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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衣 着 权
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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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权就是人穿着衣服的权利。
    
    人一旦脱离动物界,他(她)就知道用树叶或毛皮遮盖自己的身体。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主要区别就是人穿着衣服而其它动物一丝不挂。从这个角度看,人确实是一种“衣冠禽兽”。
    
    当人来到这个世界时,与之俱来的第一件东西就是衣服,尽管它还只是树叶或毛皮;当人离开这个世界时,与之俱去的最后一件东西也是衣服。衣服与人同在,衣服与人终生相伴。只要是人,他(她)就必须穿着衣服,即使一个人一无所有,但也不能没有衣服。世界上没有不穿着衣服的人,人没有衣服就不成之为人。可见,衣服是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而衣着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在历史上,衣服的出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表明人有羞耻感。一个有羞耻感的人,会将心比心,知道自己有耻,也知道别人有耻,不让自己蒙羞,也不会让别人蒙羞,这样,人们之间就会注重礼节,文明相待,相互尊重,进而才有人权,人权存在于有羞耻感的人们之间。反之,一个不知羞耻的人,自己不知羞耻,也以为别人不知羞耻,他可以使自己蒙羞,也会使别人蒙羞,这种人不知羞耻为何物,也不知人权为何物,还敢于践踏一切人权。衣服是一块遮羞布,它能为人遮羞,同时也赋予人以人格尊严,从而使人真正成之为人,衣服的出现标志着人的真正出现。自己穿衣服的人,也会珍重别人的衣服以及衣服下面的人格和尊严,即珍重别人。自己不穿衣服的人,也会去扒别人的衣服,当衣服被扒下时,人就无地自容了,人权也就践踏无余了。所以,衣服与羞耻同在,衣服与人权同在。
    
    衣服是人们第一件也是最后一件私有财产,衣着权是人们首要的个人权利,如果连一件衣服都没有,那就无权利可言,如果连衣服都可以被扒走,那就无权利保障可言。如何对待衣服怎样保障衣着权是评判人权的底线,也是检验人权的试金石。衣服是一条重要的分界线,它使人与人分隔开来。自此,人有了独立人格、个人观念和私人权利,进而有了人际分界,群己权限。人有了衣服之后才有了真正的权利观念,人们第一次享有和行使的权利就是衣着权。衣服下面笼罩着一系列权利,并且是与人密切相关的权利,衣服是权利之幕,衣着权是权利之母。所有这些因素培育出人权的基础,人权源于这些因素,人权源于衣服和衣着权。
    
    衣服也是一条神圣不可侵犯的边界,它保护个人不受其他个人特别是国家的侵犯。在衣服之下,个人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领域,一个任何人哪怕是拥有公权力的国家都不能进入的神圣领域。衣服也许是世界上最脆弱但又最坚固的权利保护屏障,它赋予人以完整的身体、坚强的人格和神圣的尊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人的尊严和其他人权就是建立在衣服上面。如果衣服被扒下了,即人最内在的部分都被侵入了,最隐秘的部分都被公之于众了,那么人的尊严和人权就被破坏无余了。真可谓衣服不存,人权何在?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他(她)必须生活在社会中,要与人交往。但人不能“赤条条往来无牵挂”,总得要有衣服作行头。如果没有衣服,那么人将寸步难行,根本不能与人交往,无法过社会生活,久而久之,人将不成之为人。衣服是人的本性的内在要求和外在表现。不仅如此,衣服还是人第一不可缺少的东西,衣服是人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如果人没有衣服,那么他(她)就不可能出去做任何其他的事情,诸如去弄食品,参加社交活动,去享有和行使任何其他权利。世上没有比扒人衣服的做法更能束缚人了;反之,世上也没有比给人衣服的做法更能解放人了。人总是先穿衣服后干别的,这决定了衣着权是其他人权和权利的基础。
    
    衣服是人的必需品,衣着权是最低限度的人权。原始人尚能解决衣服问题,做到遮身蔽体驱寒保暖,后来人应更能保障衣着权,让人们穿上合身得体整洁宜人的衣服。衣服是人类生存状况和人类文明的直观标志,衣着权是反映人有无尊严和人是否被善待的一面镜子。如果人们的衣着权都得不到保障,人们衣衫褴褛,衣不蔽体,路有冻尸骨,那就充分说明人生活在艰难困苦中,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有些人甚至不成之为人;同时也表明该国家或社会没有尽到保障人权的基本责任。保障人权始于保障人的衣着权,人权的根本宗旨之一就是人人有衣穿,“大蔽天下‘寒士’俱欢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