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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两大部类
王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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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法哲学 唯物史观

关键词】社会主义基模 自然演进型 强为跨越型 自持型东方大国

作者简介】王耀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助理研究员,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唯物史观。


如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所言,我国法治建设应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1]。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内在要求的重大任务。作为制度衍生品,法治理论的根基,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果弄不清社会主义本身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就谈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细节化地最终建成。由此,深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成为深度建构法治理论的必要前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作为社会主义普遍性在中国这个特殊适域的逻辑应用,首先内在要求观照社会主义的基本类型,尤需检视中国的部类归属及其制度可能。

一、社会主义的一般基模

按照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趋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必然演化为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具有发展的宽幅底座,能持续实现一体统筹的均衡型社会结构。“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的重大差别之一是,资本主义是一个自发性占支配地位的社会,走社会主义则是靠‘社会理性’来自觉调节其发展的社会。”[2]因为主观能动性充分展露,在人类历史上国家社会将第一次从被动社会变成主动社会,人的基本活动从生存斗争演变为生活享受。在共同富裕基础上控制财富享有差,在社会自治基础上实现民众的不间断控权,从而在有保障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在目标轨道上有效发展。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与现实形成的张力出发,通过逻辑推导,可以大致描摹社会主义的一般基模。[3]

社会主义的经济所有制,是公有制主导下的共有制普行。[4]随着社会经济趋于细密化,公共事务越来越多。公共事务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及时处理,才能保障整个社会的有效运转。公共事务上传到国家层面,需要国家作为公共代表而有支撑地行动。公共事务内在需要的整体统筹,是整个社会得以良性运转的基本前提。与此相应,公共统筹表达在经济上,就是公有制。

公有制是作为兜底的底盘主导因素而存在的,是国家作为能动主体性的经济表现。在此前提下,共有制是社会的常态所有制。恩格斯曾经这样论述:“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这样,竞争将被这种新的社会制度消灭,而为联合所代替。因为个人管理工业的必然后果就是私有制,因为竞争不过是个别私有者管理工业的一种方式,所以私有制是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密切联系着的。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5]党资本联合起来,才能在残酷的生产竞争中占据有利的生存地位,成为社会共识之后,必然引起后续的资本联合运动。联合资本普及化,成为社会的主导资本模式。就是在资本联合化的过程中,所有制突破原来意义上的私有资本所有制,进而实现经济基础的质变。

共有制,从资本主义股份制演化而来。在资本主义建立早期,经济上更多的是资本个人私有制。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会发现,实行对经济实体共同所有的机制,能够战胜那些少数资本主导的股份制企业,所以是一般的经济优势,。就人类社会发展趋势来说,共同占有、共享成果、共担风险,是基本的经济走向,能够使企业更加稳定而减少经济波动幅度,也促使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与所有制运行相匹配,社会主义社会中实行计划型市场经济,即一体统筹型市场经济。随着社会发展,资本主义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与之相应,经由国家调控以降低自由市场的缺陷带来的负面影响,成为必不可少的发展趋势。社会越来越细节化,国家调控就会使之细节化、体系化,表现为国家要对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计划式统筹。

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中,将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劳动民主,即“全时民主”。所谓全时民主,就是指在共同占有资产的劳动者的活动范围内,能够随时随地监督和参与经济运转与政权运行。全时民主,也就是全动力民主。在共有制前提下,经由公有制的保障,社会劳动者拥有源源不断的参与动力,而不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种几年投票一次以决定由谁来统治自己的浅度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民主。

其根本动力,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必然是劳动主导资产。“从资本雇佣劳动转为劳动主导资产,是根本性的经济制度变革。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农奴社会、集权官僚农民社会和资本雇佣社会,历史演进的主体都是劳动者,文明发展的主体也是劳动者,但社会的主体并非劳动者。统治者不参加劳动,却利用掌握的国家机器占有文明成果,劳动者在他们眼里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被整合的‘资源’。劳动主导资产,意味着几千年来,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第一次成为社会的主体,劳动者将按照自己的意志,而不是依照非劳动者的指令去从事劳动,劳动是自愿的、自觉的、为自己的劳动。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劳动的主导作用,是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体现。”[6]由此,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国体,就是社会劳动型民主。

