶段我最喜欢的两个字是“慎独”。由此出发,不管身处何种场合,都力争做到不跟风、不媚俗,不以眼花缭乱的外部标准来搞乱自己,而以清晰明了的内心标准来要求自己。以我写作这些豆腐块的文章为例,过去曾有的学界同人建议我少写这类非学术文章,我自己听后也心有忐忑,但如今更多的却是自信:写出《资本论》等鸿篇巨制的马克思也同样是一个给报社写稿的高手。因此,我自信只要自己心无旁骛地观察、思考和写作下去,就一定能形成自己的风格,形成自己的体系。文章不论长短,各有价值,关键是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要去嚼别人嚼过的馍。
最后,但决不是最不重要的,我要一如既往的感谢我的家人。虽然我的房子不够大,票子也不多,但能拥有让自己幸福的妻子和孩子,我已知足了。更有老家的父母和身边的岳父母,带给我完整的亲情,这简直就是我的福气了。我愿意继续以感恩之心来对待生活和工作,自觉践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理想,活出我的个性,活出我的价值。
2006年7月6日深夜初稿于云南昆明饭店
7月14日凌晨改定于北京西郊寓所
我没有想到第二本随笔集会这样快地出来。去年,我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随笔集《想到就说》,并出乎意料地卖得还不错。在那本书的自序里,我谈到由于篇幅所限不得已拿出部分稿件,“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能有机会将这些文字奉献给读者”,而且也预告了下一部随笔集的书名《具体权利》。现在,这一愿望提前实现了,我承认自己的内心是愉快的。在此,我要感谢公安大学出版社的杨玉生副总编以及友人欧阳思泉,他们促成了本书的早日面世。还要感谢出版社文编部的汪伊红主任,她成全了我将此书尽量设计成上一本书的姊妹篇的心愿。
今年是我来北京20周年,出版这么一本集子还是有一定的纪念意义的。1996年,我曾想写一篇“来京十年”的小文,并且当时也确实开了个头,但后来不了了之,想来是文章的缘分还不够。如今来京二十年之际,本在不知不觉之中,却蓦然发现将以出版这本集子来纪念这一段难忘的人生旅程,真是应验了一句话: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人生有些事确实刻意不得,机缘来了,自然而成。
这本集子从时间跨度看,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去年4月份以前,二是从去年4月份到今年8月份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前者往回一直可追溯到过去的十几年,这部分稿件是去年编辑《想到就说》时因篇幅所限而没有收入的。没有收入,并不是在质量上较之收入的稿件有所逊色,而是因为它们或者在内容上与已收入的相关稿件有交叉或重复现象,或者是编辑认为有的稿件所讨论的问题已经被新的法律所取代,或者是有的媒体采访稿没来得及细作文字润色。当然,对编辑所说的“有的稿件所讨论的问题已经被新的法律所取代”,我当时并不以为然,因为作为一种观点记载,它并不随法律的修改而失去价值,只不过在必须拿下部分稿件的前提下我尊重编辑的意见而已。另一个需说明的问题是,在选编《想到就说》时,我是抱着将自己过去十多年来所写的所有稿件都如实记录在案的想法,但如今心态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一方面仍然想尽量将自己过去的文字留存下来,另一方面却又担心某些过于稚嫩或粗糙的文字一旦收进书本,将带给自己永久的不安和压力(这在《想到就说》的个别文章中已有所体现),因此,我现在还是做了些取舍,尤其是去掉了一些媒体采访的稿件。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我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新创作出来的各类产品。这一年多来,我在继续撰写《检察日报》评论部的“法治纵横谈”、副刊的“名家 . 专栏”、《新京报》的“具体权利”等老专栏外,又在《法制早报》开设了“仁文说法”、《观察与思考》开设了“专栏 . 法律”等新专栏,当然,大多是不定期的,有时间就勤写点,没时间就落下。用手写之外,还用嘴讲了一些(如演讲、接受记者访谈等),后者若是比较成型的东西,也一并收入。
