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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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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首次提出要“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对新时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繁荣应用法学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的时代使命。相对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而言,法治实践研究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开放性和实践性特征,因而属于应用法学研究范畴。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所面临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的艰巨程度明显加大,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立足法治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机统一,才能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服务保障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就是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要服务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反映在立法方面,就是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反映在司法层面,就是要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等。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聚焦法治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研究,主要包括:围绕国家治理急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法律政策研究;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研究、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以及新兴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等。

二、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的基本遵循。法治实践是政治性很强的实践活动,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确保法治实践研究的正确方向。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科学理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就是要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健全和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开展法治实践研究,要始终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一宗旨,努力推动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保障好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的路径和方法。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必须采用正确的路径和方法,要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一是深入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唯有调查研究,才能发现法治实践中的真问题,才能找到解决法治实践问题的正确路径和方法,才能真正回答好法治建设中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二是立足基本国情。要始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个根本原则,立足中国基本国情,扎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回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既不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开展法治实践研究,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既要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本身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把握,也要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更大的系统中统筹谋划,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更好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国家各方面工作的作用。

 

作者:李玉萍,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来源:《民主与法制》2023年第29期。