社会劳动型民主,必然要求“党民双决定”政治体制。所谓党民双决定,就是执政党和社会劳动者,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和权力运转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社会中,仍然需要组织化的常态代表,以统筹整个社会运转。所以,需要代表社会劳动者的政党。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差别大幅缩小,不同阶层之间呈现拉平趋势。所以,政党代表宽度明显增大。一个政党足以代表整个社会的基本需求,而不会产生利益溢出。客观上,并不需要代表对立式利益,而形成两个或者多个政党。由此,一党执政,将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的政党模式。因为经济上实行共同占有资产的制度,代表共产本性的社会主义执政党,必然是共产党。

与此同时,社会劳动者因为共同占有经济实体,为自己而参与(即参与经济运转进而参与国家运转)的基本需要,使每个人获得了空前的参与动力。因此,社会主义的民主动力,是全方位、全天候的。作为民主全动力的制度表现,民众参与政治以近体监督经济管理者和国家政权的民主制度,会作为政治另一端而常态出现。这样,政党与民众融合起来,共同推动政治运转,成为党民双决定体制形成的基础保障。

作为经济基础和政治保障的表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会逐渐形成并扩散。适应社会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将逐渐确立,并且按照制度本性的内在需要,修剪不适应的意识形态,使之适应性演化为应时意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表现就是公有意识将逐渐代替私有意识,如在私有制基础上通行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将被度化为“人不为公天诛地灭”。以私利对立为基础的主体间争斗以及为占据多利胜位而形成的各种阴谋诡计,将被彼此互爱代替,因为共利共赢的基础上,爱别人就是爱自己。

意识形态的基本内容,将主要体现为集体主义和联合主义的思想。因为共有制和公有制连体共存,私有制下必然催生的自私意识失去存续的制度基础,必然向公有意识演化。谁重要,谁主导。因为集体越来越成为个体利益和存续的必要基础,集体式个体生存,使个体的集体意识必然越来越强化。适应这个基本行为趋势,集体主义的思想意识必然成为主导意识。作为其具体表现,联合主义思想也必然发生。作为共有制存在的补充,联合成为社会的基本特色。资本的联合,个体联合,国家与社会的联合,成为社会存续的基本载体。由此,联合主义思想也必然产生。

因为经济主体之间互为存续前提,社会中的对立意识的部分将不断下降,共存部分的比例将逐渐增加。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对客观规律的把握能力的增强,人们的主动意识将空前提高。有了科技的强力支撑,人们第一次有了主人的真正感受。几千年来始终被压抑的主体意识,将真正因此而被充分释放。在人类不断增大的主体部分中,第一次占据社会大多数的民众有了主体意识,而不必像在剥削型社会中大多数人仍然处于被主宰的地位那样儿被动且被迫。主动意识形成以后,人们的一切努力将与自己的收益直接挂钩,自主劳动比例份额将大幅增加,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是为别人劳动,人们对社会建设的热情将被充分激发出来。也正是因为人们的主体意识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社会还会产生真正的自由主义。抛离资本主义时代自由主义不可避免的社会断裂底蕴,被计划底座托举因而更加长期符合自由需要的意识,成为改良后的真正自由主义。真正的自由主义思想,也是人类更加趋向自由史阶段的意识表现。

由上所述,社会主义社会以共有制作为经济基础,人民民主作为政治国家的基本模式,主动型的意识形态作为促进社会运转的主观推动力。以此为骨,放射到其他领域,联结成一个大的社会框架。在联合资本的主导下,各领域主体行为都会产生平均线。这些平均线根据经济之间的内在关联而相互连接,形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行为基本模型。由此,各领域中线同根互结,形成了以联合资本为基础的社会基模。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基模的揽宽继续增大,使全社会由此能一体联动。