在内容安排上,我也做了些改动,如上一本有一个“国情报告”栏目,本来这两年我又参与《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等国情报告的撰写,但考虑到这些文章比较长,有些又属合著,所以没有选入。作为对这一部分的弥补,我新增加了两篇论文,既“奸淫幼女:要否明知对方的年龄”、“废除死刑:出路何在”,它们既是专业问题,又是社会热点问题,加上两篇文章都没有使用太学术化的语言,因而相信对专业之外的读者也有一定的可读性。
本书取名为《具体权利》,它来源于我在《新京报》开设的一个专栏名字。但更早的渊源恐怕要追溯到贺卫方教授的一本书名《具体法治》。记得当年贺教授的《具体法治》一书出版后,我颇感其思路与自己契合,就借题发挥,很快写出一篇《制度建设是具体的》带有书评性质的短文(该文已收入《想到就说》),这篇文章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后,曾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和好评。这次,我请贺先生给我作序,主要是想表达我对他的谢意,感谢他在这个问题上给学术界和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当然,君子和而不同,我虽然对贺先生的“具体法治”思路极为认同,但真正落实到一些具体问题上,我却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这本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遗憾的是,当今中国学术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让我像面对贺先生这样毫无压力地说出自己的不同意见。
现代社会,知识本身也代表着一种力量。与普通老百姓相比,学者还是拥有一定的话语权的。对此,我既感庆幸,又倍加珍惜。这些年,因为不时有散见于媒体的文字,使我的“名气”超出了学术圈。我经常会收到各种求助信,只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总是要给他们一个简单的答复(或者向相关部门转交他们寄来的材料并呈上自己的简单意见),虽然大多数石沉大海,但也确有少数因我的一纸短信赢得了官司。就在我编辑此书的时候,有一天法学所的人事处长打电话给我,说有两个从广西玉林来的上访者拿着我的文章找到了院部(社科院总部,法学所不在里面),院部让她征求一下我的意见,看我有无时间接待一下。我知道,有的同事并不愿意接待这种人,我曾经在法学所的门口见到过一个国内研究人权的著名学者,当他看到别人拿着相关文字来找他时,他竟当着别人说这个人不在。我做不出来这种事,想到人家那么远来京,不管自己有无能力帮助他们,总得跟他们见个面才好。这次见面的案子不能在这里细说了,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值得一提: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其中一个人有点神秘地拿出一本杂志,说她已收藏两年了。我接过来一看,里面有一篇文章是介绍我的,还有我的照片,内容也确实是真的。原来是两年前一个记者的采访稿,我还以为她最后没有发出来呢,现在看来很可能是她寄给我的杂志我没有收到。短短两年过去,与文中的那个刘仁文相比,我的理想主义色彩似乎有了退化的迹象。于是我借她的杂志将文章复印下来,收入本书,用以自勉。
我从小喜欢格言警句,并在不同的时期选择不尽相同的句子题于自己的日记本扉页(我至今有写日记的习惯)。现阶段我最喜欢的两个字是“慎独”。由此出发,不管身处何种场合,都力争做到不跟风、不媚俗,不以眼花缭乱的外部标准来搞乱自己,而以清晰明了的内心标准来要求自己。以我写作这些豆腐块的文章为例,过去曾有的学界同人建议我少写这类非学术文章,我自己听后也心有忐忑,但如今更多的却是自信:写出《资本论》等鸿篇巨制的马克思也同样是一个给报社写稿的高手。因此,我自信只要自己心无旁骛地观察、思考和写作下去,就一定能形成自己的风格,形成自己的体系。文章不论长短,各有价值,关键是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要去嚼别人嚼过的馍。
最后,但决不是最不重要的,我要一如既往的感谢我的家人。虽然我的房子不够大,票子也不多,但能拥有让自己幸福的妻子和孩子,我已知足了。更有老家的父母和身边的岳父母,带给我完整的亲情,这简直就是我的福气了。我愿意继续以感恩之心来对待生活和工作,自觉践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理想,活出我的个性,活出我的价值。
2006年7月6日深夜初稿于云南昆明饭店
7月14日凌晨改定于北京西郊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