在社会主义基模的推动下,有计划的交换,成为社会的基本行为。与之相应,社会中虽然必然持续交换以获取利益等差,但这种等差并不意味着必然造成社会两极分化,更不意味着由此造成社会断裂。其社会基本行为,反而会造成有效的稳定等差,即常态可控的社会差别。这种基本行为,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的结构限度,形成社会的结构锁定。由此生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巨大维持力。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来自社会的巨大结构维持力,并不仅仅是不以个体为转移的客观限制,这种限制也来自于社会主体的主观追求,即符合客观要求的主观追求。这是人类进化到主动化阶段上的表现之一。因此,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可以自我维持的巨大结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能够主动而不是被迫做出调适,从而使社会体现出强烈的自我发展性。

由上所述,所谓社会主义社会,是在共有制经济基础上,以人民化政体作为保障的均衡、道德的自由社会。经济上,社会主义以共有制为经济基础,以公有制和其他适域边缘所有制作为补充,形成计划型市场经济。政治上,建立社会主义人民政体,由民众对政权进行融入式就近监控。社会主义,能够克服私有制推行必然带来的社会断裂和制度异化,从而使社会在均衡基础上能够连续进步,而不产生重建社会结构的历史浪费。

二、自然演进型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基模,结合具体条件和演变基因路径,形成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一般来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上分为两大部类:自然演进型和强为跨越型。自然演进型社会主义,到今天还没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结合资本主义国家正在经历的现实及其演变方向,可以大致推测社会主义国家自然演进的路径。自然演进型的社会主义社会,将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产生,即在西方国家范围内产生。而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则以东方路径的国家作为代表。二者的社会主义起源路径不同,演变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更是各异,从而体现出各不相同的社会色彩。但因为最终演变的目标都是社会主义,所以必然体现出不同条件下的殊途同归。

其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是在基本条件出现基础上的底动力撑破,还是在社会条件不具备前提下的上动力强制变迁。所谓自然演进型社会主义,就是从本国演进中,社会质变条件基本上已经具备的前提下,从资本主义阶段向社会主义目标逐渐过渡而形成的社会类型。自然演进型的基本条件分为经济改进和政治分解。就经济改进来说,资本主义国家在遭遇各种危机的过程中,其所采用的有效措施,如凯恩斯主义各手段,最终都逐渐指向社会主义。化解危机的方法都异化于该社会的本质,即自救的方法导致渐进的异质更新。这种现象通行社会变迁的整个过程中,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得将尤其明显。

不仅经济上如此,在政治上也出现社会控制国家以逐渐分解社会变迁压力的情况。随着民主制度不断应势进化,社会控制国家的力度将逐渐加深,社会对国家的直接控制力将与日俱增。国家活动跟随社会基本意志而直接展开,成为新型必然。虽然国家仍然掌握在资产阶级的手里,归属于他们所有;但国家的社会公共成分会趋于增加。不断增加的公共成分,会在关键时候起到一些重要作用。由此而来的经济调整和政治演进,基本上催生了随时接受社会制度变革的“从新空间”和从新可能。

按照其产生直接来源,自然演进型社会主义国家主要分为两类:革命型自然演进和以暴力对抗为基础的和平演进。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群中,越成熟发达的非核心国家,其本位基础上的可调整空间越小。社会革命最可能在这样的国家首先发生,而且必然要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进行。因为当时资产阶级的实力还很大,被革命带来的损害远远大于利益。因此,他们必定组织反抗。而且其时全世界对资本统治的压力并没有形成,客观上造成了资本的基于调整需要的保守可能。刚开始的暴力对抗,甚至可能非常残酷。但由于社会主义符合大多数人更大利益的获取,革命方的力量会不断增加。而且暴力革命一旦发生,“安全困境”使双方在路径依赖的推动下,都必须争取胜利以自存。由于力量增长不对称,最终的胜利必然属于社会革命者。但应该强调的是,即使通过暴力革命途径进入社会主义制度阶段,其暴力革命的力度相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革命力度,也必然减弱许多。经过革命,社会制度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型。革命成功的国家,成为先期自然演进型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先期社会主义国家逐渐良性循环的高位示范比对下,仍然存在但已有革命可能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时就面临两条路径选择:被暴力革命或者和平放权以求得生存保证。这样的国家里,会因为先期革命国家的社会主义归处而加速行动模仿。革命必然发生,甚至资产阶级也会组织适度的暴力对抗。在组织短暂反抗之后,双方实力此消彼长的大局已定,又因为目标社会更有利,对资产阶级也是一个很好选择,会产生革命压力的政治分解,促使后续国家的统治者更有可能通过政治协议的方式和平进入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强调的是,因为脱胎于发达水平,先期自然演进型国家会对后续国家会产生强烈的制度示范效应,激发后续国家的制度跟进。

一般来说,在资本主义发达基础上演进,其社会主义建设的困难幅度将会较小。主要原因,在于其长期的社会演进中,国家物质资源逐渐丰富,社会调整手段逐渐完善,从而使全社会的发展水平较高,呈现出基于较高水平的自然滑入的特征。对自然演进型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其出现将更多表现出连体波浪群的历史特征。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发达国家会逐渐联结为经济共同体。因此,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的演进,一定是群式演进。那些社会革命条件已经成熟,而且国家控制力较弱的发达国家,将成为第一波演进的小型国家群。之后,就会在示范效应推动下,出现第二波的后续演进国家。当第二波自然演进国家出现之后,社会主义制度就由点到面呈现出继续深入推进的波及状态。其结果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共同演进到社会主义社会阶段。

三、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

与自然演进型相对应,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更具有直接观感。以前苏联和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体,实际上是应时而生的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所谓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在并未完全具备社会主义成熟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因为被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压迫,被迫中断资本主义演进逻辑,而只能通过引入共产主义运动机制,来克制资本侵略以求国家生存,从而形成的社会主义模式。强为跨越,就是要在生产力水平较低水平上,通过国内基本的其他有利条件而跨越资本主义制度阶段,直接建设社会主义社会。

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是在由发达国家演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条正常道路之外形成的新型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认为,俄国“在整个欧洲,它是唯一在一个巨大的帝国内的农村生活中尚占统治地位的组织形式。土地公有制赋予它以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而它的历史环境,即它和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则为它提供了大规模组织起来进行合作劳动的现成的物质条件。因此,它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7]由此提出适域国家可以不必然通过完全的资本主义制度阶段,而建设甚至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可能。

如斯大林所言,“在旧的时期,在垄断前的资本主义时期,在帝国主义以前的时期,世界还没有被各个财政集团瓜分完,以暴力重分已经分完的世界还不是资本主义生死存亡的问题,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像并且不可能像后来那样突出,资本主义的矛盾还没有发展到使繁荣的资本主义变成垂死的资本主义并使社会主义可能在个别国家内胜利的那种程度,——在这个旧时期,在帝国主义发展的时期,各个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变成了帝国主义发展的决定力量,帝国主义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和战争削弱着帝国主义战线并使这条战线在个别国家中可能被突破,列宁所发现的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变成了社会主义在个别国家内胜利这一理论的出发点,——在这些条件下,恩格斯旧公式就不正确了;在这些条件下,它必然要由另一个说明社会主义可能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公式来代替。”[8]而这个另外的公式,就是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

本质而言,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是制度基因的提前启用,即被强制早产的社会主义制度体。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先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在落后基础上的基因适域中,产生一种迫切的从新必要性。从新必要性,是被国际资本压迫的落后国家就近选择内在克制资本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推动力。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具备相当实力的落后国家,往往可以在与先期发达制度国家的交错中,成为下一个新社会制度的基因适用场域。因为这些国家基本上长期落后,没有历史延续过程中形成的负面因素的积累,反而更容易提前适用新社会基因,以克制在本国与制度发达国同行中必然遭受的优势侵略。总结而言,先期优势可能产生后续阻碍,早期劣势则可能孕育进步空间。如中国封建社会典型而且繁荣,反而成为阻碍向资本主义制度演进的落后因素,而在资本主义发展方面的落后因素反而又成就了中国提前启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前提。

但也因为是在社会发展不成熟基础上的跨越,使其社会主义自始处于幼年状态,而无法深刻体现出自己的制度特征。“处在幼年状态的社会主义,它的新制度的特征是模糊的。这是因为它还没有独有的与自己相适应的物质技术基础,它还要与资本主义经济混合成长,它必须同资本主义一样采用商品经济的形式,它还必须采用资本主义已经形成的行之有效的运营方式。因此,要抽象出它独有的特征是困难的。”[9]也就是说,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必定要经历一个制度并存的多元阶段。也正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在强为早产之后,才更加出现不断跨越的内在紧迫,否则就很有可能在与旧制度粘连中被旧制度吸收而出现制度倒退。

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分为先期强为跨越与后续强为跨越两种基本类型。所谓先期强为跨越型,指在制度条件最不成熟的时期,强行向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进行跨越的社会类型。如前苏联、中国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处与先期强为跨越型国家。后续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指在已经有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稳固建立,并且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基础上,基于本国矛盾或者制度模仿,而进行强为跨域的国家。

遭遇最多建设困难的是先期强为跨越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它们面临的根本困难来自:(1)社会条件不成熟;(2)缺乏社会主义建成经验;(3)既有物质基础过于薄弱。基于这些脆弱基础,国家会遭遇后续困难:(1)必须保证生存速度[10];(2)随时可能面临资本主义复辟[11];(3)始终要面对帝国主义围杀[12];(4)必然遭遇政治异化[13];(5)要经历长时间的制度争夺[14]。

上述诸多困难,客观上形成了巨大的跨越难度。向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进行跨越的要求形成容易,实现却难乎其难。先期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都要经历巨大的“跨越时间差”,以判定暂时的生死。相关国家在跳起和落地的时间差中,需要其制度地面大幅度隆起到足以支撑制度替代的高度。如果不能,就只有接受资本主义复辟的命运。

因此,先期跨越国家,会始终遭遇“早期跨越者困境”,即不得不被迫进行强为跨越,但是跨越又会遭遇坚固的制度天花板的阻挡而很可能遭遇失败。其困境的可能结局,因为1、没有前鉴以供研究,从而尽量避免失误;2、一旦选定路径,由此形成的路径依赖所造成的涡旋引力,迫使其国家后续进入,更多地是:先期跨越国家一旦选错,就只能继续坚持,而直到制度容量耗尽而国家解体。前苏联的解体,就是这个困境的集中表现。

在先期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中,最为艰难的,是首期核心国家,如前苏联就是第一波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核心国家。因为遭遇困难最大,又没有任何经验可资借鉴,同时又是西方国家的第一围杀目标,再加上当时西方国家处于资本主义上升趋势轨道,难以从资本主义衰弱中寻找到对比性的社会主义存续合理性,由此形成的先期脆弱,使第一波核心国家,成为最容易被淹没的制度体。第一波跨越的社会主义国家,能够为第二波核心国家的成功提供更多可能。一是第一波核心国家吸引了西方国家大部分的围杀炮火,二是其失败经验教训可以产生制度示范,避免后来者的跨越重蹈覆辙。

后续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其面临的困难则要小很多。在全世界的主要国家不少或者基本上已经过渡到社会主义国家阶段之后,后续的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示范的推动下,可以进行平稳的制度转型,从资本主义制度阶段和平改造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其相关的社会主义国家或者国际社会主义国家联盟,可以给予它及时有效的支持。可以说,这些国家实际上是平稳转型,而并不需要面对先期强为跨越型国家所遭遇的各种负面削弱。

从上可以分析出,国际因素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起了很大促进作用,从而成为重要的跨越参与因素。国际因素影响两个基本类型,主要体现为国际激发和域外示范上。所谓国际激发,指在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对落后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资本扩张的侵略的前提下,被侵略国家或者地区,采取共产机制克制资本,实现的共产反殖运动。国际激发是先期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生来源。与此相对应的是域外示范。所谓的域外示范,就是在主要国家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制度阶段之后,后续的不发达国家被先行示范吸引,被其先进的社会制度激发,进而采取行动,实现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过渡。通过国际激发和域外示范,不同阶段的落后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阶段,从而形成了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社会演进类型。

因为世界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始终存在,自然演进型和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将来会出现一个历史平行交织的过程。二者的同时并存,才表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适域的出现。当然,社会主义主体适域的出现,还会是一个漫长交错才能实现的过程。以上所说的两种基本类型,只是结合基本历史条件进行的大类阐述。结合细节条件,资本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制度的演进,将呈现出令人期待或意外的具体种种。

注释:

[1]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3页。

[2]李绪蔼:《论社会主义幼年形态》,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页。

[3]显然,因为尚未有成熟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验证适域,本文所提出来的社会主义一般基模,具有更大的假说性质。本文只做粗线阐述,不能展现细节推理。具体可参见王耀海:《唯物史观的逻辑探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十三章。

[4]共有制,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的中级公有制阶段。纵观人类历史,就公有制来说,会划出“低级公有制——中级公有制——高级公有制”的历史演进线。就私有制来说,其必然呈现“低级私有制——中级私有制——高级私有制”三大阶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65页。

[6]刘永佶:《政治经济学大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186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37页。

[8]《斯大林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20页。

[9]李绪蔼:《论社会主义幼年形态》,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

[10]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是在落后基础上建立的。要想民众认可政权存在,必须为他们尽快提供越来越好的生活水平。此外,社会主义制度还面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制度比价。如果不能保持高速度,就会失去制度优势的内在认同,进而造成政权危机。以中国为例,不论毛泽东时代的大跃进,还是改革开放之后必须保持的GDP经济增速,都说明生存速度的要求。

[11]因为生产力水平尚未成熟到足以支撑社会主义制度常态存续,强为跨越期间,始终存在采用私有制,用全面恢复资本来发展国家经济的现实要求。社会底层形成的“底层重力”,会使资本主义复辟经由国内外资本主义赞同者的联动,而成为现实可能。只有发展到社会主义稳固建立,即获得足以超越资本主义的制度优势时,持续存在的复辟危险才能真正解除。

[12]尽管西方国家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以主张自由民主与人权等普世价值而闻名,它们基于制度本性对立而围杀社会主义国家时,却无所不用其极。消灭社会主义国家,是西方国家基于制度本性而既定的全球战略。

[13]所谓政治异化,指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强调集权以获取生存,却在强调集权中悖反民主,而形成以政治腐败为基本表现的由善政到恶政的变异状态。如果制度体系内没有足以控制异化的力量,则政治异化会导致国家逐渐走向衰亡。政治异化基本原因有二:(1)生存形势持续严峻;(2)国家集权惯性的适域加强。强为跨越型社会主义,基本上都是在落后的东方国家特别是自持型东方落后大国中实现的。落后的自持型东方落后大国,指制度容量仍未泄尽,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国家行动力,因而产生较大的御外能力的国家。其基本特征为:1、在封建社会比较发达的基础上,形成强烈的制度惯性;2、君主集权体制较为浓重;3、具有广大的矛盾卸载纵深。自持型的东方大国,因其制度容量和国家惯性,获得较大的挣脱外来压力的独立可能。而那些不能自持型的东方国家,虽然也具有社会主义的现实可能,但终究难以自主而陷入被其他国家和制度裹挟的依附命运。由其国家的基因发育和后续惯性所辖制,不同国家获得不同的发展路向。落后东方国家,集权气质本来浓重,再加上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国内外局势持续严峻,因而更加容易要求集权,以尽可能获得生存。集权合理性叠加,冲淡民主要求。由此,社会主义国家中,往往形成大面积政治腐败,进而消解民心,阻碍经济,最终被资本主义复辟引力牵引而散失社会主义可能性。

[14]制度争夺,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两个轨道上,国家产生不知道如何使用两种各具合理性的制度而形成的挣扎。其制度挣扎,从我国所经历的制度建设过程就可以看出。在我国建立早期,建立一大二公的公有化制度体系,后来发现并不合适,又开启引入资本而发展社会。到了今天,我们会发现,过度引入资本也必然危及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因而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